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

打工度假

放棄原有工作 魏藹茹:邊工作邊旅游不后悔(第1篇)

報導:涂素燕
圖:受訪者提供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30歲之前,勇敢出走一次吧!  去紐西蘭採蘋果,到澳洲擠牛奶,賺紐幣、澳幣,走遍南半球。
 在國外住一年半載,一邊打工一邊旅游,給人生寫下不一樣的篇章。
30歲前那年,魏藹茹呈了辭職信。幾天后,她登上飛機,飛到紐西蘭,為自己在綿羊國的打工假期拉開序幕。
 她持著為期半年的工作假期簽證(Working Holiday Visa),在紐西蘭打工旅游半年,又申請三個月延期,以及另三個月旅游簽證,在紐西蘭生活了一年,在這里玩透透。
 紐西蘭許多鄉鎮地方都是世外桃源,真要體驗該國人文風情、歷史背景,來一趟深度旅游,絕不是一週或十日游可以做到。
 除非你有錢又有閒,否則要去一個國家玩三個月或住一年半載,談何容易?
 許多國家為了促進旅游業和文化交流,會開放工作假期簽證,讓年輕人一邊在他們的國家打工賺取旅費,一邊旅游。
 目前,只有紐西蘭和澳洲兩個國家,開放工作假期簽證給我國18歲至30歲公民。
 近年,這種打工度假方式,在我國年輕人之間掀起熱潮。
 紐西蘭會在每年一月份,開放有限名額的工作假期簽證,讓我國公民通過網站申請。
 據說,去年的1150個名額,在兩三天之內被搶空,今年的1150名額,更是在40分鐘內搶光。
網上開放申請
 藹茹于2011年持工作假期簽證到紐西蘭,當時本地人反應還沒有這么熱烈,不需要搶破頭申請。
 這是年近30的她出國打工度假的最后機會,她抱著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決心申請,一早就做了萬全準備。
 網上開放申請那天,她七早八早就準備好所有資料,登入該網站,在開放時間的15分鐘里,就完成申請手續。
 去國外打工旅游一年半載,聽起來浪漫好玩,但是必須放棄現有的工作,半年到一年的工作空窗期,可能會影響未來生活規劃。
 一個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國家,能否找到工作,在異國生活可能面對的種種問題,這些都需要慎重考慮。
 她身邊有許多朋友,對到國外打工度假心嚮往之,但卻因為無法放棄工作和眼前擁有的東西,而打了退堂鼓。
 “當時我已工作六年多,債務還得差不多,工作到了瓶頸,辭職的時候並沒有覺得太可惜。”
工資按件算 果園打工薪金高
 藹茹本來跟一位國內女性朋友結伴同行到紐西蘭,當地交通不方便,兩人一起買了一部21年車齡的老車子。
 “還沒有去的時候,擔心一個人人生地不熟,覺得有人作伴有個照應比較好,去到后發現生活習慣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對旅游的想法也不一樣,所以,決定各自走各自的。”
 三四個月后,兩人分道揚鑣,她把車子買過來,從此自己開著車子游走紐西蘭。
 剛到紐西蘭時,她做過幾份包裝廠工作,有蘋果包裝廠、奇異果包裝廠,當中有大工廠,也有小工廠。
 “包裝廠的工作以時薪計算,當時的基薪是13.50紐幣(約35令吉50仙)。”
 她說,在果園打工,例如採蘋果、葡萄園綁枝(Wrapping)的工資是按件結算,如果工作效率高,可以賺得比工廠多。
 但她聽說這些工作很辛苦,比如需要在寒冷的冬天,七早八早摸黑工作,她的一位朋友曾經在葡萄園綁枝,做到雙手都紅腫,因為手腳慢,拿到的工資還不夠付房租。
 “我的目的主要是賺取旅費,不想做太辛苦的工作,所以都是在包裝廠打工。”第一份工作,6個星期的工資,就可以抵消她買車的費用。
