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良莠不齊 DIY專輯衝擊大(上篇)
4 Dec 2013報導:潘有文
圖:連國強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大馬中文唱片業和音樂的十字路口,該怎麼走?
經歷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精彩,十多年前的阿牛、光良品冠、梁靜茹、戴佩妮等黃金一代歌手之后,如今大馬中文音樂和唱片面對銷量不佳、盜版、DIY專輯作業素質參差不齊,以及科技衝擊,陷入另一個困局!
本地唱片業者、創作人、歌手、公會代表,齊聚《中國報》進行閉門座談會,為大馬中文音樂把脈,同時展望未來……
這場閉門座談會在本報會議室舉行,出席者包括大馬華人演藝人公會主席高山、大馬唱片業公會總裁陳業夫、浸淫唱片界三十多年的瑞華唱片董事經理陳瑞鈿、著名歌手兼詞曲創作人阿牛陳慶祥、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經典歌手魏漢文,以及詞曲創作人兼歌唱比賽評審謝木。本地唱片業者、創作人、歌手、公會代表,齊聚《中國報》進行閉門座談會,為大馬中文音樂把脈,同時展望未來……
座談會主持人高山指出,如今大馬中文唱片業潰不成軍,面對極大的困境,因此需要深入瞭解原因,找到對策應對現況。
DIY自資推出專輯
一直以來,大馬中文音樂和唱片業,老生常談的話題是盜版,但在這次的座談會中,提出另一個關鍵原因,即十數年前興起的DIY(Do It Yourself,自資)專輯趨勢,對本地唱片界帶來不小的影響。
時常在歌唱比賽擔任評審的資深創作人謝木,對于DIY專輯和歌手的感受尤深。
“有些歌手在台上唱歌,別人告訴我,對方已出了3張專輯,但我卻沒看過他。”謝木坦言他被嚇到了,在市場上,原來已有不少這類說不出名字的歌手。
以前,唱片公司發現好聲音,就會投資重金栽培歌手,現在的情況則是歌手自資推出專輯,即使歌聲一般,依然還能推出另一張唱片。
“很多發歌星夢的人都去錄音,這不健康,唱片公司要如何栽培好歌手?”謝木認為太多歌手出現,反而搞亂整個唱片市場,歌手素質也良莠不齊。
陳瑞鈿是瑞華唱片董事經理,發行過許多中文和國語專輯,對于DIY專輯的看法是:唱片公司無權阻止,也不會怪罪,但DIY專輯對唱片工業貢獻不大。
95巴仙唱片唱口水歌
“DIY唱片有95巴仙是Cover Version,即唱口水歌。”他表示,鼓勵創作歌曲的DIY專輯出現,但這群唱作人必須考量背后是否擁有一群專業人士協助。
高山則認為,如果DIY專輯作業方式繼續運作,將會是唱片業的絆腳石。
“我們並非不鼓勵DIY專輯,而是希望有才華的歌手和創作者,瞭解和找到可信任的唱片公司合作。”他說。
在他看來,唱片和音樂永遠不會被淘汰,關鍵在于以何種形式出現;同時,唱片公司、企劃宣傳,創作人、歌手通力合作,才能營造美好前景。
滿足願望卻存負面影響
經典唱片歌手魏漢文表示,當年採用DIY專輯手法的是由歌劇團老闆開始,因為劇團歌手錄制專輯后,可吸引觀眾購買,但制作水平就無法令人滿意。
近十年來的DIY專輯,他覺得前五年的素質極差,至于后期情況雖有所改善,但一些唱片公司為了公司形象,已不太願意代理DIY專輯。
然而,他提出一個疑問:如果過去十年,沒有這些DIY專輯,許多唱片公司是否會消失不見呢?
