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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法醫探案

14-12-2009
報導:胡小平
圖:本報資料中心

法醫讓屍體說真話

破土開棺二度驗屍,為趙明福的死因再添幾分撲朔迷離之外,法醫的驗屍結果,更被外界寄予厚望,期待能夠厘清箇中懸疑之處,還 原真相。

法醫,素有“為死人說話”的稱號,最大的本事是能夠透過屍體上的蛛絲馬跡,重組死亡現場圖,並且還可以推斷出死亡的時間和找出真正的死因。

不 少人視法醫為死人伸冤的使者,穿梭生死之間,協助沉冤待雪的死者翻案。

到底法醫的鑑證,如何成為破案的關鍵?這裡一一告知。

在大屠殺現場, 或是戰爭中,法醫人類學家通過不同的骨頭構造,能夠拼湊出死者的種族、性別和身分。
屍體農場,多設 在大學內,是最好的屍體研究所,從中可以觀察和收集與屍體有關的記錄和新發現。
在凶案現場,法 醫先在屍體外表採集證據之后,才來進行解剖,解剖仍是最有效尋找死因的方法。
一具曝露野外、殘缺不全、面目全非的屍體,要如何鑑定死者的身分、死亡時間以及死因?

2007年杪,美 國一名叫約翰布萊恩的老人,在旅行中神秘失蹤。美國警方花了將近半年的時間,才在北卡羅納州奈塔哈拉國家森林找到這名80歲老人的屍骸,但該處正好也是獵 人丟棄動物屍體的地方,殘缺不齊的老人屍骸和動物骨骸混在一起,到底警方要如何分辨老人的骨頭,以及從骨頭中推斷出死者的死亡時間,好作為日后緝拿凶手的 證據?

來到了今天,法醫的重要性已大為提高,它不僅是屍體解剖官而已,而是演變成一門專業應用科學,法醫學(forensic medicine)概括法醫人類學、病理學、毒物鑑定學、臨床鑑定學、牙齒鑑定學、物證鑑定學等等十多種專業。

一名法醫,他既是病理醫生, 也可能是鑑定毒物的專家,才能從屍體的細微之處,發掘肉眼看不見的證據。

在上述個案中,美國查案官請來了兩位來自大學的法醫人類學家從中協 助。

這兩位法醫先是確定了約翰屍體殘骸的位置,把殘骸分類出來,收集屍骨,再找出屍骨中隱藏的訊息以判定出他的死亡時間。

收 集屍骨鑑定死因

到底法醫是如何鑑定一具屍體的死亡時間和死因?

若是腐屍的話,法醫可以通過腐屍上的昆蟲活動情況來確 定死亡的時間,不過若是相關屍體已經腐化至只剩下骨頭的話,鑑定的難度較高,要求助于專門用來觀察屍體腐爛程度的屍體農場(Body Farm)。

所 謂的屍體農場,即是研究不同程度的屍體腐化,再從中掌握各種腐爛的訊息,比如說土壤、氣候、環境的各種變異,對屍體會造成何種程度的腐爛,收集這種死亡訊 息,對法醫們在檢驗屍體、研究殘骸上,有很大的好處。

任何有關屍體的研究都可在屍體農場中找到,包括食腐動物對屍體的破壞,比如說若發現現 場的大小骨頭都散落一地的話,可以肯定死亡時間已過了很久,因為一般動物都是從撕咬小骨頭開始。

在骸骨檢驗中,法醫人類學家會以亞洲人、非 洲人和歐洲人來確定死者的種族,種族差異的最大的區別在于頭骨、眼睛之間的距離和牙齒的形狀。

同時他們也可以通過骨頭的大小來確定死者的年 齡、性別、種族和體形的大小,當中頭骨、骨盆、骨頭尺寸、肋骨粗細是鑑定關鍵。

無論如何,這種屍體外表的檢驗工作只能推斷出大約的死亡時間 和原因,而無法確定真正的死亡時間。

屍骨 鑑定 身分死因

法醫,被視為替 死人伸冤的使者,它稱得上是一門古老的行業,有數千年的歷史,已演變成一門專業。
上個世紀70年代 末,美國臭名遠播的著名連環殺手約翰韋恩蓋西,殺害了33名年輕男子,當年的芝加哥警方在約翰母親的公寓底下挖掘出29具屍體,這些屍體不但已經高度腐 爛,且一具疊一具,難以辨認,把警方難倒了。