 比起大工廠,她喜歡在小工廠工作,人際關系簡單,人情味也比較濃厚。
 “很多亞洲人像台灣人、香港人、馬來西亞人等都會到大工廠打工。他們多數跟家鄉朋友形成自己的生活小圈子,是非比較多。”
 她本身不喜歡八卦是非,后來都選擇在當地人較多的小工廠打工。
 她英語不強,開始時聽不懂當地人口音,根本無法溝通。“不過當地人都很友善,有耐性的跟我溝通,我的英語是從那時開始學的。”
重視人情 分外感動
 在紐西蘭的一年期間,藹茹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有次參加了一位當地原住民毛利人的葬禮。
 當時,她在鄉鎮一家小包裝廠打工,一位老員工病逝,工廠停止運作半天,讓這位老員工的靈柩繞進工廠,舉行一場簡單而溫馨的道別儀式。
 她跟這位老員工素未謀面,在她到這間工廠打工之前,對方已經因為罹患癌症停工休養。
 “當時她進了城里的醫院,她的丈夫還在工廠工作,經常要往返醫院照顧她,紐西蘭的汽油費很貴,同事間主動發起籌款活動,贊助他汽油費。”
 老員工的靈柩駛進工廠時,大老板領著員工迎接,大家手執一朵玫瑰,跟她的家人一一擁抱后,把玫瑰放在靈柩上。
 她的家人忍住悲傷,唱出毛利族人的“送別曲”,送別親人。
 “我第一次參加紐西蘭人的葬禮,看到工廠這么重視員工,覺得非常感動。”
與美國女生搭檔出游
 很多人雖然領工作假期簽證,但一到紐西蘭就賣力工作,希望存多點錢帶回家,最后只有打工沒有度假。
 藹茹沒有忘記自己打工度假的初衷,每次賺到一點錢,她就開著車子到處旅行。
 紐西蘭的汽車售價雖然很便宜,但油價卻很貴,為了節省汽油費,她上背包客論壇找有意共車旅游的旅伴,跟一位美國女生一拍即合,兩人一起開車旅游了兩個禮拜。
 “這是我第一次跟一位純講英語的人一起旅游,本來也很擔心聽不懂對方的英語腔調,所幸我們都聽懂對方講的話,一起旅游非常快樂。”
 兩人在旅途上,經常分享交流各自國家的文化和生活習慣,發現東西方文化差異非常大。
 歐美年輕人通常在休學或大學畢業后,就會用一年“空檔年”(Gap Year),出國打零工自助旅游,充實自己和思考未來的方向。
 “這位女生很好奇我為何到了30歲才出國打工度假,當我告訴她,我在大學畢業后需要先工作賺零用錢給父母時,她非常驚訝。”
 根據這位美國女生的說法,在美國,只有父母給孩子零用錢,孩子不會給父母零用錢。
 “美國人就算出來工作了,長輩、父母還是會在感恩節或特別的日子給他們零用錢。”
 多數亞洲人都是自己出來工作存錢后才出國打工度假,但她在旅途中遇到的歐美背包客,很多都是拿家里的錢出來旅游,“錢不夠只要打個電話回家,家長就會匯錢給他們。”
換宿旅行有趣節省
 紐西蘭相當流行換宿旅行。
 這是一種通過為農場、民宿、住家打工換取住宿的旅游方式。
 換宿者每天或每週固定幾天為住主工作幾小時,可能是打掃、洗廁所、餵羊餵牛等工作。
 雇主只提供住宿,一般不付工資,有些會供應早餐或三餐、免費網絡等。
 藹茹在紐西蘭的最后兩三個月,就是以換宿省下住宿費用,並深入體驗了當地文化風情。
 第一次換宿是在風景怡人的南島小鎮瓦納卡(Wanaka)的一家背包客棧。
 “經理安排我住在五人睡房,除非客滿,他都盡量不安排住客住進我的房。”
 她每天早上9點多開始打掃,洗廁所、吸塵、抹地及舖床等,11點多完成工作,就去爬山、騎腳踏車、到湖邊散步。
 “有時跳進湖里游泳、看書,或什么都不做只是發呆,過著跟當地人一樣生活。”
 她還在一對夫婦的住家換宿過七八天,每天這對夫婦出門上班時,她就幫他餵雞鴨、牛羊、貓狗、除草等。
 下午的時間就陪著貓狗一起玩、晒太陽、看書,做自己的事,日子過得非常寫意。
 從紐西蘭回來后,她最大的體悟是,生活很簡單,就算沒有太多物質,也可以很好的享受生活。


