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人肉搜索

10-05-2010

報導:程為
圖:本報資料中心、互聯網


網絡團結出手擒兇

“人肉搜索,維護世界和平的重大責任就交給你了!”
當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讓警方以人肉搜索獲得的線索具有法律依據,有警方人員私底下借用電影《功夫》的對白,表達執法人員的期待。
互聯網和人工搜尋結合而成的人肉搜索方式源自中國,同時在台灣地區大展神威,協助警方偵破一些案件,現今又獲得法律認同,不得不令人對這種網絡力量刮目相看。
但,人肉搜索收集和發佈他人資料,具有侵犯他人隱私的爭議,如何妥善運用這把“雙刃劍”,將會不斷考驗網民的智慧。

人肉搜索在台灣合法化,讓當地警方高呼進入“全民警察”時代!
團結力量大,尤其是互聯網上啟動人肉搜索后,透過一張相片、一段影片,或任何蛛絲馬跡,就能迅速挖掘出事件的來龍去脈和關鍵人物資料,速度之快,連警方都咋舌。

今年4月,一名台灣高中女生上載一段影片,內容是她和友人于去年12月28日踢壞新竹港南風景區橋欄的過程,此破壞公物行為迅即引來網友指責,並將之轉貼無名小站和噗浪,展開人肉搜索。

不到一個小時,這兩名高中女生的完整資料就被放到網上,警方更連夜上門偵訊她們。

另外,同樣發生在台灣的博士生李念龍虐貓致死案,在人肉搜索下,令涉案者無所遁形。

2009年2月,台大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學生李念龍,疑虐殺三只幼貓,發現貓屍者將照片放上網后,愛貓者忿怒不已,通過愛貓網友通力合作,找出許多指向李念龍的疑點。

愛貓網友主動向台大校方詢問,但校方表示李念龍否認虐殺幼貓,愛貓網友選擇報案,讓警方介入調查。

集體力量緝拿罪犯

隨后,有人提供三個月送出和領養貓兒者的資料,確認李念龍曾以不同身分、手機、網絡註冊賬號和網絡位址(IP),與送貓者聯絡並領養貓兒。

愛貓網友鎖定李念龍資料后,找出他在網上撰寫的論文和網絡位址核對,終于確認虐殺幼貓真兇為李念龍。

台灣動物保護法規定虐待動物或棄之不顧者,將受到嚴重罰款或處監,動物保育人士將資料提供給警方跟進調查,終于將李念龍入罪,法官于今年3月30日判罰他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人肉搜索一呼百應,台灣警方看準這點,將一些多時未能偵破的案件放上警方官網或面子書,透過網民集體力量緝拿罪犯,取得不錯效果。

但,由于有些案件涉及公開個人資料和隱私,擔心抵觸法律,往往令警方縛手縛腳,因此人肉搜索運用程度有限。

今年4月30日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三讀通過,賦予警方能使用人肉搜索方式作為法律證據,等于所有網友都是警方的合法線民。

台灣警方相信人肉搜索合法化,等同允許警方發佈網絡通緝令,也是全民警察和全民狗仔時代來臨,警方可省卻不少拿著照片四處找人指認的工作。

台灣開啟了人肉搜索合法化新紀元,領先其他國家和地區,同時搶下與罪犯鬥智的先機。

效率高 外國媒體關注

國際媒體對于中國人肉搜索給予極高評價,認為它是“中國最有名的偵探機構”。
人肉搜索源于中國,“貓撲網”最早使用這個詞。2001年,為讓更多網友參與協助解決各種問題,該網站特別開設人肉搜索版面,並以虛擬貨幣──MP作為獎勵,只要回答問題就有“錢”可拿。

于是,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有許多網友迫不及待在網上和現實生活中搜索答案,以獲得虛擬貨幣。

然而,真正興起人肉搜索風潮是在2006年,中國著名天涯論壇有人發出追查令,想要知道網絡名人“毒藥”的真實身分,經人肉搜索后,發現實為一名高官,人肉搜索方式也開始廣受關注。

自 此之后,許多事件發生后,關鍵人物就有機會成為網友人肉搜索對象,外國媒體如英國BBC和美國《洛杉機時報》,也開始關注中國人肉搜索,並譯為 “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和“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 hunt”。