最終還是由法醫出馬,雖然屍體已高度腐爛,但法醫人類學家通過屍骨鑑定,得以確定這些死者的身 高、體重,並且繪制骨架輪廓,以與報案家庭,以及失蹤人口的信息進行匹配,再從中確認受害者。

實際上,在這一類的凶殺案中,法醫的鑑證加快 了破案的速度。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很久以前就對法醫這門專業感到有興趣。

從1936年起,FBI調查官就定時向大學的 屍體農場尋求協助,並通過這些腐屍來模擬犯罪的場景和當中的犯罪情節,以期早日破案。

他們固定在農場上進行屍體挖掘、觀察其腐爛程度,用來 加強他們對凶殺案的處理能力,如收集屍體、判斷屍體位置、辨認屍骨等等的能力。

在伊拉克戰爭,以及非洲小國盧旺達爆發的種族屠殺行動中,法 醫在大屠殺現場中派上用場,他們不但能夠鑑定死者的種族和死亡時間,同時也能夠確定這些受害者到底是死于槍擊、毆打致死,還是遭到重擊頭部而死。

這 種在屠殺現場的鑑定工作,可作為呈堂證據,以追究犯下屠殺罪行的政府的責任。

推斷死亡時間 訣竅

從人類死后的身體變化 和屍體腐爛過程中,法醫得以把各種訊息綜合起來,再借助醫學和非醫學因素,從中做出死亡時間的判定。

對人類屍體的腐化狀況有深入了解,應該 是法醫最基本的功課。

屍斑顏色的深淺,是推斷死亡時間的要素之一。

當人類的生命結束后,停止跳動的心臟不再向身體的細胞和組 織運送氧氣,腦細胞在3至7分鐘內宣告不治,但骨骼和皮膚細胞卻可繼續存活好幾天。

當血液從皮細血管流出,聚集到身體較低的部位時,會造成 屍體一些部分很白,一些部分的顏色較深,即屍斑。

一般上,人死后五至六小時,即開始出現紫色污點的屍斑,不同階段的屍斑代表了死亡時間的長 短;若是顏色有異,則不排除死因與中毒有關,如一氧化碳中毒時呈鮮紅色,氧化物中毒呈櫻桃紅色,亞硝酸鹽、氯酸鉀中毒呈灰褐色,凍死時呈紅色。

再 來就是死者的眼角膜是否變得混濁、腸胃裡頭是否有食物、膀胱是否積有尿液?從中可以知道死者最后的進食時間,有助于推斷死亡時間。

法醫還要 留心屍體的變化。

一旦人死后3小時,屍體的肌肉會變硬,俗稱屍僵現象;12個小時之后,屍體會變涼;24小時內,屍體內部的熱量也消失,這 個過程稱為屍冷;36小時后,肌肉組織的硬度開始消失;72小時內,屍僵緩解並消失,屍體開始腐爛。

而屍體停放的環境也會影響腐爛的速度, 屍體在水中的腐爛最快,是陸地的兩倍,埋在地底下的屍體的腐爛速度最慢,尤其是埋在隔絕了空氣的固體物質中。

法醫 有別于驗屍官

對于那些高度腐 爛的屍體,DNA基因檢驗再加上鑑定科技輔助,得以還原受害者的骨架輪廓,加速確認身分和破案速度。
根 據維基百科,法醫最重要的工作便是提供醫學上的證據,協助檢察官、查案官找出司法案件的真相,常用于刑事案上提呈證據。

若果說,一般醫生幫 助的對象是病人,那么,法醫就是幫助死人的醫生。法醫學,幾乎概括了大部分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為了提供最接近真相的事實,它必須應用各學科的相關知識 來協助破案,如法醫精神學、牙醫牙科學(大規模災難)、毒物學、血清學、人類學、昆蟲學等等。

目前,全球各地的法醫定位大致上可分兩種:歐 陸法系和英美海洋系,前者如德國、法國和日本,只有證實有關的死亡涉及犯罪之后,法醫才允許解剖屍體。

但在英國和法國則不然,只要認定是非 自然死亡,法醫即可進行解剖,這與我國的情況相同。

在大多數國家,法醫指的是受過訓練的法醫病理學家,而非驗屍官;驗屍官可以是合格的病理 學家,或是其他領域的醫生。但在一些資源缺乏的地區,驗屍官是被推選出來的,他的責任是驗明死者的身分、通知死者家屬、收集死者身上的個人物品並交還給死 者家屬、簽署死亡證明,但無關解剖。

