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日 星期一

無障礙社會

6 Nov 2013
報導:許雅玲

退一步不海闊天空 殘障人士力捍權益(第1篇)

 

遭遇不公平對待,你會怎樣?

挺身而出捍衛本身人權? 還是“骨碌”一聲,把不滿吞下肚子?
 西南季候風剛離開,東北季候風正要上岸,短短一個月內,大馬社會就發生兩起殘障人士投訴“不公平對待”事件,分別是10月初,視障人士被拒貸款,還有10月底,輪椅人士被拒入店消費事件。
 本來,殘障人士,因為身體條件的限制,行動已不方便;有障礙的社會,更大大限制他們平等活動空間。
 兩起投訴事件 ,不難看到:原來,我們的社會,太不了解弱勢群體的需要,也不夠親善。但是,看到弱勢群體勇敢捍衛權益,難免想為他們鼓掌打氣。
 什麼時候起,外國朋友贊不絕口的“親善大馬人”,已和我們漸行漸遠?
10月初,馬六甲一名視障父親希山依薩和妻子,想購車給升上大學就讀的女兒,作為代步工具。他和妻子到當地一家銀行申請貸款。銀行表示,希山的56歲妻子,需要一名擔保人。
 希山心想:我身為一名公務員,又擁有良好貸款紀錄,絕對符合資格擔任妻子車貸的擔保人。況且,銀行的文件資料,可以借助電腦輔助工具來讀出,讓我 了解清楚。兩夫妻極盡詳細地和銀行職員溝通,最終,銀行職員還是冷冷告訴他們:我遵守銀行條例,只批准貸款給能夠閱讀文件的申請人士。
 希山非常不解:我申請數目更大的房貸,也獲批准。現在,我只是擔當妻子的擔保人,為何卻被拒絕?一周后,希山依薩和妻子到另一間銀行申請車貸,順利獲得貸款。
 因為覺得本身被“不公平對待”,他向拒絕貸款的銀行投訴。結果,銀行的解釋是:可能是職員和顧客之間的溝通問題。
 正當大家差不多淡忘希山的事件時,同個月的月底,雪州八打靈市議員安東尼投訴:我被拒絕進入吉隆坡谷中城Pizza Hut分店消費!
不准坐輪椅者進入用餐
 根據安東尼的說法,乘坐輪椅的他,才和友人入店選定座位,快餐店的女經理就以“我們明文規定,不准坐著輪椅的殘障者進來用餐”為由,要求他離開。女經理還聲稱,只是根據區域經理指示辦事。
 很快,Pizza Hut發表文告,正式向安東尼道歉。文告表示,Pizza Hut沒有奉行歧視殘障人士的條規,並說明,當時有關分店是想為安東尼提供一個舒適、寬敞和方便的位子;因為通道狹窄,若將安東尼安排到他選擇的位子,將為他帶來不便,及令他感覺不舒服。
 假如因為店面狹窄,不方便輪椅人士活動,拒絕輪椅人士入店,合理嗎?
 即便是無障礙設施做得很好的國家,也會發生拒絕殘障人士入店事件,尤其在寸土黃金的店面。
 同為輪椅使用人士的黃世凌透露,“去年,我和美門的朋友去台灣旅遊,有一天去到一間點心店,因為人數太多,加上店面很小,老闆也拒絕讓我們在店裡享用。所以,我們唯有打包,去公園吃。”
 也是雪蘭莪殘障自立學會副主席的他進一步補充,“當然,身為顧客的我,有權利選擇自己喜歡的座位而不是‘被安排’的。我想,這就要看對方拒絕的方式,是客氣的跟你道歉並說明理由,還是直接拒絕並且不帶一絲誠意。”
