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網絡暴力

 

輕易傷人不見血(上篇)

03/04/2012  

報導:程為
圖:互聯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人言可畏,網絡暴力更可怕! 在互聯網上不用利器可以傷人和殺人,網絡暴力問題日趨嚴重。
生活中,人的言辭能像一把利刃,讓人遍體鱗傷,甚至置人于死地;網絡暴力也不可小覷,文字、圖片或影片皆是武器,隨時可致人于死地。
從舒淇在微博表達對甄子丹的看法,卻捲入后者與趙文卓“戲霸風波”事件中,遭網友翻出出道時拍過裸照侮辱,令人不得不反思網絡暴力的殺傷力!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不包括人身攻擊或侮辱他人!
這個道理許多人都懂,卻是常犯的錯誤,從現實生活到互聯網,利用語言和文字的殺傷力,讓受害者的精神崩潰。
近日,台灣電影明星舒淇成了網絡暴力(下稱“網暴”)的受害者,她于3月20日在微博寫道:“甄子丹凡事認真,想盡辦法將每一個畫面變得最完美,就算天氣再冷,身體凍到發抖抽筋,一聽到Action(開始口令),甄子丹都會立即拿出熱情表演,毫無怨言。”
有些網友自當判官
由于日前趙文卓拍攝電影時,指甄子丹是“戲霸”,刪掉他的許多戲份,引起不少的風波;舒淇在這個時發表對后者的看法,雖不是針對此事件,卻讓有心人解讀為支持后者,因而引起某些網友不滿。
在發生爭議時,任何人都有權力選擇站在某一方,只要對事不對人,也只會止于爭論。
但,現實生活中有不理智的人,網絡上也大有此類人在,不認同某方的看法時,就會發表一些不理性的言論,把自己當成是判官。
一些網民選擇翻舊賬,例如把舒淇早期的裸照上載至微博,以過去來羞辱她的現在,即是一種暴力行為。
揭人傷疤即是傷害
舒淇現在發表的言論與她早期拍攝的裸照或情色電影有何關係?答案是沒有一丁點關係,兩件事不能相提併論。
而且,舒淇已走出當年的陰霾,努力成為一個實力派演員,那些重提“舊事”的網友,唯一的動機就是要傷害舒淇。
舒淇因此狂刪微博博文,心情低落,友人紛紛給予安慰,不少理智的網友,包括站在趙文卓一方的網友,也表示不能如此傷害舒淇。
甄子丹對于舒淇遭到網暴感到憤怒,認為多行不義必自斃;事件另一主角趙文卓也呼吁通過找出發照者還舒淇清白,因他也不認同網暴。
也許有人會說:“這算哪門子的網暴?本來都有做過,只是照片拿出來晒一晒而已。”
揭人傷疤即是一種傷害,這難道不是暴力?不理性的言論和行為,包括在沒有事實依據下指責他人犯錯,往往會讓網暴受害者,尤其是女性難以承受,甚至藉此了結生命,一旦鬧出人命,這些網暴施暴者就是殺人兇手!
韓國藝人死于網暴
 阮玲玉結束自己的生命前,曾說過“人言可畏”;現在因網暴而走上絕路的受害者,是否也是就是“網絡可畏”的結果呢?
因網暴而賠上生命?這可不是開玩笑,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四年前發生在韓國的數名藝人自殺事件。
2008年9月,韓星安在煥因欠巨債在車內燒炭自殺,10月2日,擁有韓國“廣告女王”兼“第一代玉女”的女星崔真實,在家中因網絡傳言而上吊自殺。
網絡傳言指崔真實向安在煥放高利貸,因而逼死后者;網上謠言困擾著崔真實,她又不知如何處理和面對,于是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以示清白。
崔真實自殺隔天,綽號“河莉秀第二”的南韓變性藝人張彩苑,也步上自殺之路。
她在崔真實自殺后表示“似乎能理解崔真實的心情”,同樣面對網絡人身攻擊的她,終于選擇走上同一條路。
另一位韓國男藝人金智厚因選擇出櫃,公佈同性戀身分,失去許多廣告代言和工作后,同時面對網絡上網民的不理性言論,也在10月6日晚步上崔真實和張彩苑后塵。
不負責任的指責和評論,以及隨意在網上做出人身攻擊,並不是網民的權力,許多網民卻愛以道德批判者自居,或散播不實的謠言,理應受到應有的制裁!
成也網絡敗也網絡
 網絡力量運用得當,它是一股能改變許多事情和伸張正義的正能量;相反的,它可能就變成網暴!
今年1月9日,香港尖沙咀廣東道意大利某時裝品牌門口,近千人聚集一起“拍照”,驚動警方到現場維持秩序。
原來,該公司一名職員曾阻止某人在商店外拍照,引起對方不滿,把此事發佈上網,網民爭相討論,並且發起“萬人影相活動”。
有不滿的網民在店前貼上陰司紙,使得店內一名員工相當不滿,后者在面子書上留言指示威者搞事及“腦殘”,並挑釁“放馬過來啦,所謂的香港人”。
這個留言使當天出席示威者不滿,經過人肉搜索找出這名員工的個人資料,有人還投訴至意大利總公司。
這個事件顯示網絡力量極大,能反映受到不公平對待;但,同時也讓人看見一些網民不理智,如在店前貼上陰司紙即是一種侮辱。
相關公司員工上網反映心聲沒有問題,但作出挑釁行為,即要網民“放馬過來”也是不理智的做法。
憤怒的網民以人肉搜索有關員工隱私亦屬不智,此舉亦是一種網暴,對員工作出人身攻擊和暴露其隱私,將影響他的精神狀態和侵犯個人隱私。
在這件事情上,一些較理智的網民的看法值得參考;他們勸告發動人肉搜索的網民應停止搜索,否則就會將捍衛人權淪為網絡欺凌。
鼓勵理性表達看法
 活躍在社交網站或網站論壇的人,可能在留言前會猶豫一下:“這個留言會不會引來圍攻?”
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互聯網透明度高,發表立場前需要考慮后果,因過火的言論激起公眾的情緒。
縱觀現今的網絡力量,某個網民就已能做到一呼百應,對于不公平的事件,往往能以網絡力量來圍攻。
網上力量與網上暴力的界限只是一線之差,展示力量不一定需“起底”或個人攻擊,而是利用網絡力量理性表達看法。
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洪雪蓮指出,網絡是平台和渠道,讓人可以自由分享意見,如果經常出現人身攻擊和公開個人隱私的事件,只會使其他人不敢表達意見。
換句話說,展示力量不等于以強欺小或以多欺少,強迫他人認同自己的觀點,它只是一個自由發聲和表達看法的機會。
如何定義網絡暴力?
如何定義網絡暴力呢?加拿大一位深入研究網絡暴力的教師比爾貝爾謝(Bill Belsey)指出,網絡暴力是指某人或團體以資訊工藝向他人做出蓄意、重復,以及具敵意的傷害行為。
根據維基百科的資料,一般上,常見的網絡暴力方法有以下幾種:
●對其他網民使用言語暴力;
●杯葛特定網民或網絡群體;
●公開受害人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等);
●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文字;
●在論壇(BBS)重複和不斷發出同樣的帖子,以公開侮辱受害人。