美國《洛杉磯時報》形容人肉搜索是“中國最有名的偵探機構,一直無情追尋獵物,讓國際刑警也黯然失色,而且全都免費。”

貪官污吏 聞之喪膽

2008年為中國人肉搜索的顛峰期,其搜索方式也逐步定型,引起網民忿怒或關注的時事課題,或有關道德方面的課題,只要有人在論壇發動人肉搜索,大多數能在極短時間內完成任務,甚至額外揭發許多不為人知的事情。

其中,最令大眾稱快的是人肉搜索的反貪腐功能,各地方長官隨時皆可能成為目標,此舉觸動貪腐者的神經,貪官污吏皆視人肉搜索為蛇蠍。

其中一個經典例子是“周久耕事件”(或稱天價煙事件)。這名江寧區民政局局長兼江寧區房產局局長,于2008年12月聲言將處罰那些以低于樓價成本銷售樓房的發展商,引起網民不滿。

人肉搜索啟動后,出現許多關于周久耕的各種記錄,包括在會議上抽一支1500人民幣(折約710令吉)的天價煙、戴名表、開名車,與其職務收入有極大落差,引起中國政府關注。

最終,這名貪官受賄罪成立,被判坐監11年和沒收120萬元人民幣(折約57萬令吉)財產。

由于人肉搜索啟動后,遭追查者就像被剝光衣服般,任何個人資料或隱私皆無所遁形而引起爭議,但它的反貪腐能力,卻令人津津樂道。

“全民”總動員 是關鍵

人肉搜索結合網民群體力量,展現破案和偵察的強大能力,貪官罪犯視為蛇蠍,民眾視之為神仙。
人肉搜索的特點是“快、準、多”,這也是它揚名國際的原因!

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后,一名遼寧女生抱怨各網站以黑白呈現、電視全是災難報導、哀悼活動令她玩不成網絡遊戲,並錄制一段視頻上網表達不滿和對災民幸災樂禍。

此視頻上載不到一小時,激怒許多網友,有人發動人肉搜索,“號召13億人一起動手把她找出來”!

“人肉搜索令”發佈后,中國各網上論壇皆有轉載,以“人找人、人問人、人碰人、人擠人方式尋找當事人”,這是典型人肉搜索法。

數小時內,網友已找到該女生網上位址和破解其QQ賬號(中國最多人使用的即時通訊系統),把她的資料全部發佈在互聯網上。

從網友發動人肉搜索到警方根據資料上門扣查這名女生,僅不到12個小時,偵察效率和速度之快,以及其準確性令人咋舌。

因此,“破案”能力強、偵察速度快,“全民”總動員就是人肉搜索的重要條件,讓人對它又敬又畏!

地方官向 人肉搜索 說不!

人肉搜索形成風潮后,中國一些地方政府以侵犯隱私為由立法禁止,引起網民一片嘩然。

江蘇徐州開此先例,在《涂州市電腦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規定2009年6月1日開始,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得允許,嚴禁提供或公開個人信息資料,違者處以最高5000元人民幣(折約2500令吉)罰款,甚至將遭禁止上網或不得使用電腦。

就保護個人資料角度而言,此條例看似在維護隱私,但正逢人肉搜索當道,不少涉貪地方官皆經網絡人肉搜索后“陣亡”,不免令人有所聯想。

當地媒體《揚子晚報》解讀市政府此舉就是明確的向人肉搜索說不,不少民眾也具相同觀點。

市政府否認禁止隨意公開他人資料即是禁止人肉搜索,但如此開明地保護個人資料,足可媲美歐美先進國家的舉動,竟在人權紀錄有待改善的中國境內市政府搶先推行,一時三刻令人難以接受。

一些學者認為,人肉搜索觸痛貪官污吏的神經,卻是許多市民賴以主持公道的利器,不能單純禁止,而是必須釐清人肉搜索與侵犯個人隱私的界限,例如對于涉及貪腐、懲惡揚善的人肉搜索,需要給予支持。






真相隱私拿捏要準

人肉搜索展現人性的正義和互助,但也暴露失衡的醜陋面,毫無節制挖掘和公佈他人隱私。

不斷公開人肉搜索目標的一切,像是參與一場盛宴,網友從義憤填膺到失控的人身攻擊,令人覺得人肉搜索被濫用,也像是網絡暴力!