黃妙雲:從零開始值得試 或有意想不到的收穫(第2篇)

報導:涂素燕
圖: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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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轉彎處,充滿不可預知的際遇。 本來以為只是為期一年的打工度假,卻改寫她的人生,讓她從此在澳洲定居下來…
2009年11月,黃妙雲持著打工度假簽證,飛往澳洲墨爾本,展開為期一年的打工度假生涯。
 開始時家人都反對,認為她不應該辭掉穩定工作,到異國過著未知冒險生活。
 她說:“加上我方向感差,又是經常呆在家的乖乖女,當我提出出國時,家里還以為我在開玩笑。”
 直到她提交申請文件時,家人才知道她是“來真”的。
 她從事廣告設計工作,很向往異國的藝術文化,一直希望有機會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決定到澳洲打工度假時,她對自己的目標很明確。“我的目標是‘探索’、‘體驗’,和享受當地生活。”
 她希望可以在澳洲學一些新手藝,並且跟當地人交換一些民間手藝。
 個性認真的她,到澳洲之前,特別去上了畫峇迪(Batik)課程,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派上用場,跟當地人來場文化交流。
生活體驗和考驗
 在澳洲半年,她在旅途上遇到人生的另一半,決定一切從零開始,定居澳洲。
 現在回想,她非常慶幸自己在30歲之前,能夠出走到澳洲打工度假。
 “打工度假的意義不只是旅遊或工作,這是一種生活體驗和考驗。”
 她確實感受到“讀破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這句老話的道理。
 她目前以依親簽證定居澳洲,在一家跟廣告和媒體有關的公司當實習生,揮別過去的生活,在澳洲接受新的生活挑戰。
 很多人擔心到國外打工度假后,回國如何回到生活的軌道,她鼓勵大家:“就從零開始吧!為什么不(Why Not)?也許有預想不到的收獲,多了新方向和選擇。”
苦中作樂 另有體驗
 剛到澳洲時,她寄住在阿姨位于摩寧頓(Mornington)的家。
 她還記得剛抵步時,把行李放進房中,自己心里的想法是:“天啊!要如何度過這漫長的一年?”當時有股衝動馬上回家。
 不過,一旦展開新生活,日子像滴在時間河流里,轉眼消逝。
 來不及思考明天,她就開始面對交通、找工作等挑戰。
 她住在郊區,每天只有特定幾趟公車,錯過了就麻煩。
 “第一次我就錯過最后一班巴士,好心的司機叔叔專程送我到住家門口。”
 之后每次遇到這位司機,她都會跟他招手問候,兩人成了朋友,這位司機總是稱她為:“旅客(Traveller)!”
 澳洲人都非常親切,比如她只是看著手上的地圖,就會有人上前問她:“需要我幫忙嗎?”讓她對這個國家留下很好的印象。
上網學習技巧
 摩寧頓是個海灘環列的度假區,她剛到澳洲時臨近聖誕節,很多商店都需要聘臨時工,她在精品店找到一份工作。
 但聖誕節過后,她就必須另找工作,她很幸運地在一家美甲店找到一份接待員的工作,老板知道她有美術基礎,訓練她美甲手藝。
 “除了指甲彩繪,我也在機緣巧合下接觸兒童臉部彩繪(Kids Face Painting)。”
 最初她靠自己的美術基礎,接下臉部彩繪的工作,后來開始上網學習這門技巧。現在,她在周末會為一些小孩的生日派對,提供臉部彩繪服務。
 此外,她在一年的打工度假期間,還在咖啡屋、餐廳打過工,還為澳洲政府派送環保電源板(Power Board),指導當地居民使用這種環保電源板。
 “這些工作需要大量體力,很勞累,但慶幸遇到來自各國的背包客,大家苦中作樂,有另一番體驗。”
找房子 意外發展母女情
 妙雲在澳洲遇到的人都很親切,她甚至跟一位萍水相逢的婦女芭芭拉,發展出一段“母女情”。
 這一切,說來很微妙,現在說起她也認為是自己從不曾體驗過的神奇經驗。
 她在澳洲打工度假半年后,因為轉換工作需要另找新住宿,當地租房子需要很高的抵押金,她為這件事感到很煩惱。
 在一個炎熱的下午,她手中拿著一張寫著地址的紙條,找著房子。
 有位婦人突然走近她,問她:“你正在找住宿嗎?”她雖然很驚訝這個女人為何知道她在找住宿,還是回答了:“是!”
 這個女人就是芭芭拉,芭芭拉一口答應把房間租給她,第二天就讓她搬進去。
 “澳洲人其實比較難接受東方人住進她的房子,我非常慶幸遇到了她。”芭芭拉住家很靠近她打工的地方,而且只收她很便宜的房租。
 當地房租是以每星期計算,最不可思議的是,三個星期后,芭芭拉開始拒絕收她的房租。
 “我覺得免費住在她的房子說不過去,要付她水電費。”
 芭芭拉卻說:“我的水是上天回收的雨水,電是太陽能板供應,一切能源都是免費的,不需要付錢。”
 芭芭拉是個身體力行的環保分子,會循環使用各種物品和水源,“我從她那里學到許多環保的理念,開始意識到生活其實可以很簡單。”
 芭芭拉待她如女兒,除了經常為她準備一些美食,還帶她到當地旅遊。
 今年農曆新年,她的父母到澳洲旅行,她特別安排他們與芭芭拉碰面,“媽媽親自感謝芭芭拉對我的照顧。”
離開舒適 激發潛能
 許多人希望借打工度假的機會學習外語,在國外住一年,外語真的就會變強嗎?
 澳洲對打工度假申請者的要求比較嚴格,必須懂得英語,優先考慮有大學資格的申請者(課程必須以英文教學)。
 能夠到澳洲打工度假的人,一般英語會話應該都沒有問題,只是可能需要重新適應當地口音腔調。
 妙雲認為:“要加強英語,就要丟掉害羞的心態,勇于開口多說,英語自然就會進步。”
 她說,身在異國的衝擊,會讓人的思想“開竅”,比如自然地跟陌生人打招呼,對本來以為不可能或辦不到的事,比較有冒險精神,勇于嘗試。
 她發現自己在離開原來的安樂窩后,反而激發出自己許多潛能。
 她以前不會做飯,非常依賴媽媽,“現在發現自己也能煮出一桌好菜。”