在中國,驗屍官有時是法醫小組的領導人,他的工作主要是負責審訊,調查死因,屍檢的工作必須交由具有病 理學資格的法醫處理。

屍檢 主要分成兩種

還原受害者的牙 齒齒模,也是法醫用來鑑定不明身分屍體的技術之一。
屍檢,只是解剖屍體?也不盡然。

屍 檢分成兩種,包括了屍體外表檢驗和臨床屍檢,即解剖。

我們常在電視、電影看到法醫來到犯罪現場進行外表屍檢,試圖搜集所有的證據,協助警方 調查。

死者身上所有的衣物、證件、遺書以及血跡、泥垢、糞便、嘔吐物等,以及屍體溫度、屍僵和腐敗征象以及腐敗的部位等等都可以採集證據。

檢 驗一遍之后,法醫再按照身體的解剖部位,自上而下地依次檢查屍體,從頭髮至腳趾,每一吋都做下記錄。

至于解剖,則是把屍體內部所有的訊息集 中起來,拼湊出發生在死者身上的事情,或者是可能的死因是什么。

利用外表檢驗和解剖出來的結果,法醫的職責是在法庭上提呈證據以證明死者到 底是自然死亡、意外死亡、他殺、自殺,還是不明原因的死亡。



火災燒不掉殺人證據


不管是燒死、溺死、墜死……法醫都有本事找出證據,以示死者是死于自然,或是非自然;到底他們死時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

除 了在屍體上採證,法醫還需要借助自然界中的生物,如硅藻、昆蟲等,它們的出現,絕對帶來突破性的發展。

這些自然界的小生物,成為法醫的時間 證人,使他們得以進一步判斷出更接近的死亡時間和死因。

火災現場,法醫的責任是找出死者到底是被火燒死,還是有他殺的嫌疑?
一具2004年春天,中國哈爾濱市道里區一間公寓的第8層樓突然發生火患,雖然火頭迅速被撲滅,但消防員在現場卻意 外發現一具燒焦女屍,死者正是這間屋子的女主人,令人疑竇大起。

到底她是死于自殺,還是他殺?這場火災到底是人為的,還是意外?

從 火災現場觀察,主臥室是起火的源頭,燒得焦黑的女屍旁邊,還有燒得糊成一團的衣物,房內的電器、家具皆被燒得面目全非,但門鎖完好,顯示了破門行劫的可能 性不存在。

據死者丈夫供證,死者生前是家庭主婦,出事之前兩人曾因細故吵架,除此之外生活平靜。

焚屍案難逃法醫法眼

外 在的種種跡象顯示死者與丈夫吵架后,憤而自殺的可能性最大,不過在法醫驗屍后,再綜合屍體上的表征,認定是他殺。

首先,屍體的呼吸道沒有吸 入煙塵,若是被煙嗆死、活活燒死的話,呼吸道會殘留煙塵的痕跡。

另外,死者的眼角沒有鵝爪紋,眼睫毛燒得一根不剩,這又提供另一項證據,因 為一般來說,被火燒死的人多半緊閉雙眼,眼角會呈現鵝爪狀的紋絡,睫毛也不會全部燒光。

反而是死者的眼睛、喉部和牙周皮膚有出血點,特別是 脖子上一大圈紫紅色的掐痕,令人生疑;法醫認為,死者被人掐昏后,再用東西捂死的可能性更大。

公安循著這條線索追查下去,發現當天曾到訪的 死者外甥蘇某嫌疑最大,蘇某最終招認是借錢不遂動了殺機,把舅媽掐得半死不活后,再製造一起假火災,企圖把所有證據一舉毀滅,但人算不如天算,這場蓄意殺 人焚屍案難逃法醫的法眼!

從傷處 探墜 樓因由

法醫從屍體中的 蛛絲馬跡,重建案發現案,並找出真正的死因,為死人說話。
一宗墜樓命案,到底是失足意外、自殺,還 是他殺?法醫從現場探勘,即可按圖索驥,重建事發現場。