女生掌摑路邊攤檔主事件傳開后,網友人肉搜索出她所有資料,連私密半裸照也翻了出來。
去年5月,中國四川省南充市一名女生在塞車路上,車子不慎撞及路邊攤檔主,之后還掌摑對方,激起網民之忿並遭人肉搜索。

事件發生前,該名女生已再三要求檔主挪動檔位,避免撞及檔口,但后者認為車子可以穿過,因此並沒移動檔位。

最終,女生不小心撞倒檔主,並失去理智下車賞了對方耳光,恰巧有人拍到這一幕,把它放上當地網上論壇。

網友展開人肉搜索,將她所有資料公佈出來,包括住址、工作單位、身高、體重、學歷、電話、三圍,還有其私密半裸照!

這名女生不堪人肉搜索引發的輿論壓力,欲跳江輕生,經其父親再三規勸,才打消這個念頭。

“我打人是不對,但也不該這樣瘋狂地曝光我的隱私!”該名女生如此申訴。

該名女生意識到自己打人犯錯后,三次跪求原諒,甚至應現場民眾要求跪在車蓋上道歉,但被警察拉起來,這一幕並未出現在網上。

人肉搜索反映出網民的熱心,但也顯出衝動和不顧后果的一面,以及遭搜索者沒有獲得“公平報導”。

這種有欠公正的大義凜然,險些令一名女生失去寶貴生命,讓人不禁省思:需要如此赤裸裸爆出許多不相關資訊嗎?

相較西方國家不挖隱私的人肉搜索,東方網民就顯得有些不擇手段和缺乏隱私觀念。

只公佈所要資料

2007年,英國發生一宗未足17個月男嬰遭虐死案,男嬰彼得身上有八根肋骨和一脊骨斷裂,部分指甲和腳趾甲剝落,一顆斷牙留在肚子內。

男嬰父母離異,母親和其酗酒新男友是嫌疑犯,法官基于公平審訊和隱私理由,並未公佈嫌犯名字,受害嬰兒也只以Baby P稱謂。

憤怒的50萬英國民眾在面子書上討論這個案子,並且通過人肉搜索公佈嬰兒母親及其男友的名字和照片。

在網民施壓下,英國最高法院以需要維持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為由,在2009年正式公佈嫌犯資料。

英國另一宗人肉搜索事件,是由《衛報》發起。英國議會于2009年6月公佈議員補貼清單,但經過大量刪節和有所隱瞞。

因此《衛報》呼吁網民挖掘更多“有趣”內容,成功讓這份涉及公眾利益的完整補貼清單曝光。

這兩項人肉搜索事件的共同點是:網民只公佈所要資料,不挖掘他人隱私,包括只找出受虐死男嬰母親和其男友的名字和照片,以及議員補貼完整清單,一概不提涉案者其他隱私。

從中國到英國的三宗人肉搜索個案,顯示人性才是人肉搜索的關鍵,網民曉得如何平衡真相和隱私的天秤,才能發揮人肉搜索的最大價值。

5項措施 反人肉搜索

英國“男嬰彼得遭虐殺案”,網民以人肉搜索找到其母親和母親男友的名字及照片,但未揭露更多隱私。
人肉搜索從互聯網開始,再經搜索引擎和人工配合,組合成強大的搜索鏈。

想要搜索某人資料,只要懂得他或她在互聯網上某些工具的註冊名字,例如MSN、Skype、QQ、電郵,甚至只是論壇上的身分,通過谷歌或百度等搜索引擎,就有可能查到其真實身分。

例如當有人莫名奇妙加入你的即時通訊后臭罵你一頓,你可以將其身分代號輸入搜索引擎,就可以知道他曾在網絡上哪些地方出現。根據這些線索逐一分析,可能就此搜索出這個人的真姓名、照片、地址和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憑個人之力就能完成簡單搜索,人肉搜索集合眾網友之力,深入現實生活查詢,因此能搜索出更多隱私。

