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楊揚
圖:本報資料中心
荷蘭兩棲屋
人海力求和平相處
風車、鬱金香、海堤?
都對,不過卻漏了一樣,那就是:兩棲屋。
兩 棲屋,這個這幾年來新出現的景點,豈止是一個景觀?它背后還有著深深的意涵,那是人與大自然從對抗轉向和平共處的故事。
兩棲屋賞心悅目,是風車國的新景觀。 |
那是河岸邊一間兩層高的別墅洋房,房子通體透明,外牆為大片大片落地 玻璃窗,從外面望去,幾乎一覽無遺沒有什么間隔,透光特佳,且予人干淨俐落、時尚、輕巧的感覺。
而這房子最棒、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地方,其實 不在其上部設計,而在底下乾坤。
原來,房子的地基不是直接打樁在實土上,而是可有限度地移動,或說,可以浮在水面上。
事實 上,這間房子就是漂浮在水面上,只是另三面被地面圍繞,造成它建在陸上的錯覺。
這就是荷蘭有名的兩棲屋(Amphibian house),由專注于設計水裡、水中及水上建築的Waterstudio NL所建。這家荷蘭建築師公司率先提出在當地建造兩棲式漂浮房屋。
兩棲屋底層基座為空心混凝土,基座中填入發泡材料,以便有足夠的浮力,來承受房子的重量。
這 種兩棲屋,也稱作水上屋,水陸兩棲,主要建在容易淹水的地區。
另有一款兩棲屋,建于傾斜的河濱上,房子下部裸露在外,地板下面仿似船底的造 型。
房子,似是卡在河濱上的船只,它在在等待著,哪天雨神大發雷霆,天降暴雨、河水怒吼著咆哮著奔流向大海。
屆時,大量雨水 使得河水水量大增,只要足夠的水量,就能把房子托起,讓它在水面上漂浮,成為名符其實的水上房子。
這只是歐洲小國荷蘭其中兩款兩棲屋,在這 個過半國土低于海平線的國家,兩棲屋的出現,卻是這十年內的事。
兩棲屋出現年份雖短,這幾年 的發展卻很迅速,這主要是荷蘭土地需求緊張,把房子建在原本不適合居住的易淹水區,不失為解決居地不足的一大良方。
風車,曾協助荷蘭抽干湖泊,創造世界有名的低窪開拓地。 |
兩棲屋原本是因應越來越頻仍及力度越來越強的水患而建,不過因為新穎漂亮的外觀,加上位處水邊或水中,有種度假的悠閑格 調,而分外討喜,遂成為風車王國近年來冒現的獨特風景。
隨著當地兩棲住宅的普及,它已成為賞心悅目的景觀,同時更進一步吸引 遊客的眼球,崛起成為荷蘭新興旅遊景點。
更叫人激賞的是,這些美觀又充滿創意、建基于水上的房屋設計,竟然崛起,統領另一股房屋設計潮流, 即水上生活的潮流。
Waterstudio NL的繪測師Koen Olthuis就把這項創意帶到擁有長長海岸線的迪拜去,世界各地也興起這種兩棲屋熱潮,紛紛引進荷蘭兩棲屋的設計概念。
兩棲建築或水上建築潮流,由荷蘭向世界延燒。 |
帶給 荷蘭人最大困擾的洪澇災害,主要是西部北海風暴,以及中部及東南部的萊茵河與馬士河滿瀉氾濫。
低地多,高地少,過半的荷蘭人都住在低窪地區,治水遂成為該國的重點工作。