 市議員安東尼被拒入店的風波,經過雙方積極溝通后,雙方達致諒解:安東尼滿意Pizza Hut的道歉,Pizza Hut也接納安東尼提出的建議:培訓員工,讓他們對殘障人士的需求提高敏感度,親善對待殘障顧客!
不公對待人為造成
 知悉這兩起投訴事件后,視障朋友楊國順和身障朋友黃世凌,不約而同坦言:我們不確定問題的真正起因和詳細的過程,因此,很難下定論。
 “不過,大多數不公平對待事件,都是人為造成的問題,因為大馬沒有歧視殘障人士的條文。”楊國順說:“我沒投訴過任何不公事件。不過,假如被直屬上司惡評,害我被大老闆解僱,那我就要捍衛到底。”
 黃世凌補充,“在大馬,我相信很多殘障人士被拒入店的話,都只能默默接受,而‘忘記’本身的人權。並且,很多人都不懂得投訴的管道,只好不了了之。”
 兩人強調:大馬人缺乏文明公民意識。這點上,政府應該在公眾場所和設備上,貼上告示牌提醒人民,塑造一個溫暖的、人文關懷的國家。
任何事需協會交涉
 視障朋友張先生透露:有一位盲人在公共場所,使用公共設施,不小心墜傷,他想採取法律途徑追討公道,並且找到願意代他訴訟的律師。
 還來不及讚歎律師的“正義”行為,張先生已說:“律師要求:你要先給我一封大馬盲人協會(MAB)的信件。”
 “現實是,社會大眾只知道公會或協會,他們並不認識那個盲人。所以,盲人做任何東西,社會大眾會問一句:你有沒有拿協會的證明書推薦信?如果協會不支持我們,那我們就什么都不用做。”
 結果,協會的答覆是:協會出不到這封信,因為出了這封信,社會大眾不會捐錢給協會。
 任誰聽到這裡,都會氣血攻上腦門:協會的成立,到底是為了幫助殘障人士,還是只是想要籌款而已?
 不過,楊國順說:“請冷靜。我們要先質問:律師為何要MAB出信?也許,MAB可以提問:律師要我們出信的目的?”
 實際上,想捐錢的社會大眾,看到協會積極為盲人爭取福利,錢會掏得更快更有信心。
學會寬恕無禮對待
 身障朋友黃世凌透露,“日常生活中,我和我的朋友,也曾有被拒絕的遭遇。”
 早晨,去菜市場買菜,因為空間有限,小販會很不客氣地說:“我們要做生意,你可以讓開嗎?”縱然難過,但殘障朋友也只能默默離開。殘障人士也是付錢消費的顧客,他們有權利自由在菜市場行動,不應被商販無禮對待。
 “早上的菜市場,晚上的夜市場,裡頭的小販,經常都會這樣對待我們。他們都會認為,輪椅會阻礙到他們做生意。試過有一次,在購物廣場的電梯門口等 候電梯時,從電梯裡出來一位推著嬰兒車的男人,因為我的輪椅遙控不靈活,沒有及時退后,讓他無法快速推出嬰兒車,結果,他出電梯后,還不忘回頭拋出一句 話:大曬嗎?”
 上述的冷言冷語,都曾讓黃世凌傷心好幾天。后來,他想想,“錯並不在于自己,而是那些人的不文明。坐輪椅的不是他們,他們是不會體會和理解的。算了,我寬恕社會的不親善。”
 即便是無障礙設施做得很好的國家,也會發生拒絕殘障人士入店事件,尤其寸土黃金的店面。