現今互聯網使用率不斷提高,想要不被“人肉”近乎不可能,但可以未雨綢繆,採取一些方式減少成為“人肉”的幾率。

一些反人肉搜索網友提出以下幾種做法,儘管使用起來有些麻煩,但對個人隱私較有保障:

(一)註冊賬號時,能不填的項目就不填。

(二)填寫賬號或其它內容時,若需用到數字,可以空格代替,例如1234就寫123 4,減低遭搜索引擎收集資料的機會。

(三)不要使用私人電郵註冊賬號,用另一個與身分不相干的電郵,在網絡共用其他戶口。

(四)不要啟用記住密碼功能,並且養成每次下線后,清除Cookies(在瀏覽器內的網絡選項內,或使用Ccleaner之類的軟件)的習慣。

(五)非登入電郵時,使用網絡代理器(Proxy)上網,避免讓有心人記下你的網絡位址(IP),成為黑掉個人賬戶或電腦的門徑。

當心成為 殺人幫凶!

好心做壞事,人肉搜索成殺人案共犯!

2004年,17歲的林明在網上認識了四川的周春梅,通過網絡視頻聊天發展為戀人。

間中,兩人見過面,但一直維持遠距離戀愛,戀愛溫度維持了四年。

2008年,周春梅接到河南一所學院錄取通知書,幾經思量,終于下定決心放棄只能遠距離戀愛的林明。

林明認定周春梅之父才是令兩人分手的始作甬者,向后者索討其女兒的聯絡方式不遂,發出50條威脅短訊,依然無法獲得周春梅音訊。

他決定人肉搜索周春梅,在網上編了一個故事,指他供養周春梅讀書,后者不但不感恩,還四處散播謠言說他心懷不軌。他以一名白血病友身分,希望在生命最后一刻見一見這名女孩的心願,請求網友協助完成心願。

此文一經發佈,立即引起網友八方支援,不久就找到周春梅,而她也成為網友箭靶,網上惡毒留言層出不窮。

林明約見周春梅時,已有殺人動機,下定決心若她親口表示結束感情,就一刀殺了她。

年方20歲的周春梅就這樣死在林明刀下,事實揭開后,曾經出力搜尋的網友感嘆人肉搜索成了報復工具。

事后,網站上有關林明發動人肉搜索的貼遭清除干淨,顯示網站主人和網友皆意識到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

人肉搜索成了殺人幫兇,為了一個未曾求證的請求,網友把一個年輕生命當成人肉搜索的祭品。

官員應公開 部分隱私

由于人肉搜索亂挖他人隱私,因此被視為網絡暴力。
人肉搜索最讓人額手稱慶之事,莫過于挖出貪官污吏所有證據!

然而,這又引發另一個疑問:是否當官者就不能擁有隱私權,以免影響公眾利益呢?

中國律師饒峙認為,不同公民享有隱私權應有區別,當官者是公務員,因此必須公開部分隱私。

而且,許多國家在職或去職公務員都要公佈財產狀況,這即是公務員的隱私權與普通人不同之處。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公務員的收入皆來自人民稅收,而且是為人民服務,濫用公款或受賄皆不符公眾利益,理應接受人民公開審查。

人肉搜索等同 網絡暴力 ?

中國網友朱光兵一度是人肉搜索支持者,他享受那種由網友一點一滴拼湊而成的信息,當“剝開”對方真面目時,內心還有一種快感。

然而,當他成為遭人肉搜索的對象后,才發現人肉搜索應用不當就是一種網絡暴力,深深傷害遭搜索者。

512汶川大地震后,想要為災區居民盡一分力的他,搶注512這個互聯網域名,希望以100萬人民幣(折約50萬令吉)拍賣出去,協助重建災區三所小學。

為取信于人,他公開真名、電話和公司所在,未料引來網民指責,指他趁機發災難財,還封了一個“朱搶搶”的外號。

于是他成為網民人肉搜索的對象,其家庭狀況和隱私逐一曝光,令他極為難堪。

經歷這次切身之痛,他決定成立反網絡暴力熱線電話,協助人肉搜索受害者。

他曾協助一名被人冒用照片的網友,通過發律師信方式,使原本以並不侵權為由,拒絕撤下照片的網站就範。

同時,還協助一群網友向某一網站展開集體訴訟,最終與網站達至庭外和解協議。

原則上,他不反對用人肉搜索達到反貪腐功能,但必須以不侵害個人隱私為大前提,不能以暴易暴,惟這個觀念並未獲得大多數網民認同。

人肉搜索能斬落貪官污吏,但也能使平民百姓陷于萬劫不復,在網民的保護隱私意識未達標前,法規適時介入平衡,將是制止人肉搜索變成網絡暴力的選擇。






搜索行銷忌留痕跡

人肉搜索不只能找出真相,也可在商業行銷展現非一般雪球效應!