暴力成癮投羅網(下篇)

04/04/2012

報導:程為 
圖:互聯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網絡暴力源自對生活不滿,以致在網絡上宣泄? 你要小心保護你的心,不要把生活上面對的挫折,通過網絡宣泄,向其他網民施暴,成了網絡暴民。
而且,在網絡上時常“圍攻”某些人,可能會上癮,久而久之變得不能自拔……
去年聖誕節,中國某網站上出現這樣的帖子,珠海肖性女子的弟弟,把姐姐的萬言遺書貼上網,稱前者因丈夫外遇而自殺。
 “正義”的網民們群情洶湧,以任何惡毒的形容詞口誅筆伐出軌者及小三,同時啟動人肉搜索,將肖性女子的丈夫和小三的資料挖了出來,讓大伙兒去教訓這兩人。
 事隔一週,即今年元旦,肖性女子好友公佈前者未死的消息,結果這群“正義”的網友又大呼上當和受騙。
究意是肖性女子、其弟和朋友自導自演這齣網上鬧劇,還是有人散播假消息,至今不得而知。
摧毀他人心靈
 網友爭相聲討某個未經確實的事件,滿是偏激的觀點而非討論和給意見,未有獨立思考的做法,令人不禁心寒:“下一個被暴力對待的人會不會是我?”
 當網絡暴力(下稱網暴)把善良、道德、公正當成晃子,內裡卻是惡毒的言語,能夠摧毀任何人的心靈,甚至使人因此走上絕路,這是我們想要的嗎?
 反觀大馬,本地華族網民言語暴力的情況雖不及中國網民嚴重,但會傾向某方,只要有不同觀點出現,也有網民展開人身攻擊。
 308政治海嘯后,政治熱誠注滿大馬互聯網,任何一方都在利用網絡造勢和厲兵秣馬,互相抨擊對方。
 各方支持者在網上叫囂和互揭瘡疤,並非辯論或突出政治理念,確實叫人有些吃不消。
 言語化成文字,殺傷力依然不減,對人不對事的評論或指責,也令人想問大馬網民的素質是否僅此而已。
 也許北京師範大學心理學院院長許燕,針對舒淇遭網絡暴力事件,提出的見解可作為本地網民的參考。