 

 

 

無障礙設施形同虛設 殘障者出門如履薄冰(第2篇)

 

趁著好天不下雨,趕忙前后腳約了視障朋友張先生,還有身障朋友黃世凌,一起上街。

來到大街上,開始能夠明白:何以殘障朋友未能具有100分信心,出外活動。
 舉目望去,無法不驚嘆:處處都是障礙──人行道太高又太窄,錯置的導盲磚導人迷路;還有,摩哆、垃圾桶、電燈柱、電話亭,理直氣壯地出現在人行道上。
 好不容易行走到公共巴士車站,新的障礙又出現。
 二十多年來,政府誓言打造無障礙環境,還注入一定數目的投資。
 可是,看著同行的殘障朋友,小心翼翼行走在不安全的人行道上,只想問聲政府:人民的稅金,都拿去建造這些不符規格的無障礙設施了嗎?
一定要特別聲明,這篇不是找碴篇,因為記者和殘障朋友行走的地區,可是國內無障礙設施“最完善”的地區:吉隆坡的十五碑,還有朝向“無障礙城市典範”發展的八打靈再也。
 從大馬盲人協會(MAB)走出來,張先生拿著導盲杖,開始走在黃色導盲線上。
 步行不到一分鐘,右邊就冒出一個電話亭。電話亭的存在,讓本來不舒適的人行道變得更加狹窄。
 “呵呵,盲人會結伴行走。假如兩個人同行,右邊的肯定撞個滿天星斗。”
 接著,來到剛剛重建完成的建築,那裡剛放上的導盲磚,不只不符合“導盲磚一定要比普通磚高”的規格,有一些地段,比普通磚低呢。還有,那個上下的陡度,假如視障朋友的步伐加快,一定跌個踉蹌。
人行道上有車泊著
 再走幾分鐘的路,張先生說:你看對面學校的人行道與人行道之間,是不是有車泊著?果然,有一輛“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汽車阻礙行人通行。這並非張先生有神通,撞多幾次,不記得也難。
 來到YMCA附近的交通燈,張先生囑咐:“過這個交通燈要小心,因為即使交通燈轉為紅色,行人過馬路的訊號燈轉綠,還是有車輛和摩哆繼續前行。”通常,張先生不敢馬上越過馬路,他會拉長耳朵,聆聽是否有車聲或摩哆聲駛近。
 張先生笑著表示,“在路上,最基本的無障礙設施,便是人行道。只要有安全的導盲線,還有寬敞可供輪椅舒適行走,殘障人士便可順利去到巴士車站、輕快鐵站,或者火車站,然后,搭乘這些公共交通工具到想去的目的地。”
馬路比人行道還好走
 把場景拉到SS2的大路上,一名記者手忙腳亂幫忙一名看護的Kakak,把身障人士黃世凌“推”上人行道,然后讓他自主操控電動輪椅。
 目前和朋友一起經營網絡公司的黃世凌表示,“人行道上,有的導盲線,因為安裝磚塊的工人,不懂直條圖案代表直行,圓圈代表有轉折,所以放錯導盲磚,就會導到盲人迷路。至于輪椅人士面對的問題,不是太窄,便是太多障礙物;或者建得太高,輪椅人士無法靠一己之力上下。”
 實際上,假如你看到輪椅人士走在馬路旁邊,請別搖下窗口大罵,因為他們也想走在安全無礙的人行道上,只不過,馬路真的比人行道還好通行。
殘障者搭公車考驗大
 終于來到目標中的巴士車站,記者又納悶了,“這裡沒有斜坡,輪椅要怎么上去巴士站?”黃世凌指著中間地點說:“這個路階最低,輪椅可以大力撞上去。撞多了,這會損害輪椅。這個問題還不算大,真正的大考驗才要到來。”
 原來,電動輪椅太笨重,無法扛上德士,使用者只能以無障礙巴士代步。可是,10輛無障礙巴士之中,至少有5輛會拒載。除非,輪椅人士有普通人陪同,幫他攔下無障礙巴士:“Ada OKU (Orang Kurang Upaya,即行動不便人士)。”
 大多數巴士司機都不想離開座位,打開巴士中間的板子,銜接到車站的最低路階上,讓輪椅人士上到巴士。反正只是少一個顧客,拒載也沒關係。上了巴士,黃世凌讚說:“新的無障礙巴士,都有安全舒適的空間給輪椅人士,非常不錯。”
 雖然,視障朋友比身障朋友更自由,可以搭乘任何類型的巴士,可是,他們也有頭痛的問題:大馬的巴士都不會播報到站站名,視障人士必須頻繁詢問司機:到了沒有?問多幾次,司機不爽就會開罵。
 不管是雪隆的視障人士張先生,抑或是檳島的視障朋友林友誼,他們都不敢交代:司機先生,到了XX站,請提醒我下車。因為,司機經常會忘記這回事,一旦過了目的站,視障人士又要重新折騰一番,才能抵達目的地。
 黃世凌苦笑說,“去到目的地,我們還有一個大挑戰──是否搭得到巴士回來?”
處處陷阱一步一驚心
 很多盲人朋友完成學業后,都選擇在大城市工作與生活,這包括在吉隆坡社會企業公司擔任培訓助教的張先生、在雪蘭莪一間中學教書的楊國順,還有在檳城盲人院就職的林友誼。
 最年長的張先生坦言,“大多數身體有缺陷的人士,都會選擇到大城市生活,因為這裡有協會協助,還有更好的基建設施。”
 即便生活在無障礙環境打造得較好的大城市,他們仍然多次強調:就算你很熟悉一個地方的環境,也不能產生100分信心,因為早午晚的情況都會大不同!
 具體來說,早上9點上班,路上並沒有遇到任何障礙,可是,下午5點下班,便會發生車子“鏟”上人行道、溝渠蓋被偷、道路有修建工程等狀況。視障人士太放心,很可能為本身招致意外。
 最年幼的林友誼,經歷最令人心驚膽跳,“道路修建時,當局只是用一條警戒線把洞口圍起來。導盲杖主要探測地面上的障礙,根本打不到上面的警戒線,等到身體碰到警戒線,人已跌進洞裡。”
 大馬社會,處處有障礙──真是難為了殘障朋友!