但用人肉搜索散播信息,真假難辨,運用得當可營造強勢宣傳,為企業商品加分;反之,遭人揭發造假或發放假消息,將導致商業形象跌至谷底。

“iphone girl”事件也引起西方媒體關注,加入追蹤報導,被視為人肉搜索行銷的典型例子之一。
2008年8月,“iphone girl”事件在英國引爆。一名英國iphone新機主在機身內發現中國工廠女工的照片,他將之貼到iphone網上論壇,數小時內即在互聯網激起漣漪,中國網友隔天即啟動人肉搜索。

此事引起西方媒體關注,相繼加入追蹤報導,“iphone girl”之熱一發不可收拾。

網友人肉搜索和媒體追訪后,證實這名女孩來自iphone中國深圳代工生產商富士康。

中國廠商方面表示,此為美麗的錯誤,因生產線工人測試手機功能后忘記刪除照片,有關照片才會出現在手機內。

然而,這件事的疑點甚多,包括有網友發現發佈者疑是英藉華人、為何iphone的蘋果公司未有反應,至于中國代工生產商也僅是簡短回覆,未有完整交代。

曾是著名網絡事件“別針換別墅”中國版網絡推手(也稱網絡策劃師)立二指稱,這是他認識的網絡推手團隊一手策動,屬于“girl”系列,就如曾在中國風行的“最美清潔女工”、“天仙妹妹”(一名攝影師在少數民族地區拍攝到一個美麗女孩的照片,放上網后引起熱議)的手法。

中國網絡行銷顧問陳墨表示,以此事件發展的方式來看,更多人會相信是人肉搜索行銷。

比刊登廣告更有效

其實,另一宗中國本土人肉搜索事件,也與網絡行銷扯上關係。

汶川大地震后,在央視舉行的賑災晚會上,曝光量不高的加多寶集團捐出一億人民幣(折約5000萬令吉)賑災,如此巨大的款項引起網友好奇,于是通過人肉搜索,查出是中國著名飲料品牌王老吉的幕后集團。

這種為善不欲人知,不以旗下著名產品掛帥,而以集團名字捐出巨款的方式,引來網友好評。

隨即,互聯網出現“王老吉出一罐就買一罐,徹底‘封殺’王老吉”之貼,初看以為是王老吉飲料被網友封殺,實際上是鼓勵他人不斷購買該飲料。

此貼子獲網友爭相轉載,王老吉產品銷量直線上升,比刊登廣告更有效。

自始至終,未有人承認這是一項人肉搜索行銷,但有網友指稱網絡推手立二是策劃者,卻未有實據證明。

至今未有企業敢于承認使用人肉搜索宣傳商品,因為它牽涉商家誠信,等于利用網友免費宣傳,勢必引起網友群起杯葛。

“iphone girl”和“封殺王老吉”事件,沒有商家或網絡推手正式浮上台面,因此被視為一般的人肉搜索事件。

這也是網絡行銷顧問陳墨指出的重點,即商家須慎用人肉搜索,並且避免被人肉搜索而暴露自己的目的。

企業行銷各出奇謀,只要不是發送虛假信息,發動人肉搜索推銷產品並無不妥。但,使用這種方式的結果無可預估,若不一早明言是人肉搜索,遭揭發后的殺傷力極大,足以摧毀一個品牌。

三段式操作 缺一不可

中國網絡行銷顧問陳墨表示,人們會相信“iphone girl”是人肉搜索行銷。
若以汽車比喻人肉搜索行銷,網民的好奇和求知是車子引擎,互聯網搜索引擎和人工追查即是四個車輪,網友就是駕駛者。