勇敢踏出第一步 傅敬凱:打工兼旅游沒遺憾(完結篇)

報導:涂素燕
圖: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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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網絡還未普及、資訊沒有這麼發達、廉價航空未崛起的年代,環游歐洲對許多人來說,是遙遠的夢想。  過去,英國曾開放打工假期簽證給馬來西亞青年,許多年輕人都借這個機會,在英國打工賺英鎊,環游歐洲。
過去英國曾經開放打工假期簽證給大馬人,讓我國18歲到30歲之間的青年,有機會到英國一邊打工一邊旅游,逗留期限是兩年。
 由于太多持打工假期簽證的大馬人在當地逾期逗留,英國近年已經取消發放打工假期簽證給我國公民。
 傅敬凱是當年其中一位趕上英國打工假期列車的幸運兒。
 活到23歲,最遠只去過新加坡的他,從來沒有想過去另一個國度生活,可是一出走,就去了英國,一去就在那里住了兩年多。
 11年前他會到英國打工度假,完全是個偶然機遇,這個可遇不可求的機會,為他的青春生涯留下難以磨滅的美麗印記。
 “當時無意中看到朋友在查閱英國打工度假的資料,才知道可以持這種簽證去英國,跟另一位好友提起,他說不如我們也申請吧!”
憑著一股傻勁直飛英國
 就這樣隨口一句話,他、好友,還有好友的妻子三人遞交了申請表格。
 “那時的心態是先交表格,批了再打算去或不去,沒想到就這樣批準。”
 當時沒想到去了英國如何生活、該做什么工作、住在哪里,沒有任何計劃,憑著年輕人才會有的傻勁和勇氣,訂妥機票,就飛到英國。
 剛抵達英國的幾天,他們先住在廉價旅館,才找房子。
 后來他跟好友夫婦在倫敦東區分別找到房間,就開始找工作。
 在英國市中心或商業地區,許多地方都設有職業介紹中心(Job Center)。
 那個年代網絡還沒現在普及,他們需要親自到職業介紹中心,從電子看板的招聘啟事找工作。
 開始時,他找到一份酒店的工作,不過覺得不適合,就辭職找過另一份工作。
 過后他在眼鏡店找到一份當店員的工作,剛巧老板是個馬來西亞華人,店里經常有中國顧客,他想請一位會講中文的人。
 他表示:“老實說,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一樣,找工作並不難,只是看你願不願意做,喜不喜歡那工作而已。當時覺得最壞的打算就是到中餐廳打工,沒有擔心太多。”
互相遷就 相處不成問題
 倫敦東區是很多亞洲人聚居的地方,到處可見日本人、韓國人、巴基斯坦人、孟加拉人等。
 敬凱和好友當初來到倫敦,恰好在這帶找到房子,住下就習慣了這區,過后雖搬過幾次家,都是在東區範圍內。
 很多本地人就算去到英國,還是會跟回馬來西亞人住在一起、一起打工,沒有真正融入當地生活。
 他們沒有刻意找回大馬人或華人的生活圈子,“我們在哪里其實很少遇到大馬人。”
 他工作的眼鏡店,同事來來去去,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有只會說英語不懂中文的當地華僑、巴基斯坦人、意大利人、日本人、非洲人、希臘人……
 “大家閒時都會一起聊天,雖然沒有成為感情深厚的朋友,但相處起來都沒有問題。”
與各種國籍人同住
 他在倫敦租房,也跟過各種國籍的人同住,有土耳其人、芬蘭人、日本人等,大家都是君子之交,沒有因為文化差異鬧出多大磨擦或笑話。
 只有一點,華人做菜習慣煎煮炒炸,油煙多,外國人尤其是西方人對這種味道很敏感。
 美國發生過一位華裔房客,因為天天炒菜都要爆蔥薑蒜,味道太“香”,房東受不了,把他趕出去。
 該國還發生過華裔房客在屋里吃榴槤,屋主以為瓦斯漏氣,打119緊急熱線,才發現虛驚一場。
 “我們也知道他們不能忍受這種油煙味,所以煮東西時都盡量烤,不管跟誰住在一起,大家都需要互相遷就彼此的習慣。”
學習英語 無懼嘲笑
 敬凱工作的眼鏡店只有他一個人會說中文,凡是中國顧客就由他招待,但沒有中國顧客的時候,他還是要招待其他各國的顧客。
 開始時,英語說得不太流利,多數顧客知道他不明白或聽不懂,都會講慢一點或重說一次。
 “有時也會遇到一些比較不友善的人,故意譏笑你。但我自己知道自己英語不好,沒有太在意,別人要笑就讓他們笑,我就從中學習。”
 他通過每天跟同事、顧客的交流,加上日常看電視和報章,在一兩個月里就適應當地人的英語口音和腔調。
 不是所有人只要去國外打工度假,英語就會自動說得很溜,但他認為環境對學習語言還是有一定的幫助。
 “尤其是你每天看英文報紙和電視節目,還有每天都在說英語,久而久之就會進步。”
 倫敦是一個英國各地區人和外國人聚居的游子城,“很多人都是外來者,你看到很多金髮碧眼的人,未必是當地人。”
 他說,大家的英語腔調其實都不太一樣,很難說誰比較標準,大家可以溝通就好了,不過住久以后,自然而然還是會受到倫敦腔影響。
賺足旅費 隨性旅游
 跟許多到英國打工度假的年輕人一樣,大家在英國期間,或簽證到期回國之前,多數都會乘機到歐洲其他國家旅游。
 敬凱和好友在英國呆了一年,賺到一些旅費后,就用一個月時間到歐洲旅游。
 他們從倫敦出發到法國巴黎,然后一路沿著荷蘭、德國、匈牙利、奧地利、意大利、瑞士、荷蘭等國家,最后又去到法國,從巴黎回到倫敦。
 當年還不流行衛星定位系統、網絡旅游指南等,他們用最傳統的方法,手握有背包客旅游聖經之稱的“寂寞星球”(Lonely Planet)雜誌,背起背包,用雙腳踏出旅程。
 他們並沒有仔細規劃旅程,也沒有預定任何住宿,只是跟著“寂寞星球”的建議,隨性尋找住宿、景點、美食等。
 走到哪個國家,覺得喜歡的、好玩的,就留下來多玩幾天,否則馬上離開。
 “比如我們去到丹麥,只是入境走走就離開了,甚至沒有留下來過夜。”
 倒是意大利,他們就逗留了一個星期,去了羅馬、威尼斯等,去看了比薩斜塔。
外國體驗 變得獨立
 敬凱跟好友在歐洲旅游時,行程都很輕鬆,“就隨意走走,不想行程太勿忙,並沒有去太多地方。”
 旅途很愉快,充滿驚嘆號,比如去到意大利水城威尼斯,一下火車,走出站台,就聽到水聲拍岸,被威尼期的美掠住眼球。
 當然,途中也有不愉快的小插曲,就是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被當地街邊藝人“搶錢”。
 當時他們遇到一位玩猜硬幣把戲的街邊藝人,“就是那種把硬幣藏在杯下,迅速移動杯子位置,讓路人猜硬幣在哪個杯下的。”
 好友的妻子不知何故走上前去猜硬幣,結果猜錯了,當好友拿出錢包要付錢給對方時,對方突然抽完他皮包里的錢就逃,他們三人都嚇傻了,“還好那時皮包里只有幾十歐元。”
 他們也曾開車環游蘇格蘭,一邊看著地圖一邊開車,他笑說:“好友很喜歡開車,我就只是坐在汽車后座。”
 他說,如果不是從朋友那里知道打工度假簽證,貿貿然申請,又意外獲得批準,自己從來沒有想過可以在歐洲生活和旅游。
 在英國生活的體驗,讓他不知不覺變得更獨立,成長了許多,對自己更有自信。
 他說了一句肺腑之言,“至少年輕時算是沒有遺憾。”








反貪透視錄

公私領域皆受賂 貪污無孔不入(第1篇)