荷蘭地低人 稠,兩棲屋的出現,旨在對應兩大核心問題,一為解決土地壓力大,建新房子的空間不足;二為防備氣候變遷導致海平面不斷上升及日愈常見的豪雨成災現象。
兩棲屋有者蓋在陸地上,有者則蓋在水上,兩者共同點是一旦水位上升時,能隨之上升,因此解決水患時房子入水的困擾。
以主文中所述、底層 基座為空心混凝土的兩棲屋為例,在淹水時,房子會沿著基座上的支撐鋼柱而上升漂浮。
相應的,這房子的水、電與天然氣管道,都采用靈活的 PVC管線通道,因此能因應外在狀況調整位置。
一間兩層的兩棲屋,叫價數十萬美元,以阿姆斯特丹東南方格德蘭省村庄為例,由杜拉維米爾公司 所建,兩層、兩間臥房的兩棲屋,約值42萬美元(約143萬令吉)。
其實,兩棲屋只是起始, 興建兩棲學校、兩棲體育館、乃至漂浮城市,都是荷蘭準備落實或探索的方向。
◆全濕型:平 時呈漂浮狀態,若水位劇降,就變成躺在干的河床上。
◆全干型:這 類房子通常有地基支撐,唯一旦洪水來襲,會應水位上升而呈漂浮狀態。
◆被陸地圍繞的漂 浮住宅:看起來仿似處于水邊、以陸地為地基的普通房子,事實上它是三面被陸地圍繞的漂浮房子,能適應30公分上下的水位變化。
與海爭地,風車王國的子民占不了多少便宜。 |
所以他們才會有這個說法:“上帝造 人,荷蘭人造陸。”
數百年來,這個低洼蕞爾小國,不斷向大海及河流討土地。
水 利監管、築建堤壩河堤,一向是荷蘭人的強項,面對大自然的諸多局限,他們顯然毫不妥協。
這些年來,科技越來越發達,他們的築 堤防洪技術也越來越精湛。
1953年,北海風暴襲擊,荷蘭境內死傷慘重,遂使該國決定打造世界一流的防洪設施。許多國家防洪工程是設計以應 付百年一遇的洪水,荷蘭的防洪工程卻為應付萬年一遇的超大洪水。
這個國家防洪工程的設計規格和投資超乎想像,不過卻因此換來持績繁榮。
讓 人不禁要問:以這么重大的投資換來經濟繁榮,值得嗎?
這問題,恐怕也只有荷蘭人能回答。
表 面上看來,荷蘭人還挺不賴,似乎是占上風,擴張了不少陸地面積,造就國家繁榮與強盛。
不過,在致力維持戰果上,他們卻是絲毫大意不得,必須 持續投入龐大資源來保留討來的土地。
然而,大海無情,它總是有辦法偷走另一些土地,一來一往間,戰績近乎打成平手。
想想,的 確悲哀,這個民族這么多年來自強不息,孜孜不倦地向海討土地,最后卻只落得平手,這些年的功夫,豈不是白費?
據統計,從1250年到 1950年這700年來,荷蘭由築堤填海增加的土地約有55萬公頃(5萬5000平方公里),不過,由于海水水位上升、土地侵蝕、下陷等問題所流失的土 地,卻有50萬公頃(5萬平方公里)之多!
換言之,荷蘭人過去憑高超水利工程填海造陸技術所 創造出來的新土地,有九成又陸續被大海討回去。而每一次的爭逐過程中,還賠上人命與財物的損失。
1993與1995年兩次的 猛烈洪水犯難,令荷蘭進行徹底檢討與省思,特別是1995年那場水災,導致25萬人被迫疏散,更是非同小可。
他們可以再建更多更高的堤堰, 以防百年一度乃至萬年一度的災害,只是,災害卻變得越來越難以預測與捉摸,誰又料得到新堤防能防多久?