“當時市場靜悄悄,夜市不能賣專輯,其他地方也不能銷售,唱片公司的唱片銷量沒有利潤,就無法維持下去。”他指出,一些唱片公司因而代理素質不佳的DIY專輯,以便能發放員工薪金和付還其他開銷。
在陳瑞鈿這位資深唱片業者看來,如果沒有DIY專輯,唱片公司就無法生存的說法並不成立,“因為我的公司就沒有發行過DIY專輯。”
毋庸置疑的是:這十年來,DIY專輯作業方式衝擊中文音樂發展,尤其是對唱片業帶來一定的影響,雖然這種方式滿足一些人當歌手的心願,但也出現負面效應。
歌手與公司須互惠互利
目前,大馬唱片業公會(RIM)擁有至少300名會員,比十余年前多了至少兩三倍,該公會總裁陳業夫指出,相信其中一半是來自制作DIY專輯的唱片公司。
對于這種情況,阿牛陳慶祥笑言,想要成立唱片公司並不難,只要註冊一間有限公司,注明是唱片公司,就可以出版自己的專輯了,因此才有300間唱片公司。
阿牛的創作和歌聲傳遍海內外,走過崎嶇不平的藝人之路,因此非常明白藝人背后,需要擁有團隊。
“創作人需要有一個完整的隊伍,幫你計算收入;歌手出唱片、演出賺到錢,才有利于歌手。”但是,他指出,由于科技介入和歌手爭相發行DIY專輯,已破壞這個結構。
在唱片工業領域的人,或許都應重新思考這個問題,歌手制作自己的DIY專輯,不像以前需與唱片公司分享利潤,而且不用考量市場,只依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阿牛指出上述想法並不合適,歌手的利益需要和唱片公司,或合作團隊分享。
環境佔優應物盡其用
陳瑞鈿瞭解大馬中文唱片的銷量困境,但相信利用大環境優勢發掘人才,才能走出得更遠。
“新的歌手越來越少,有的也只是DIY,擁有唱片公司背景者越來越少。大馬人才濟濟,但創作者和歌手,不少是曇花一現。”他指出,應該還有許多歌手未能嶄露頭角,需要的是更多機會。
大馬是個多元文化國家,人民接觸各種文化的歌曲,在亞洲國家中獨具優勢,國人能夠接受印度歌、馬來歌、印尼歌,以及中、港、台、日、韓等地區歌曲,形成我國獨有的特色。
“中港台沒有這樣的文化,但大馬有,這成了很好的音樂材料,讓音樂創作人和音樂家使用。”
因此,他相信我國還有很多優質歌手和創作人等待大放異彩,關鍵在于使用何種方式發掘他們。
閉門座談會金句
高山:2000年過后,各唱片公司發現中文唱片不能做了,轉做馬來專輯,就忽略這方面。十年了,現在已有起死回生的跡象。
謝木:有些歌手一直在唱歌,推出專輯后價碼才會不一樣。
陳瑞鈿:不贊成DIY,好歌手出DIY是毀了他自己。
魏漢文:現在的DIY歌手為了賣唱片,到人潮不多的地方,可能唱了40分鐘,賣不到10張專輯。
陳瑞鈿:假如我簽一個唱片歌手,會有三年計劃,不會只是試試看。
謝木:許多主辦單位捉住DIY歌手要銷售專輯的心理,要求他們又當評審又賣帶又唱歌,評審費又低。
盜版不間斷 關乎貪污舞弊?(中篇)
從夜市場正版和翻版銷量之戰,到店面的翻版專輯悄悄賣,盜版問題不曾間斷,盜版這個老問題,現在有新答案嗎?20世紀90年代中末期,尤其是1996年和1997年,大馬唱片銷量可達3億1500萬令吉;現在的唱片總銷量只有3900萬令吉,狂跌約八十多巴仙!
大馬唱片業公會(RIM)總裁陳業夫提出上述數據,並向大馬中文音樂困境和展望閉門座談會出席者提出疑問:“哪個行業可以接受這樣的衝擊,卻沒有關門大吉?”
這場座談會在《中國報》會議室舉行,主持人高山向陳業夫請益:“許多人都說,中文唱片沒落是因為盜版,是不是這樣呢?”