報導:許雅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每年年尾,一年一度的國家總審計司報告一出爐,便會揭露各種層出不窮、匪夷所思的買賣交易。  從2010年揭發海洋公園局以5萬6350令吉購買市價只有1940令吉的夜視海事雙筒望遠鏡,到2012年大馬廣播局以超過估價310.5%的標價購買器材,“買貴了”的弊端,從未消止。
 向部門主管問責無門,人民只好指望大馬反貪委員會“做點事”。結果,又是另一輪不滿:官員只是犯下未遵守財政指示,買了貴貨,並無涉及貪污。
2012年總審計司報告出爐后,清廉指數高的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便坦言,總審計司報告所揭露的事件,並非都存有犯罪,一些只是管理不當,要改善這些弱點,必須從行政和管理著手。
 部長說的,人民都懂,但是,什么時候,政府機構才能不必花貴好多倍的價錢來購買物品及服務?
 時評人陳亞才表示,“政府機構‘買貴了’的弊端,已是沉痼疾。不管是承包工程或供應物品服務,大家會習慣性地在盈利上加多一個10%,作為有需要時的彈性用途,大家已心照不宣。”
 時評人吳健南律師強調,“大馬人的心態奇怪,錢是阿公的,不賺白不賺。換成私人公司買東西,價錢是越便宜越好。雖然,買貴了並非貪污,但還是有抵觸法令的嫌疑。”
 政府頒布的2001年反暴力法令,便是用來禁止商家漫天起價。因此,就算官員買貴了,沒貪污,可是,商家5千賣5萬,是否可用反暴利法令來對付他們?一旦嚴格執行,還有商家斗膽賣貴嗎?
無法獲得很好管制
 每一年總審計司揭露的問題,只把問題矛頭指向反貪委會:“你還不做事!”這是不足的,因為買貴了,的確不是貪污。
 雖然如此,人民不必絕望:大馬反貪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指出,通過政府和反貪委會的政策和措施,公務員涉貪案件逐年下降。具體來說,2009年,反貪委會逮捕的500人中,涉案公務員僅194人。
 話說至此,吳健南補充,“私人界的貪污,已無孔不入,並且更難取締!從職場觀察,我發現,很多那種所謂投資產業,公司董事或高職者收受臺底錢,已 是不成文規矩。此外,你要跟銀行借錢,你一定要採用銀行指定的律師團隊,並且還要付錢來買約定書。這不親商,並想從客戶那裡得到額外利潤。”
 顯然,不管是公共機構或私人公司,貪污現象均無法獲得很好的管制。新近出爐的“2013亞太區舞弊調查”顯示,有39%大馬受訪者表示貪污常發生;15%受訪者則指出,為了取得合約,他們所涉及的領域存在貪污是普遍事件。
貪污制度化 防不勝防
 陳亞才坦言,政府機構小金額的貪污,單一金額雖少,但累積金額驚人,並且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因為已經“制度化”。
 相信在大馬擁有駕駛執照的人士,大部分都有這種經驗:不花額外金錢“包及格”,便要準備考多幾次唄。
 “小金額的貪污問題,當然要處理。可是,這類型的貪污已經制度化,你要對付的並非只是考車中心的主考官,或者駕駛學院的人員,很可能是整個部門。這一串拉起,可能中途就不能拉,因為重要人物的臉孔就快出現,整個制度會被震動。”
 “確實,貪污已被制度化,但另一方面,也正是因為欠缺制度化的明文規定,貪污才會趁虛而入。”吳健南坦言,“以破產法令為例:一個人破產后不可以經商,除非得到報窮局的同意。”
 他繼說,破產者什么都不可以做,除非得到報窮局的同意──這不需要很具體、明文法令下的一個理由,以致造成:人治凌駕制度,貪污弊端便會出現。“一個民主清廉的制度,不能單憑法令,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社會的民主精神,以及集體監督和約束。”
行政弊端 反貪委會難對付
 大馬反貪委員會首席高級助理總監陳江使陳情:“請不要把總審計司報告裡的弊端,都當作是反貪委會的責任!”
 反貪委會只能取締貪污犯罪或文件造假等弊端,無法對付以最低標得標工程中的貴貨,也即是“買貴了”的行政弊端。目前,反貪委會針對2011年總審計司報告展開調查,並已提控3人,包括一名關稅局高級助理主任、一名市場銷售職員以及一名笨珍中學校長。
 今年10月27日,反貪委會宣佈成立“政府機構廉正管理組”,以處理和監督政府機構的清廉正直,讓人民重拾政府打擊貪污的信心。同時,反貪委會派出擁有逾20年反貪經驗的官員,駐守政府機構;同時,通過大馬反貪污學院,培訓政府機構的中級官員,以便提升部門的廉正度。
 對于沒有足夠法律證據來指控其貪污的公務員們,只要總檢察署同意,反貪委會亦給出紀律建議。


雷聲大雨點小 肅貪虎頭蛇尾(第2篇)