經過數百年的與海爭地,踏入21世 紀,荷蘭人終于有所醒悟,而改弦易轍,不再與大自然對抗。
11世紀:以人力興建起一個個高地,並把村庄及農 舍設在高地上,高地過后由綿延的堤壩連結起來。
12世紀:發展出Waterschappen及 hoogheemraadschappen等地方政府組織,以監控河水水位,防範于未然。堤壩進一步整併為一套防洪治水系統。
13世 紀:以風車協助汲水,抽出低窪地區的水。風車更用作抽干湖泊,創造有名的低窪開拓地。
1932年:用于阻隔北海與南 海的Afsluitdijk堤壩正式竣工,創造出巨大的人工湖,荷蘭政府進一步將其與向海爭地計劃整併,成功創造出2500平方公里的低窪開拓地。
1953 年:北海風暴,超過2000平方公里土地淹沒,超過1800人死,多于5萬戶民宅被摧毀。荷蘭政府其后成立防洪委員會,推動歷時30余年的三角洲 工程(Delta Project),以求終結人海相爭局面。
1993年與1995年:萊茵河與馬士河大氾濫。
2000 年:荷蘭決定與河言和,于萊茵河推出“還地于河”策略,這等于承認人為防洪工事的失敗。此項非工程的空間計劃為期十余年,估計花費為2.2億歐元 (約9.7億令吉)。
◆資料整理自: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執行蔡錫昌的《荷蘭的水患治理與兩棲漂浮房屋的創意構想》
兼顧防洪與永續
尊重河川良好規劃
在這個點上,硝煙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團和氣。
人 類,終于嘗試與河川握手言和。
在水患管理新觀念下,“還地予河”、“自然防洪”、“洪水平原復育”及“洪水共存”,都是我們要認識的新詞。
新 詞雖多,不過做法都是奠基于重新思考土地使用模式,以便兼顧防洪與永續兩大面向,從而扭轉了人類與河川及人類與土地關係的舊思維。
荷蘭還地予河計劃,讓河流回復自由奔流的本性。 |
在大自然面前,人類何其渺小,先進如歐美,也不能免于自然災害。
過去幾年來,水利工程技術先進 的歐洲便屢遭洪水襲擊,破壞極大。
別的不說,單是1993及1995年,萊茵河兩次氾濫,便分別造成68億令吉損失,保險索賠也分別為27 億及26億5000萬令吉。
而這種大規模水患,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2002年多瑙河及易北河發難,奧地利、捷克、德國、俄羅斯、羅馬 尼亞、西班牙、斯洛代克等多個國家嚴重淹水,德國就有400萬人受到影響,其中更有約100人喪命。
向來,人們認為大雨帶來水患是屬于天災,然而近年頻頻不請自來的洪水,告訴人們,它其實是人禍。不當的土地應用,對土地 及河川管理失當等人為因素,才是水患越演越熾的原因。
這也等如宣告世人:長期以來以工程為主的防洪治水策略,徹底失敗!
以工程防洪治水,就是對山河大地進行工程式干擾,改造河流、建堤防、攔河堰、水霸、水泥護牆等工程,把自然發生的洪水視為敵人。
然而, 越是壓制,其反彈力量越強,大自然的反撲,屢試不爽。
在歷經這些慘痛經驗后,歐洲多個國家,特別是向來以高超治水技藝聞名世界的荷蘭,開始 思考傳統治水方式的有效性。他們發現,水患是越來越難控制了,之前的防洪方案越來越不管用。
與其無法消極抵擋洪水這個自然現象,倒不如設法 找出與它和平共處的方式,從而化解人與洪水之間日愈嚴重的衝突,並減輕衝突所帶來的災難。
踏 入新世紀,水患管理也有新概念,必須擺脫傳統的治水及防洪工程技術思維,尊重河川、集合眾多不同的專家對土地進行良好規劃,才是正道。
不當的土地應用,對土地及河川管理失當等人為因素,才是水患越演越熾的原因。 |
堤堰越築越高,洪水卻不見被阻隔于 外,反而來勢洶洶,而且有越來越猛之勢。
荷蘭境內,好些河堤已加高到相當高,甚至可以抵擋千 年乃至萬年一次的大洪水,但是,自然反撲卻越來越大,這項安全舉措不能擔保能將洪水抵擋在外多久。
而且,整個大環境並不樂 觀,估計地球在溫室效應下,100年內海平面可能再升高一公尺以上,這就夠荷蘭人忙了。
終于,荷蘭人醒悟,堤防越築越高並非解決方案,一味 的與環境對抗也並不是辦法。
情況來個大逆轉,面對大自然,他們不再抱著對抗心理,而是與之妥協,找出和平共處之道:既然加高堤防不可行,那 么何不設法降低水位?