太多投訴引官員不滿
陳業夫回答說:“翻版佬不會翻錄沒有人要的東西,越紅越賣才會翻版。”
該公會為了與盜版商抗衡,發現有盜版商蹤跡,就會採取行動,包括拍照存證,上載至處理盜版問題的官方網站。
但是,由于太多投訴,反而引來政府官員責問:為何上載這么多照片,讓網站阻塞!
陳業夫指出,民眾知曉哪里有翻版可買,但官員們偏會說:“Tak ada complain(沒有投訴)、tak tau(不知道)、tak ada nampak(沒有看到)。”
就在兩個月前,該公會向官員投訴,某個地方有人在銷售翻版音樂光碟,兩個星期后,官員回信指已檢查該處,沒有任何發現。
這讓陳業夫火冒三丈,讓職員去同樣地方買了兩張翻版光碟,第二天就帶著盜版光碟和投訴信,到布特拉再也政府部門投訴。
了解不可告人一面
他和政府官員來往多年,攜手取締盜版,但也瞭解其中一些不可告人的一面,“甚至可以說,唱片業的困境,最大的問題是貪污舞弊造成。”
陳業夫說得興起,對于會否引起官員不滿,或者其他問題,他直言:“為什么捉不完(翻版)?天知地知。你不可以說我們沒有投訴,但他們只給了官樣文章,讓人更加生氣!”
盜版即是侵犯版權,我國這方面的法律相當完善,但盜版情況不見改善,陳業夫指出執法方面有問題,未必是無的放矢。
嚴法下為何盜版仍猖獗?
盜版一首歌,罰款兩萬令吉或坐牢5年,或者兩者兼施!
陳業夫指出,在唱片業要求下,政府修改版權法律后,盜版者會面對以上嚴懲。
執法單位和業者聯手取締盜版后,政府將提控銷售盜版音樂者,業者以證人方式出庭;此外,業者可用民事法起訴銷售盜版者,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陳業夫表示,有一名婦人因銷售盜版音樂光碟被捕,依照每首歌最高罰款兩萬令吉計算,需繳付180萬令吉罰款,也因此換來5年監禁。
“法官可以降低罰款,但(根據法令)每首歌罰款不能少過2000令吉。”他說。
但是,如此嚴厲的法令,為何盜版還是存在呢?執法者應檢討和深思。
版權法律小知識
●未獲允許而複制、售賣、批發或零售音樂,皆屬侵權。
●在法律上,當你擁有3首同樣歌曲,等同商業行為。換句話說,擁有3首相同翻版歌曲即違法。
●音樂做為私人用途,並無觸法,除非下載時遭執法者逮個正著。
你禁售夜市我賣早市
早期,夜市(Pasar Malam)是華資唱片專輯的銷售市場之一,佔了正版專輯的30巴仙銷量。
2001年,時任貿消部部長下令,不能在夜市場售賣正版或翻版光碟!
陳業夫指出,政府發出這道指示的理由是:因為正版光碟業者投訴到處都有盜版,但官員卻無法區分正版和盜版。
最終,政府規定正版光碟需具有特制標簽,官員以此作為鑑定正版光碟標準。
“政府答應取諦,十多年了,還是有盜版。正版光碟讓出30巴仙的席位,全都給翻版拿去了。”陳業夫無奈地說。
為什么演變成這個局面呢?他指出,業者已多次要求政府採取行動,對方也答應取締盜版,但事實卻非如此。
“有一些地方夜市沒有翻版了,因為全都去了早市(Pasar Pagi)。”他表示,一些地方整條街道的商店都在售賣翻版光碟。
欲再戰夜市州政府無回音
唱片業者希望回到夜市場銷售正版專輯,以此增加銷量,5年前開始尋求雪蘭莪州民聯州政府協助,至今毫無下文!
大馬唱片業公會從法律角度研究后,發現當年政府禁止夜市場擺賣正版光碟的指示,可用另一種方式處理。
陳業夫指出,在夜市場做生意,權力操在市議會手上,並不在聯邦政府,“如果國州政府相同,州政府就要跟隨中央政府指示,不同政府為什么要跟?”