報導:許雅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大馬檢調單位,到底要用什麼規格的漁網,才能捕獲貪腐大魚?  對此,時評人吳健南律師說,檢調單位不能用可笑的控狀來捕捉貪腐大魚。
 他強調,肅貪,理應是領導人帶領國家朝向先進國進程中,一定要杜絕的毒瘤。
 令人悲哀的是,每位領導人上台,便把貪污提控當作政治表演,最后草草了事。
“司法上,政府做了很多虎頭蛇尾的案件,包括敦阿都拉時代的20條大魚提控事件,最后的結果是,沒有一條大魚被入罪。到了納吉時代,還發生惹人話柄的:林良實誘騙內閣檢控。”吳健南說。
 2010年7月29日,交通部前部長兼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醫生,因為涉及巴生港口自由貿易區醜聞,被控誘騙內閣罪名。
 2013年10月25日,高庭承審法官拿督阿馬迪在長達42頁判詞中指出,辯方第4證人前首相敦馬哈迪供詞中,表明自己沒有受到林良實欺騙,他滿意證人這項供證,並接受林良實指沒有企圖欺騙時任首相的馬哈迪的解釋,因此宣判敦林誘騙內閣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吳健南說:“大家都不必去看高庭的判詞,從總檢察署擬出‘部長誘騙內閣’這樣不合常理的控狀,已是天下一大奇聞。畢竟,在內閣,首相是主導,一個交通部長誘騙首相和內閣,這不合邏輯。”
事件進展龜速
 反貪委會特別委員會委員陳勝堯坦言,貪污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可以招致個人身敗名裂,因此,必須有確鑿證據,才可指控誰貪污,“敦林被控一案,並非 由反貪委會進行提控,而是警方動用刑事法典來指控的,但大家都把責任指向反貪會。不管是由誰來提控,控狀都必須獲得總檢察長的簽批。”
 敦林無罪釋放,案件算是告一段落。但全國沸騰的國家養牛中心一案,還在進行中。
 其中,商人拿督三蘇巴林,被控2項欺詐國家養牛中心主席拿督莫哈末沙烈(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前部長拿督斯里莎麗扎的丈夫),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案件定于明年2月20日起審訊3天。至于拿督莫哈末沙烈,他已向地庭申請撤銷其2項失信控罪。
 吳健南說:“國家養牛中心濫用2.5億令吉案件中,從事件爆發到提控上庭,進展龜速。起初,當局還不斷漂白,養牛中心沒有涉貪,敵不過輿論壓力,才有提控行動。”
禁止直屬親屬獲工程
 國家養牛中心一案,拿督斯里莎麗扎曾在庭上說明:只知孩子跟丈夫工作,但不知次子做哪行?
 而在起訴兩名公正黨領袖(拉菲茲和祖萊達)誹謗案中(註:兩造已互相撤銷誹謗訴訟),她則說明:和丈夫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互不干涉對方之事,因此,否認涉及丈夫獲得中央政府批准的國家養牛計劃。
 吳健南表示:“發生養牛案后,政府應該檢討明文禁止內閣成員或其直屬親屬,從政府工程直接受益或獲利。這樣,高官再無法理所當然說明:那是我家人有錢,和我沒關係。同時,政府機構應將行政程序透明化,並且做好公開招標工作,這樣便能減少貪污行賄機會。”
 目前,反貪委會準備修改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禁止內閣部長和州行政議員直屬家屬獲得工程或招標。
公佈財產 杜絕貪腐大魚
 杜絕政府機構的貪腐大魚,還是要先做好:公佈財產。
 時評人陳亞才透露,“亞洲國家中,韓國和台灣的財產申報機制,即陽光法案,堪稱典範。”
 韓國的財產申報制度,早于1981年出台,由全斗煥總統制定頒布。諷刺的是,全鬥煥和其后任盧泰愚,都栽在這部法上。今天,陽光法案在韓國公務員心目中,已成為自覺履行義務責任。
 “台韓的陽光法案,並不赦免貪官,反而對既往貪污再追查定罪。不過,這也有其困難面:惟有貪官下台后,不在主流權力中心,才會被對付。假如今天台灣是民進黨執政,可能陳水扁會安全過關。”他說。
證人翻供 貪污案敗訴主因
 大馬貪污案件敗訴主因,不外是證人不出庭,或者證人翻供。
 最令反貪委會念念不忘的證人翻供案件,當數巫統前最高理事拿督莫哈末諾占,被控通過代理哈立米,交給名叫卡利慕沙的男子1500令吉,以賄賂各代表,以期競選巫統最高理事職中選。
 最終,由于9名證人翻供,莫哈末諾占及其代理哈立米被判無罪獲釋。
 過后,9名翻供的證人,被控在巫統前最高理事拿督諾查賄選案中,向反貪委員會提供假口供,不過,9人均獲判罪名不成立。
 彭亨淡馬魯推事判詞指出,控方無法提出有力疑點,證明9名被告提供假證。9人的矛盾供證,使到控方無意再續審。
貪污案件難定罪
新聞標題:安邦市會前執法主任被控貪污,上訴庭判監6月罰9萬
下判日期:2013年9月12日
簡述:2003年,安邦再也市議會前執法主任阿都古都斯,被控向一餐廳僱主收取賄金,遭安邦地庭判入獄11年10個月和罰款37萬令吉;他上訴至高 庭后,獲判無罪。反貪會將此案上訴至上訴庭,上訴庭推翻高庭此前作出無罪釋放裁決,並宣判被告入獄6個月,以及罰款9萬令吉或者監禁56個月代替。
判決:上訴庭3司一致指出,考量辯護律師的論點后,裁決被告6項貪污控狀罪成。3司並指地庭處理該案方向正確也無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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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收錢非自用不算貪污,官員上訴判無罪釋放
下判日期:2012年3月19日
簡述:柔佛州古來衛生局官員再那阿比丁,于2006年被控2項貪污罪名,被判坐牢4年5個月兼罰款8萬令吉。上訴至高庭,辯方在辯詞中聲明,因為被 告曾向2名承包商提及需為豐盛港縣衛生局俱樂部辦事處添購雨蓋,2名承包商便自願提供2筆總值3萬425令吉款項給被告,而相關物品確已送至醫療診所存儲 室。辯詞更提及,2名承包商本身就是幫兇,因為如果不給被告錢,貪污行為就不會發生。
判決:辯方以“收取款項非自用”為由辯白,在高庭上訴成功,獲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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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控貪污證據不足,2交警無罪釋放
下判日期:2012年7月13日
簡述:森美蘭芙蓉2名巫裔交警,各自面對3項貪污指控,但在證據不足下,無罪釋放。
判決: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諾絲娜指出,從主控官及證人供詞中得悉,仍有一名重要證人“阿輝”無法傳召出庭作供,因此缺乏有力證據,證明2名被告,已獲取賄賂金,或向對方(即阿茲尼)索賄,作為不取締阿茲尼走私爆竹、煙火及香煙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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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貪污案上訴得直,前高官無罪釋放
下判日期:2012年2月29日
簡述:2010年,移民局前副總監(管制組)尤索夫被控貪污,被地庭判處罪名成立。他在高庭上訴得直,當場無罪釋放。
判決:高庭法官拿督嘉查裡宣判時指出,控方只根據尤索夫寫下“批准”的字跡,作為呈堂證物,並且,關鍵證人,即中間人“阿督”並沒出庭供證,因此推翻地庭法官判決。
關鍵詞語:重要證人沒有出庭作供




只要人民全力支持 肅貪事半功倍(第3篇)