沒有任何人為工程可以保證,人類既要居位在洪水平原,又可以免于水患。唯有河川本身,有能力對治其洪水,將洪水平原還 給河川,讓其恢復其天然蓄洪能力,才是對治水患之道。
荷蘭官方遂宣佈放棄好幾個世紀來,以工程與洪水作戰的防洪策略,而以“自然防洪”或 “還地予河”(Room for the river)策略取代堤防等傳統防洪工事,以減輕洪水造成的災害。
荷蘭官方正式以還地予河政策作為水患管理策略,象征著他們由與水抗衡轉向與洪水握手言和,嘗試把洪水當作朋友而非敵人。
這 種觀念上的轉變,誠如一名兩棲屋居民馮德莫倫太太所言:“荷蘭人一向非與水搏鬥不可。這(兩棲屋)是另一種思考方式,讓人親近享受水,合作而不對抗。”
過去十多年來,歐洲多國面對多次嚴重的水患。 |
在該計劃下,人類把許多之前侵佔的土地,退還予 大海與河川,給河川多一些空間,例如將河岸兩旁的堤防往后挪,讓河道兩旁濕地緩衝區,河水一汜濫,不會馬上衝擊到民宅。
這有助于河川回復本 性:彎曲、改道、間歇氾濫,在兩岸造成洪水平原及濕地。
早在1990年,荷蘭于萊茵河南岸城市Meinerswijk復育了2平方公里的洪 水平原。其他飽受水患之苦的歐洲國家,如英、法、德等國,都拚棄過往以工程防堵為主的治水方案,尊重及順應河川的本性,以減低水患威脅。
1998 年,德國便完成大規模的布略得河復育工作,包括將截彎取直的河道恢復原來蜿蜒的形狀及復育連串濕地。
而較后的易北河防洪行動計劃,更涵蓋了 26平方公里洪水平原。
奧牙利也于1996在多瑙河及河多瓦復育5平方公里的洪水平原。
可以說,在歐洲,復育洪水平原已成為 水患管理主要工作。
不僅于此,在城市規劃上,水患管理也與都市發展相結合,人類試著要與洪水共存,這正是水患管理永續方向,值得期待。
英國還地予海計設,在之前的填海土地重新引入海水,形成鹽沼濕地,吸引海鳥回歸。 |
此計劃有助于強化防洪效益,保護新堤線后方的農地,並對過往填海所造成的破壞──鹽沼及泥灘消失,作出補償,可望保育一 度在此生活的海鳥。
其目標是復育到400年前的情況,並為未來海水水位上升做好準備,英國人認為:“這些土地都是過去與海爭 地而來,現在大海正在討還這些土地。”
事實上,在這個環保意識高的國家,四十多年前便有保護海岸線的環保行動。
早在1965 年,英國國民信託組織便發起“海神計劃”,為上世紀最成功的保育計劃之一,涵蓋英國與北愛爾蘭海岸線十分之一,長度超過970公里。
難得的 是,這項計劃廣納意見,每個海岸管理的方式與愿景,都會聆聽當地居民、工作人員、遊客等的意見。
萊 茵河洪水平原一帶居民,從祖先到現代,或居住或耕種,使用河邊沃土多年,突如其來,在還地予河計劃下,要他們把土地拱手讓出,一時間還真讓他們難以接受。
更 何況,讓出的土地不是供發展用途,而是“廢棄著”,成為河流偶爾才使用的蓄洪地,對居民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
可以理解,計劃初期遭到許多 反對與鞭笞聲浪,不但居民反對,部分輿論也以保存文化景觀為由而提出反對。
對此,荷蘭政府提出優渥的補償以安撫居民,並持續宣導、溝通工 作,並確保在地方案概括民眾的參與,中央政府不主導,而是由下而上,讓地方政府及民眾提出設計規劃方案。
經過多番努力,此計劃終于取得民眾 的支持與配合,不像工程計劃,自然修復需要花更多時間,目前有關計劃仍在進行中,預計要到2015年才告一段落。
荷蘭人期盼著,一旦計劃落 成,鬱金香王國境內的萊茵河將會快樂地唱著歌,自由地在洪水平原上奔流。
沿岸的居民也更為安全,不必再時時提心吊膽,不曉得困迫在河堤內的 河流哪天會衝破堤防而向民宅襲來。
雖說還地予河,似乎是河流贏了,換個角度想,它何嘗不是雙 贏的局面?