執法不嚴公眾缺愛心 無障礙設施有障礙(完結篇)

1981年,為了改善殘友的處境,聯合國宣布1981年為“國際殘友年”。這之后,全球各國包括大馬,開始朝向建設無障礙環境,努力提升殘友的社會地位和權利。

二十多年來,大馬政府先后修訂法案,規定國內所有建築物(包括新建和已建好的),都必須建設殘障人適用的設施,以及所有業者應提供基本設施及服務予殘障人士。
 可是,政府立了法令,建了無障礙設施,為何殘友還是無法感受到“友善”?
 對此,殘友和專家均坦言:法令執行不力,設施能看不能用,加上社會欠缺的文明責任和愛心,無障礙也變有障礙!
探討無障礙設施,還是得從實際使用者的角度切入:從輕快鐵車廂小心翼翼地跨出來,視障人士楊國順開始為難了:我到底是要向左或向右,才能找到手扶電梯,走出站口?
 靜止不動一分鐘后,仍然沒有工作人員上前諮詢:請問你需要幫忙嗎?他聽得出,熙來攘往的陌生人都很忙碌──人人都飛奔著腳步。
 終于鼓起勇氣接近一位陌生人問路,“Excuse Me” 的尾音還迴盪空中,對方斬釘截鐵說:“我不懂。”雖然看不到對方的臉容,但從聲音,可聽出他的不耐煩。
 不只楊國順,還有愛以火車代步的視障朋友張先生,以及他的視障朋友,都有很多類似的經驗。
 “問路碰壁,我已經麻木了。碰到這類人,不必介意,謝謝對方,轉身離開即可。不過,生活裡也會發生暖心的事,還是會有人主動詢問:我可以怎樣幫你嗎?”楊國順說。
 如果說視障朋友是因為看不見,搭乘輕快鐵碰到難題,那么,沒有視障問題的身障朋友,出入輕快鐵站沒大礙吧?
大部分設施能看不能用
 且來看看身障朋友黃世凌的際遇,只見他把電動輪椅從車廂“撞”下月台,之后,他找來找去,找不到電梯搭乘至出口。無可奈何之下,他只好上回輕快鐵,到下一個有電梯的站口下車。
 關于我國“有限”的無障礙設施,真正使用的殘友不吐不快:政府只是為了滿足“人有我有”的心態,沒有嚴格執行法令,以至于大部分設施,能看不能用!
 在這點,張先生補充,“政府在建設無障礙設施之前,應先收集所有使用者的意見,畢竟,協會或公會幾十人的意見,無法代表全馬所有盲人的訴求。還有,硬體設施做好后,請監督官員一定要試用,他們才能知道設施是否實用。”
 我國法令規定,所有向市政局提呈申請的發展圖測,都必須滿足法令所規定的無障礙設施,不然,無法獲得入伙紙(CF)。
 可是,幾乎迎面碰到的殘友都會這么問:“那些不符無障礙設施規定的建築,究竟是如何獲得入伙紙?”其實,問的人都知道“答案”,也懂該向誰問責,只不過,投訴幾次就失望幾次,這樣問只不過發發牢騷吧了。
缺乏統一充滿矛盾
 交通規劃專家吳木炎坦言,“從道路到建築,大馬的無障礙設計,都是從西方國家引進;因此,我們不乏硬體上的設計資料。大馬缺乏的,是硬體設施的實用性。“
 在吳木炎眼中,大馬的無障礙設施,缺乏統一,充滿矛盾。
 “在路上,有個最大矛盾:政府的道路設計,為了阻止車輛泊上人行道,便把人行道的高度從標準的4寸,提高到6寸,甚至9寸。9寸高度,可以阻止車輛泊上人行道,但同時妨礙殘友的通行。”
 把視線上移:大部分的輕快鐵,還有單軌火車,都是建在高架上。因此,如果沒有電梯,輪椅人士根本無法享用到這種交通便利。目前,RAPID KL營運的輕快鐵服務中,PUTRA Line的每個站口,都有電梯可供上下,但STAR Line只有少數站口提供電梯設備。