報導:許雅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3種情況下,大馬反貪委員會(MACC,簡稱反貪會)會展開調查行動:有報案者,有證據,以及反貪會認為需要調查的課題。  大馬反貪污委員會首席高級助理總監陳江使表示,反貪會打擊貪污,第一個一定要得到人民支持。
 有了人民的支持,再配合政治領導人的肅貪決心,反貪會便能展開有力的肅貪行動。
2009年,在大馬肅貪進程,是一個重要的歷程年:反貪會展開大刀闊斧的轉型計劃。
 2009年,174起投報案件中,有54%定罪下判。
 短短3年,反貪會轉型有成:2012年的5496項罪案中,有75%已解決,共逮捕701名罪犯和起訴313名嫌犯,包括倍受矚目的莎阿南國會議 員和瑪拉工藝大學院長。總結來說,反貪會的個案定罪率,從2009年的45%,躍升至2012年的85%。這個躍升,甚至超越國際標準的80%。
 陳江使指出,反貪會的個案率和定罪率提升,主要歸功于轉型后成立的貪污特別法庭。
審訊時間冗長有弊端
 “我在彭亨勞勿服務時,1996年調查的貪污案,到了2007年才定罪。期間,案子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延期,10年后才真正完結。很多貪污案子,因為審訊時間冗長,后來發生證人不見,證人不記得詳情等事件,造成定罪率低落。”
 2011年2月16日,反貪會在全國設立14個貪污特別法庭,集中處理貪污訴訟,大多數案子,便可在三天至一周的審訊天數,就定罪下判。
 同時,因為法官只專注審訊貪污案件,很快變成“專家”,這又大幅提高法庭效率。僅在一年半時間,貪污特別法庭便完成審理累積七八年之久的案件。
 “過去的反貪局,都是由一名反貪官員調查一宗案件。轉型后,反貪會設立特別行動室,採用團隊專案調查方式,配合科技儀器,快而準地收集證據,大大縮短調查時間。”同時,反貪會亦積極招覽更多專才,比如聘請科技人才進行高科技追蹤,讓會計人才進行專業的反貪鑑證調查。
提供情報緝拿歸案
 不過,陳江使坦言,“貪污案子很奇怪:行賄和收賄的兩方均拿到利益,但虧損的政府機構或私人公司,卻無法出聲抗議;所以,反貪會需要人民支持和合作,提供情報來緝拿違法人士。”
 去年,反貪會接獲人民情報“官員收受賄賂,漁民進行非法捕魚”,便對投訴展開調查行動。今年9月,成功將涉案官員及漁民緝拿歸案。
 假如沒有人民的支持和合作,全國大約2000名的反貪人員,絕對無法在2800多萬的茫茫人海中,揪出貪污的害群之馬。
 如果80%的人民都反貪,貪污將不再是腐蝕國家的問題──這是陳江使的看法。
反貪法令充足 關鍵是否善用
 吳健南律師坦言,當人民對國家肅貪成效感到失望,便開始有非分之想:反貪會是否不夠獨立?反貪會是否缺乏自主提控權?反貪法令是否不足?
 他坦言,我國的反貪法令很充足。2009反貪委員會法案第7條文闡釋:反貪會有責任檢驗政府機構的傳遞系統,以揭發貪污罪行,或者可以引導或導致貪污罪行;或者建議行政機構領導如何改善傳遞系統,以減少貪污誘惑或傾向。
 “反貪會沒有提控權,這很合理,符合三權(司法、執法、立法)分立原則。公共刑事案件,由同一機構,即總檢察署來提控,這也合法。”吳健南說: “反貪會成員,由最高元首在首相的勸告下被委任。這有人講:不夠獨立。那麼,反貪會由誰來委任,才算獨立?反陣領袖,還是國會議員一起委任?”
 “還有,法令有被善用或濫用?這是法令控制不到的範圍。”他說。
實施嚴謹法令 加強肅貪力度
 目前為止,反貪會擁有足夠的權限和足夠法令來取締貪污涉案者。不過,包括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在內的人士均認同:大馬需要實施更嚴謹的條規和法令,來加強國家的肅貪力度。
 以搜查令為例:1997年之前,反貪官員要去掃蕩涉貪公司時,必須前往法庭申請搜查令。《1997年反貪污法令》頒布后,反貪官員只需向檢察司申 請搜查令。《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出台后,反貪官員只需向54級(首席高級助理總監)及以上的反貪官員,或者向檢察司申請搜查令。法令的修正,大 幅提升反貪會調查效率。
 目前,最值得關注的是:反貪會準備修改《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禁止內閣部長和州行政議員直屬家屬獲得工程或招標。
 接著,請國會全力支持明年3月提呈的兩項建議:(一)讓反貪會成為有招聘、委任、提升和開除官員的獨立權限的機構;以及,(二)提升反貪會主席地位至和總審計司及總檢察長同等級。
監督反貪會 提高肅貪效率
 反貪會監督全民,誰監督反貪會?
 陳江使笑著指出,在大馬,沒有一個政府機構,給這么多“外人”監督。
 現在,反貪會設有5套獨立的“檢查和平衡”系統,包括:由執政黨和反對黨國會議員組成的肅貪特別委員會(Special Committee On Corruption, SCC)、防範貪污咨詢顧問團(Anti-Corruption Advisory Board, ACAB)、投訴委員會(Complaints Committee, CC)、行動審查委員會(Operations Review Panel, ORP),及咨詢和貪污預防委員會(Consultation And Corruption Prevention Panel, CCPP),對反貪會進行全面監督,提醒和保證。
 “反貪會將從社會大眾裡,以個人誠信、卓越的成就和專業水準來挑選各委員會的成員,而這些委員一定能夠做到獨立及公正不亞。”他說。
 顯然,轉型后,人民對反貪會的投訴逐年下降,甚至,在今年,迄今為止,投訴率為“零”。
報案 有別于提供
 “關于提供情報,我想告訴大家:提供情報跟報案是兩回事。”陳江使說:“提供情報的話,可以匿名,並且不用上庭。但是,報案的話,你涉及其中,反貪會需要錄取你的口供。所以,你不能只想報案,但不想上庭供證。”
 過去,在冗長的審訊中,不斷有貪污案證人,在出庭前失蹤,或者翻供,甚至出現“遺忘症”。其實,這些證人之中,很多都曾遭受恐嚇。
 “我還想告訴大家,反貪會已加強執行保護證人法令和保護提供情報法令,以保護證人的安危。如有必要,反貪會亦會24小時保護證人。”他說。
 近年來猖狂的非法偷沙案,反貪會亦是只是“聽聞”這樣、那樣的消息,但沒人來報案。然而,反貪會仍派出臥底深入調查,並成功將涉案者提控上庭。
大馬反貪會
 願景:與大馬社會一起創建世界級的反貪及防貪機構。
 目標:成為專業反貪腐機構,在自由,透明和專業的原則下,進行執法和教育公眾。
 重大轉型:1997年的防止腐敗法令,修改成為更加有效的2009年反貪法令,以應付目前的巨大挑戰。
 1957年8月31日獨立后,首相署成立反貪小組開始,主要由總檢察署、大馬皇家警察和刑事調查局,負責反腐敗活動。
 1967年10月1日,政府為了加強反腐敗的力度,正式成立反貪局。
 1973年8月29日,反貪組(BPR)再度轉變為國家調查局(NBI),主要針對大型腐敗案件進行調查。
 1982年5月13日,國會通過防止腐敗法令,並將國家調查局提升為反貪局(ACA),專門負責防止貪污腐敗。
 2008年,為了符合社會對反貪的需求,國會同意成立更具獨立、透明、專業的反貪會(MACC)來取代反貪局,以提高國家在反貪行動的效率、獨立和透明,從而減低大眾之前認為反貪機構不獨立和不透明的負面看法。




口號響公信力跌 領導人決心最重要(完結篇)