雙贏,贏在更快樂的河流與更快樂的居民,河流贏了它的土地,居民贏 得了安心。
◆蓄洪或滯洪
◆協助補注地下水
◆成為物種棲息地,豐富物種多樣性
◆凈化水質
◆ 提供休閒和綠地
◆生態教育功能
走不出舊思維
亞洲防洪事倍功半
很可惜,看來我們並沒有好好地把西歐 的經驗當作借鏡,從他人的錯誤中學習,以省卻許多冤枉路。
改造河流、建造河岸堤防、攔河堰、水門、水泥護牆、抽水站等單純的工程對抗手段,持續進 行中。
人類選擇住在河邊的氾濫平地,這導致大水患時,人命與財物損失重大。 |
全球暖化氣候變遷,使台灣近年 來不斷面對瞬間雨量超過100厘米的大雨。
原本就脆弱的地形,加上處于颱風過境區,寶島的風 災水災土石流特別頻密,而過度與不當開發土地也日愈嚐到惡果,加劇災情,災禍更大。
台政府于2006年1月通過“水患治理特 別條例”,展開為期8年、耗資80億令吉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
然而,台水利署旗下人員大都為水利工程背景,慣性以水利工程方法來 解決問題。在這種舊思維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劃”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建河堤,只有少數是滯洪工程,不但無助于環保,還反其道而行。
由 于工程浩大,影響非同小可,令當地環保團體憂心異常。
當地“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易淹水地區小組”召集人徐蟬娟就說:只見台灣的河川及山林遭到 撲天蓋地般的工程破壞及水泥覆蓋,原有的自然河川被破壞施工做水泥工程;崩塌的山林地未見復育,又因施工而更形破壞,嚴重違反水土保持目標。
水 患治理監督聯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以串聯各關心相關計劃的團體一起監督執行該計劃。
“從大禹治水(★註)以來,我們就被教育成‘堵 水’是會失敗的,可是水利署目前能用的手段就是‘蓋河堤’,而且是從下游到上游,整段都做。因為如果只做下游,就會淹到上游;如果只做右岸,就會淹到左 岸。所以,等八年做完以后,台灣恐怕可以創世界金式紀錄(健力士紀錄)成為‘萬里長堤’的國家。”徐蟬娟在“還地予河Room For River的時代來臨”一文中如是寫道。
她並反問:“屆時,台灣所有河川全部都被‘束’在河堤中,姑不論自然性與親水性,請問這種方式可以 承受超大雨量的來襲嗎?”
把性質柔的水束在剛硬的河堤裡,一旦柔克剛時,要如何收拾?馬英九 領導的政府是否走錯了方向?