因此,該公會尋求民聯州政府協助,以下為過程簡述:
●5年前,該公會向負責相關事務的州行政議員呈交備忘錄和見面,向他分析只要沒抵觸法律,州政府就可發出夜市場營業執照給唱片業者。
●一年過后無下文,有關人員說已發出指示,陳業夫要求白紙黑字確認,等到今年大選依然音訊全無。
●今年505大選后,呈交備忘錄給另一位負責這方面的雪州高官,至今沒有一紙公函回覆。
樂齡和歌唱比賽者支持正版
出席者簡介
主持人:高山
出席者:
陳業夫──大馬唱片業公會總裁
陳瑞鈿──瑞華唱片董事經理
阿牛陳慶祥──著名歌手、詞曲創作人
魏漢文──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經典歌手
謝木──詞曲創作人、歌唱比賽評審
目前,支持正版光碟的一群,以樂齡人士和參加歌唱比賽者居多,讓我們來聽聽座談會出席者怎么說。
魏漢文:還是有很多熱愛經典歌曲的人買專輯,另外,參加歌唱比賽需要正版,每個星期就有不少個歌唱比賽,參加的安地安哥就會買正版。
陳瑞鈿:要參加卡拉OK歌唱比賽,就買正版,不要燒錄。
魏漢文:帶翻版來,(主辦單位就會)不給你唱的。
謝 木:唱歌的人主要是買音樂,不是買歌手唱的歌,而且,更希望不是唱到很高key(調)的歌,因為他們唱不到。所以,安哥安娣會去買正版專輯參加比賽,就是說他們不因為歌手買專輯,而是因為歌曲買專輯。
陳瑞鈿:樂齡人士想唱歌就會支持正版;只要唱片銷量達三四千張,唱片公司就可以制作專輯(意即不會虧本)。
順應潮流 危機變商機(下篇)
新科技衝擊唱片業,它才是此行業的“殺手”!
但是,新科技使這個行業陷入危機,卻帶來另一個商機,還看業者如何思變和處理,把危機變成轉機……
科技對創作人的影響,或如阿牛陳慶祥所形容:無法說好或壞,只能說它讓許多東西越來越便利。“以前,錄音器材需要整百萬令吉,現在只要買簡便的器材,一些錄音軟件可網上下載,當時100萬令吉的東西,現在一個mouse(滑鼠)就可以了。”他在“大馬中文音樂困境和展望”閉門座談會上指出,這就是科技轉變的影響。
為一首歌曲混音,不再只能在錄室內完成,只要一台筆電,在搭飛機時,就可以完成一首歌的混音。
阿牛找了一個台灣編曲人,后者就是用上述方法完成工作;阿牛自己在家錄制一些歌曲后,請錄音師拿掉其中一些噪音,就像是錄音室成品。
當年,他拍電影《初戀紅豆冰》時,電影剪接師告訴他,一套3萬令吉設備,就可剪接電影;換成是再早3年的時間,剪接設備至少需要30萬令吉。
科技衝擊勇于面對
科技使得各種硬體出現極大變化,就如唱片工業使用的載體,從早期的黑膠唱片、卡帶到光碟,都讓唱片工業面對一波又一波衝擊。
“想要制作黑膠唱片需要有一間工廠,要盜版較麻煩些;到了卡帶時代,唱片店內賣的空帶,顧客就要求叫店主翻錄各種歌曲,夜市場同時出現翻版。”大馬唱片業公會總裁陳業夫細數唱片工業的轉變,以及面對的問題。
當唱片以光碟形式出現,讓人覺得它非常珍貴,但是現在的命運也落得和卡帶同樣下場,陳業夫說:“現在呢?年輕人還買CD嗎?”
如今,年輕一代可以在家裡非法下載音樂,成為小小盜版者,這都是因為科技越來越先進。
但是,陳業夫並不把大馬中文音樂陷困原因,完全推御給科技,而是需要思考如何順應潮流,雖然管理這些變化並不簡單,但危機也是商機,任何衝擊將會改變人的思想和處理方式。
雙贏廣告收入當版權費
隨著手機越來越多功能,它成了音樂另一個載體,阿牛提出疑問:“不知道這個載體會進步到什么程度?”