 “無障礙設施,必須連貫統一,才能稱得上友善。”他說:“此外,只有無障礙設施還不足夠,必須提升社會的文明責任和愛心。”
從教育做起互相體諒
 黃世凌指出,社會大眾的觀念是:殘友不應出外,這會造成別人的障礙!實際上,只要社會具足無障礙環境,不只殘友、坐輪椅的老人、坐嬰兒椅的小孩,還有你和我,都可舒適出外。
 他繼續說:“Rapid KL有很好的無障礙巴士,要是能夠培訓司機,親善對待殘友乘客,將有助塑造無障礙社會。”
 先天全盲的張先生坦言,“生活中,即便沒有無障礙設施,可是,只要人們給予少許的幫忙,比如幫助我們走出車站,或者告訴我們,雜飯檔有什么菜式,放在哪裡,我們會方便很多。”
 在中學任教的楊國順建議,無障礙社會的文明責任和愛心,可從小學教育做起。“上道德課時,老師可教導學生如何和殘友相處及幫助他們。校方亦可成立無障礙俱樂部,組織學生探訪殘障中心,讓學生了解:我們的社會,有健康的人士,也有殘友,大家可以友愛互助……”
日本社會文明意識高
 29歲的視障青年林友誼,非常關注無障礙社會課題,朋友因而推薦他申請日本一個有關無障礙環境的課程,希望他學成歸來后,幫助更多視障人士。
 “去年,我代表大馬到日本上課,親身體驗到:日本的無障礙環境,比大馬先進很多,大馬要加油趕上。”最令他讚歎的,還是日本社會的文明意識。
 “在大馬,普通人看到路障和洞口,他們不會去通報有關單位,因為覺得浪費時間。可是,日本人一看到路面問題,馬上通報有關單位,有關單位會立即前來處理。”
 大馬的路上,溝渠蓋不見了、路面有洞了,盲人看不到沒投訴,普通人看到亦沒投訴。直至等到有人墜傷,當局才會採取行動,並且,要用幾個工作天,才能解決問題。
輔助器材申請程序繁瑣
 吳木炎說,在大馬路上看到殘友,必定都有人陪同照顧,“但在西方國家,行動不便人士,只要有了電動輪椅,便會相當獨立,想去哪裡就去哪裡,不必有人陪同。”
 對于大馬的身障人士來說,電動輪椅是負擔不起的昂貴工具。雖然,大馬社會福利局有津貼輔助器材,但是,申請要經過很多程序:要有醫生的建議信,要到福利部呈交申請,要一直跟進申請,不然就石沉大海。
 一歲起,黃世凌被診斷出患有肌肉萎縮症,隨著年齡增長,病症越來越嚴重,現在僅剩右手手指能夠移動。“8年前,感謝社會善心人士的資助,我才有機會使用電動輪椅。現在,重度殘障的我,可以出外走動,並非我行動力強,而是電動輪椅強。”
 假如有輛電動輪椅,身障人士便可直接把輪椅當作交通工具來使用,前往鄰近的商店、菜市場或診所。因此,政府應大力資助殘友購買電動輪椅。
濫用設施造成不便
 說到無障礙社會的文明責任,一定要提及大馬人濫用無障礙設施的行徑!
 人行道上,車輛和摩哆違規泊車,阻礙殘友通行;停車場內,豪華房車泊在殘友專用的車位上;公共廁所內,清潔員工理所當然把無障礙廁所當作倉庫用,還把它鎖起來,或者掛上“rosak”的牌子。
 歸納起來,濫用無障礙設施人士的心態如下:你們都很少用的啦,為何要浪費這些設施?
 濫用之前,請想一想:無障礙設施是為殘友而設,隨時隨地,都會有殘友想使用這些設施。誰都沒有資格為了一己便利,犧牲別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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