唐堯委派大禹的父親鯀負責治水,鯀採取了修堰筑壩的辦法,對激流大川進行圍堵,唯不 僅沒有治住水患,反而使堤潰壩毀,造成更大的災難。
大禹接替父親治水。他汲取前人特別是鯀治水的經驗教訓,制定了以疏通河道為主,再輔以堆堰修壩 的措施,對洪水進行綜合治理,洪水泛濫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后人把鯀治水的失敗與大禹治水的成功歸結為:堵與疏。
水患,幾乎年年在孟加拉上演。 |
先說孟加拉,它位于著名大河恆河口,是個低漥國度,全國只有60%土地位于海平面 1米以上。
每年七月至九月雨季來臨時,又大又猛的降雨量往往使恆河滿溢氾濫,特別是來到河口,河床變寬,水勢趨緩,河水中挾帶著的砂石沉 積,使河床更淺,河水的氾濫面積也就更廣,往往令這個低窪國家泡浸在水中央。
因此,水災幾乎年了孟國的年度事件。
2007年8月,豪雨成災,孟國、印度,甚至位處上游的尼泊爾都受到影響,有3000萬人遭殃,數千間房子沖毀,數萬 公頃農田被淹沒。
荷蘭雖在地勢上與孟加拉不相上下,但它是水利強國,堤防特多特高,一定程度上堵住洪水。孟國貧窮國弱,加上 政府治水效率不高,人民深受水患之苦。
有些地方,人民甚至得靠自己來防洪。例如 Upazila省,地方政府無法給予有的洪水預警資訊,長居當地的民眾唯有依靠各種自然景象,如螞蟻遷移等現象作為洪災的預警。
他 們組成“社區洪災管理委員會,迅速評估洪災將帶來的威脅,而作出對應之道,列出社區的防洪避難所及準備各項暫時遷離及防洪所需。
民眾也加入 一起討論各個疏散路線、籌措避難所需物資,並在災后復建上協助重建受損房屋與公共設施。在農業損失方面,管理委員會也扮演農業機關與農民間的橋樑角色,協 助農民探討災后適種的作物。
無論如何,這些都是比較被動的舉措,對應水患時及水患后的部分較多,而非防患于未然。
這一張照片,你是否有印象呢? |
中國西部高東部 低,主要大河如長江及黃河,發源地都在西部山區,向東流入海。而人口密布于沿江盆地及大河出海口的沖積平原。所以每每大河氾濫,首當其衝的,肯定是居住在 這帶的居民。
河邊濕地平原本來就是大河瀉洪的土地,密集的城市發展阻礙了大河的瀉洪功能,一旦特大豪雨,大水宣泄不及,堤防無法堵擋時, 大水患就發生了。
只是,以長江泛濫來說,以往10年一次的大水患,現今發生几率日愈頻密,已經達到每年都淹的程度。
長江發 怒,威力攝人,水淹數千萬畝田地,並奪走動輒數百以至數千條人命,財物上的經濟損失更是難以計數。
追究水患頻乃的原因,人禍是主因,生態環境受到人類活動的大肆破壞,森林遭開發供墾殖及居住用途,而人類對林木的需求也 使問題加劇。
中國的森林覆蓋率,從古代的50%陸續下降,迄今僅存13%。林地劇減,涵養水源功能大幅下降,雨水直接沖刷進 江河,使河水水位暴漲,水患也就成了常客。
少了林木來緩衝雨勢及吸納雨水,大量雨水帶走大量砂土,造成上游水土大量流失,下游則囤積這些砂石淤泥,河床變淺,水患情況惡化。
人水爭地,農民圍湖造田也使湖泊面積縮減,隨著具蓄洪功能的湖泊變小或消失,洪水頻密發生是意料中事。
因此,要解決中國的水患問題,“還地予河”、“還地予海”外,恐怕還得要許多“還地予林”、“還田予湖”的舉動。
對 馬來西亞來說,水災也是年度事件。
每年年終,東北季風來訪,半島東海岸也往往發生水患,那是自然現象,不過西海岸大城市淹水的情況則不屬此 例。
在首都吉隆坡,一旦豪雨,一雨成災而大塞車幾乎變成稀疏平常的事,城里居民都有這個心理準備。
當然,水災的導因,我們可以怪罪東北季候風及大雨,只是,難道把一切歸咎于天災,我們就不必負上任何責任了嗎?
水 利局的官員又抱著怎樣的態度呢?他們是否有積極謀求解決方案呢?
抑或依然抱著舊思維:反正是天災,那也是沒法的事?又或者是河水氾濫就建河 堤,海水來襲就建海壩,除此之外,有沒有更好的滯洪方案?
西方國家的經驗已告訴我們,一味與水對抗並不可行,我們是否有從中汲取教訓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