陳業夫即刻送上答案,既然可以直接在雲端聽歌,連下載都省下了。
目前,一些雲端串流(Streaming)公司已進入大馬,只要每月付出一些費用,例如14令吉99仙,就可以擁有全世界的音樂,還可在手機內制作歌手或音樂名單(Playlist),直接連網就可以聽歌。
早幾年,唱片工業看似沒希望了,盜版商佔領網絡音樂,但現在一些音樂串流公司提供免費音樂,間中穿插廣告,然后再根據點擊率,撥出部分廣告收入給唱片公司。
“以前要每月給50或100令吉買一張唱片,現在只要花15令吉,就可以聽全世界歌曲。”陳業夫指出,唱片工業以這種方式與盜版競爭,去年大馬唱片業的網絡收入,第一次高于實體收入。
他透露,YouTube已于今年初與本地版權集體管理單位合作,只要歌曲在視頻一經播放,並且出現廣告,就會付費給相關單位和創作人。
以前的盜版,用搜索引擎在網上尋找歌曲,現在串流音樂只要有一個密碼就可以聽歌,同時相關公司從廣告中撥出一個數目,分發給唱片業者和創作人,無形中間接打擊網絡盜版。
把視頻廣告收入當成版權費的方式,讓平台提供商和唱片工業各得其所,各取所需,陳業夫因此相信唱片業還有明天!
讓讀者知道做音樂困境
由于科技和時代改變,唱片業者為迎合這些條件,不時做出調整。
阿牛陳慶祥在中港台活動,發現不只是大馬面對這方面的問題,其他地區也無法找出有效的應對方式。
“這個座談會可能不是立刻找到結果,或者解決方式,但至少可讓讀者知道做音樂的困境。
因此,他希望聽歌的人能夠關注唱片工業的努力,當業者進行新嘗試,能夠給予更多支持。
鈴聲和播放版權成為重要收入
唱片專輯的銷量下跌,在手機鈴聲和播放版權方面,成為業者和創作人另一個重要收入來源,以下為大馬唱片業公會提供的2012年數據:
●手機鈴聲:4500萬令吉
●播放版權收入:9000萬令吉
●唱片收入:3900萬令吉
★注:以上數據是大馬唱片業整體收入,本土中文音樂僅佔其中3巴仙。
音樂唱片工業歸誰管?
今年大選后,規管大馬音樂工業的政府部門易主,從文化部轉至旅遊和文化部。
音樂屬于創作,與旅遊似乎沒有多大關係,看起來也不協調;6個月后,音樂工業轉由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負責。
陳業夫指出,由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接手,可能比較適合,因為這個行業的新收入來自互聯網,而且可與該委員會合作對付提供非法下載音樂的網站。
冀媒體支持報導本地樂壇
在此次閉門座談會上,出席者希望平面和電子媒體增加有關本地音樂的報導。
■高 山:唱片公司出版的唱片,有它可寫的地方,可讀性與否由媒體決定。
■陳瑞鈿:唱片公司得不到媒體支持會有困難,唱片公司做生意要看平衡點,只是登廣告是不可能的。
出席者金句
阿牛:
網絡發展很快,不見得追得上,要與年輕人交流瞭解網絡世界。
高山:
公會與唱片公司通力合作,也要與一些網絡配合。唱片公司發片的消息,可放上公會網站。
陳業夫:
台灣夜市盜版近乎絕跡,他們互聯網發展比大馬快,當地擺攤賣盜版自動死掉,大馬(夜市盜版)應該還有三幾年的壽命。
謝木:
有一些歌手不錯,但專輯還是不能賣。
陳業夫:
長遠來看,大馬受到的衝擊比其他國家少一些,以印尼為例(他是印尼唱片業顧問),印尼人口是大馬十倍,2012年結算音樂銷售量總收入,首次輸給大馬。
魏漢文:
鄉下地方,有人要買正版,找不到銷售處。唱片公司或可在鄉下一些商店售賣一點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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