報導:許雅玲 
圖:練國偉、本報資料中心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現在是貪污最壞的年代嗎?  一秒之內,隆雪華堂執行長陳亞才、吳健南律師、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陳勝堯,均無法響亮答說“是”。
 五秒之后,“不是”兩字,還是很難說出口。
 他們坦承,反貪口號喊得很響,反貪文案也做得很好,但國家反貪公信力下跌,歸根究底,仍是因為高高在上的政治人物,無法展示從上而下的肅貪決心。
大馬肅貪越反越貪──這究竟是印象還是實相?
 大馬反貪污委員會首席高級助理總監陳江使表示,“越反越貪?沒有這回事。印象只是預測,並非實相。”
 無可否認,大馬反貪情況,雖然落后香港新加坡幾十年,但是,隨著2009年展開的轉型計劃,加上資訊提升和人民配合,反貪委會的個案起訴和定罪率,有顯著躍升。
 隆雪華堂執行長陳亞才坦言,大馬在國際廉潔排名上雖還不算最壞,但是,政府的肅貪誠信必然倒退,因為普羅大眾的印象是:我對政府沒信心。
意願很高成果平平
 “普羅大眾的印象,雖然不是很科學的數據,但是,卻是接近客觀狀況的一個指標。”他說:“歷任首相之中,Pak Lah,敦阿都拉,是第一位慎重把肅貪當作重點政治目標的國家領袖。”
 Pak Lah把肅貪作為政治綱領提出來,得到人民激賞,他領導的國陣以狂風掃落葉姿態狂勝,就連強人首相敦馬也沒這個選舉佳績。
 “以當時來說:Pak Lah表達了肅貪意願,民眾對他的評價和支持都很高,這本來是肅貪大好形勢,可惜,黨內黨外配合度不夠,結果是眼高手低──意願很高,成果平平。”他說。
 到了納吉時代,肅貪狀況雖沒走下坡,但也沒振奮人心。甚至,趙明福案件釀成的人命悲劇,讓人民痛心疾首。當時,正巧爆發前雪州大臣基爾案件。
 兩個案件對比之下,大家的印象:政府對付涉嫌3000令吉貪污,就好比對付千萬令吉貪污;對付千萬令吉貪污,好像是用比較輕描淡寫方式處理。
政治領袖要以身作則
 “全球反貪成效,看大不看小,即是不看那種在路邊賄賂警察50令吉那種,而是要看政府對付貪污大魚的決心。畢竟,貪污數額高的,往往都是職權大的,他們對國家的腐蝕更大。”
 陳亞才繼續說,“首相要確保反貪委會的獨立運作,杜絕一切政治干預;並且,在日常人事委任上,任命廉潔記錄良好的人士,還有,釋放對媒體的善意,讓媒體有更大自由度和政府一起肅貪。”
 陳勝堯斬釘截鐵指出:“總之,有職位者一定要公佈財產,行為不檢的官員,一定要辭退,有貪污罪證者,一定要提控。”
 吳健南強調,“想靠年輕有志的大好青年投身執法單位來打貪,他們真的沒有能力,政治領袖一定要從上而下,以身作則,剷除貪腐毒瘤。”
面對兩大難題 連根拔起不易
 反貪委會特別委員會委員陳勝堯、還有時評人吳健南和陳亞才均認同,反貪委會打貪有其效率,可是,一旦碰到大人物,打貪就有阻滯。
 “職高權大者,不易對付;你對付不了他,他反過來對付你。假如政府肅貪決心不大,便易形成官官相護,案件追查到最后,不了了之。”陳亞才說。
 一個大人物沒事,兩個大人物也有驚無險,打貪半途而廢的次數太多,最后有事的便是政府:反貪公信力下跌!
 回到大馬肅貪能不能做的現實面,陳亞才坦言;“大馬肅貪有兩個層面:首先,位高權大的巨額貪污很難對付,以及,單一金額不大,但累積金額驚人的貪污,已形成制度化,連根拔起不易。”
 打貪,面對各種牽制,並非反貪委會單方面便可完成的任務,國家領導人必須展示從上而下的肅貪決心。
人民作后盾 貪污警察定罪
 過去,大馬商人對印尼嗤之以鼻:貪腐大國!
 今天,吳健南說:“我們不能再自我感覺良好了,尤其是,近年來,大馬一直佔據國際黑金外流排行榜上,這個警鐘太丟人了。”
 很多大馬商人心寒感慨:其他國家,不管怎么貪污,只要擺平階層領導,便能解決問題。大馬是個無底洞,擺平了一個領導,到了另一個階層,還是有沒完沒了的要求。這是外資無法對大馬產生信心的主因。
 相形之下,貪污造成民不聊生的印尼,2002年痛定思痛成立肅貪委兩年后,以肅貪為競選口號的尤多約諾,當選總統后,加強打貪力度,將目標轉向政治人物,甚至警察高官。
 自此,國家警隊與肅貪委勢不兩立(像香港當年的情況)。不久前,在一名警察高官被定罪后,警方逮捕肅貪委兩名成員,指責他們勒索和受賄。印尼因此 爆發人民大示威,100萬人的民調支持,加上肅貪委有證據指向警方串謀削弱肅貪會權力,兩名肅貪委成員最終獲釋,結果激勵人心。
善用科技力量 提升反貪效率
 民眾對肅貪印象是:越反越貪,這跟網絡資訊發達有關。
 吳健南說:“敦馬時代,可能有一些新聞,政府不想人民知道,人民就無法知道。這套在現在可行不通,每個人打開手機,便可掌握四通八達的資訊,誰有把柄、漏洞弊端,都很容易攤在陽光白日下。”
 他認為,“我們的反貪法令很足夠,反貪委會也有足夠的調查權,只要我們加強運用科技資訊工藝,建立透明開放的民主程序機制,便能杜絕沒有明文記錄的灰色地帶,提高政府效率。況且,在證物法令下,電郵是受到承認的證據。”
 陳亞才強調,“資訊傳遞很重要。森美蘭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通過錢幣兌換商匯出1000萬令吉到英國倫敦,他才做兩屆,就算不吃不喝不用他的俸祿,一年也只有三十多萬,那1000萬令吉到底怎么存?”
 后來,總檢察署證實1000萬令吉匯款並非貪污所得,錢幣兌換商卻因違反法令,已遭當局撤銷商業執照。資訊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