他從心理學角度分析,人們在現實生活受挫,內心的抱怨和不滿需要出口,于是互聯網成了宣泄的管道。
自我控制能力較低
 生活中的宣泄方式,可能是購物或狂吃狂喝,但互聯網上以文字宣泄不需成本,而且可以瘋狂膨脹。
 他指出,雖然,這種方法不會傷害人的肉體,但會對網暴受害者造成心理創傷和折磨。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指出,人們在虛擬世界文明意識和自我控制能力較低,以及網絡的隱匿性較高,因此會以發泄方式攻擊其他網民,同時從眾心態增強,變為群體一起表現暴力行為。
 概括兩位學者的分析,如果你是網民,在網上指責他人時,應先梳理自己的情緒和生活上遇到的挫折感,才發表自己的觀點,也許就能由你開始逐漸減少網暴。
認同他人有發言權利
 在互聯網上,某一個話題正在熱議,當你想發表與大多數人立場不同的意見時,心裡或會猶豫一下:“會不會遭人圍攻(即以文字攻擊)呢?”
 一種米養百樣人,每個人對事情總會有一些不一樣的立場,皆應受到尊重。
 英國作家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Evelyn Beatrice Hall,1868-1919)于1906年出版的傳記《伏爾泰的朋友們》,用以闡釋法國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的一句話 ──“我雖然不認同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后人一直誤以為是伏爾泰所說),或可作為網民在網絡上發表想法的原則。
 想要在網上提出相反意見的網民,可能擔心遭“圍攻”而放棄表達意見,寧願選擇做沉默的一群,任由自以為絕對正確的網民提出一面倒的看法。
 持著大量支持意見而攻擊相反意見的做法,這即是一種暴力。客觀的做法應該是可以說出不贊同的原因,卻不是要別人屈服于大多數人的觀點。
虛擬人格或傷人傷己
 2009年,一位名為婁婧的美中混血兒,參加中國東方衛視的選秀節目《加油!東方天使》,以自身實力晉身五強;未料,其膚色問題引起網民爭議,網民更把她的身分背景全都挖了出來,婁婧母女因此不斷受到電話騷擾和辱罵。
 當年,婁婧的母親與一名美國非裔男子發生婚外情,懷了婁婧,非裔男子回了美國,前者也因此而與丈夫離婚。
 當婁婧長大成人,參加選秀節目並引起注目,未知是否其出色表現影響其他參賽者,抑或有網友為所支持參賽者抱不平,而以婁婧母親“與美國黑人婚外性行為”為由,聲討兩母女。
 一切早已事過境遷,婁婧母親也為自己所做所為付出代價;如今女兒參加比賽,卻被人以舊事攻擊,受到網民網暴對待。
 在攻擊婁婧母女的網民群中,以匿名者佔大多數,不敢以真面目示人,這種無個性和無名氏的虛擬人格,即是行使網絡暴力者,發泄自己情緒的方式。
 中國包頭師範學院文學院講師袁麗媛指出,人際競爭和社會壓力引起的心理矛盾,經由網絡文化交流形成虛擬人格。但,它不能與人格分裂劃上等號,向他人施加網絡暴力者,會為自己帶來消極影響。
 即是說,“網絡暴民”不止傷害他人的心靈,其負面力量也會反噬自己,影響自己的精神狀態。
濫上載影片反遭指責
 影片可以記錄事情真相,如果遭到不公平對待,把影片放上網能制造輿論,討回公道!
 但是,濫用影片的威力,成為網絡暴民,也會被理智的網民譴責。
 在香港,一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主,以為把責罵警方的影片放上網,就可以贏得他人稱讚;未料,此舉反而引起網民反感,不止大力“干譙”(指責)有關車主,還寫信向警方反映,表揚盡責警員。
 此事發生在去年年中,影片一開始即聽到車主責罵年輕警員為何只抄他的車牌(違法泊車),而不向對街另一輛違規車輛開出罰單?
 警員解釋有關車主已在勸告下離開,而他(被抄牌者)則不在車上或車旁。
 拍攝影片的車主不甘心,又指遠處另一輛也未被抄牌,警員指因罰單簿子用完,已請同事送來;于是,車主認為警員不應帶不足夠的罰單簿子,警員反問對方:“這樣你認為帶幾本才夠呢?”
 在爭議過程中,年輕警員並未動怒,而且盡力解釋各種提問,贏得網友讚賞,車主的無理取鬧和濫用影片放上網的做法,遭到網友指責。
 想要利用影片的力量,制造網絡暴力贏得認同,也要清楚自己是否有道理。並非所有網民都會盲從,只要能呈現真相,網民也會理智分辨是非黑白。
網絡暴民有哪些特征?
 在互聯網上向他人施加網絡暴力者,可稱他們為網絡暴民。
 如果從行為上定義,這些網民會具有這些傾向:
 ●主觀上有惡意制裁別人的傾向,例如動輒為他人添加走狗、漢奸、背叛者等罪名;
 ●出口成“髒”,即愛使用污言穢語辱罵他人;
 ●不經當事人允許就擅自公開其隱私;
●威脅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動不動就質疑當事人的道德品格;
●盲目跟隨別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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