網絡推手是路旁的指示牌,它無法操控駕駛者,但卻可以藉各種指示和線索,激發他們的興趣和渴望。

如果網友對某事興致缺缺,根本就不會啟動人肉搜索引擎,因此網絡推手為商家爭取客源,就要先點燃網友的好奇心。

陳墨指出人肉搜索行銷的三個順序步驟,缺一不可。

(一)引爆點需要強烈矛盾性

一名美女或醜女並不為奇,但若是美麗清潔女工或極度自戀的醜女,就能吸引網友想進一步探索。

(二)搭上熱點話題

有一個時興話題輔助,將能增加網友的支持度,就如“iphone girl”搭iphone熱潮,王老吉配搭一億賑災捐款。

此時網絡推手就要備戰,不能讓討論貼子消失,在各網站轉貼,讓網友覺得這是熱題,不跟進就過時了。

(三)主動增加人肉搜索的線索

當網友開始人肉搜索,網絡推手需要適時拋出一些新線索,並在各收集資訊和答案的網站,如百度知道、新浪愛問等,提供一些真實但有待核對的資料。

換言之,引導網民從小規模到大規模討論,就能達到“人肉搜索”的目的,網絡推手即是煽風點火者,哪裡不夠熱,就去煽一煽,再四處去點一點火頭,結局還須看網友自由發揮了。

人肉搜索行銷 公開玩

台灣部落格天后彎彎的電影作品推出前,以人肉搜索方式宣傳,取得不俗效果。
人肉搜索行銷,也可以用光明正大的方式進行!

台灣網絡漫畫家彎彎,將于本月21日推出電影作品《帶著夢想去旅行》,其造勢活動就以“書迷人肉大搜索”為主題,呼吁彎迷找出發佈在其部落格短片內的書迷。

這名部落格天后的部落格,擁有超過2億人次點擊,2008年開始在全台進行簽書會,以照片和影片方式拍下許多書迷的樣子,這次特別挑選這些書迷出席電影首映禮。

這項活動開始前,由于台灣立法院正在辨論《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考慮禁止人肉搜索,因此彎彎一度擔心影響活動進行。

此法令經三讀允許人肉搜索活動,除了台灣警方視之為“全民警察”時代到來,也使運用人肉搜索行銷的商家鬆了一口氣。

透過彎彎的例子,顯示人肉搜索在商業行銷的平台上,尚有許多可發揮的空間,一切胥視商家運用得宜與否。

股票投資 忌人肉搜索為準

“不求最好,但求最肉”,這是網民給人肉搜索結果的定義,意即不要求最標準答案,但要巨細靡遺的信息。

這個觀念也契合投資股票的股民,因為不少人沒有時間和專業能力閱讀上市公司報告,唯有參考其他網民以人肉搜索而來的信息。

中國是人肉搜索發源地,許多網站增設“上市公司股票人肉搜索”之類的版面,吸引許多股友到訪。

從上市公司內的低階員工到高階員工,還有自稱是“接近公司人士”、“內幕消息人士”等,把自己所得到的訊息發佈出來。

由于許多市井小民選擇相信來自群眾的信息,以致一些上市股票經網民人肉搜索后,股價受到影響。

一些準確的人肉搜索消息也打亂上市公司的計劃,迫使相關公司臨時作出調整,避免讓競爭對手有機可趁。

此外,別有居心的公司也在市場散播假訊息,成為網民人肉搜索資訊,打擊對手的股票。

人肉搜索當道,中國股票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忙著滅火,要求股民不要相信人肉搜索的消息,但是,對此信心滿滿的股民,把好言相勸當作耳邊風。

資訊透明 搜索無用武之地

搜索的目的是想知道更多資訊,人肉搜索因民眾渴求詳細信息而大行其道!

網絡行銷利用民眾的信息饑渴,見縫插針,藉由大量人數參與搜索,推高產品知名度,增加買氣。

股票市場半開半閉,以及只提供專業和令人難懂的資料,造就股民相信其他資訊,這一切皆是民眾對信息感到饑渴所致。

若信息資源和來源透明,人肉搜索就無用武之地,因大眾能輕易掌握資訊,無需透過侵犯隱私的管道,挖掘不相關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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