不過,若是想找出死者當時是否有意識或可抵抗,或者已陷入無意識或不可抵抗狀態,甚 至要鑑定死者是否在墜樓時已死亡,解剖是最好的辦法。

儘管墜樓死者的定點、傷勢、落地姿勢,向來都是爭議性的課題,但法醫學對如何鑑定墜死 仍有一些共識。

不同的死因造成不同的落地情況,因而出現不同的表征,透過檢驗這些表征,法醫得以鑑定死因。

比如說,墜落的種 類可分成定點和不定點墜落,前者是常見的跳樓自殺或是被人拋下樓,指的是起跳點、高度和墜落水平的距離容易被判定出來。

而不定點墜落如跳降 落傘、從移動的車輛中被拋出等等,起跳點與墜落點的位置不易判斷,這令鑑證難度提高。

還有,若是從10公尺以上,即四樓或以上的高度墜落, 稱為高處墜落,理論上已無生還可能,但途中若有緩衝物的話,生存機會得以提高。

低于10公尺高度則稱為低度墜落,即使不高,但若是頭部先碰 地也會致命;如果死者生前曾有所抵抗,可能會產生瞬間屍僵。

無論如何,法醫針對屍體外部的屍斑、出血之原因、頭部外傷、屍溫、屍僵、外傷、 抵抗痕、撞擊傷,藉以判定墜落時之著地位置,及主要致死原因。

另外,不同部位的墜落,也造成不同型態的傷害,如頭部著地的話,嚴重者顱骨破 裂,傷處大多集中在上半身,下肢較無損傷。

若以腳著地,撞擊力經由膝關節、髖關節上傳至臀部、脊柱、枕骨大孔及上半身,因此傷處以胸、腹、 脊柱為主。

而臀部著地的傷處以胸、腹、脊柱為主,類似腳著地之狀況,但沒有出現下肢撞擊力。

硅藻 協助判斷死因

硅藻,這種細微 的浮游生物,是鑑定溺斃者到底是活著入水,還是死了才入水的最佳證據。
從河中打撈上來,濕淋淋的無 名屍,如何判斷是溺斃,或是他殺?

最簡單的鑑定方法是看死者的氣道和腹部,前者是否有積水,或是肺部腫脹,若有的話,初步判斷為溺斃。

但 死者到底是活著被推下水,還是死了再被丟入河中?通過有水中偵探之稱的硅藻可做判斷。

在法醫學上,利用硅藻判斷死者入水時是否活著,以及查 出入水地點,非常有用處。

若是活著的時候入水,肉眼看不到的硅藻會隨著水而進入人體,沉入內臟,法醫可從死者的肺、肝、腎、心、骨髓及牙骨 髓化驗出硅藻,在顯微鏡下,硅藻很易辨認出來,它有外殼包住。

另外如果死者的肺部有出血跡象,顯示受害人在溺水過程中有掙扎,如果死者手裡 抓有物件的話,更加確鑿的顯示是活著入水,因為一般遇溺者的本能都會大力呼吸、掙扎以及亂抓身邊任何東西。

界定入水 地點

不同的水域有不同的硅 藻,除了判定受害者是否活著入水,還可以界定入水地點。

硅藻的優點是外殼堅固,即使是進入人體之后,它的細胞壁也不會分解,而是沉入器官 內,才能作為活著入水的證據。

它是單細胞微生物,只能在水中浮游,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它的蹤跡,遍佈全球水域。

硅藻在溫帶 和熱帶海區的種類多、數量大,也有海洋草原之稱,其形態多樣化,顯微鏡下猶如頂級皇冠,十分美麗,且易被辨識。

昆蟲 是法醫好幫

昆蟲,是法醫破 案的好幫手,法醫可從屍體上蛆蟲的活動情況,推斷出死亡時間。
昆蟲也是法醫的好幫手!

昆 蟲的生活習性、分布規律、生長發育等不同的成長階段,都可以成為法醫破案、斷案的工具。

早在19世紀,法國法醫皮埃爾門格林已發表了一系列 的法醫昆蟲學,最著名的一篇為《屍體上的昆蟲》,顯示了古人一早已經發現了屍體和昆蟲的關係。

這裡指的昆蟲,不僅是蒼蠅,還包括了蚊子、甲 蟲、螞蟻、蜜蜂、蝴蝶和蛾等。

當中蒼蠅最容易被早期、中期的屍體吸引,綠頭蒼蠅在命案發生的10來分鐘內,就會被血腥味吸引而來,若是出現 甲蟲,則表示死者遇害的時間較長。

另外,蒼蠅有產卵在人體七竅部位的習慣,如嘴、鼻子、眼睛、耳朵、肛門等部位,還有傷口也不會放過,若果 蛆蟲出現在非七竅部位的話,法醫可以判定那就是傷口所在。

可以說,法醫可從屍體的出現至腐爛、分解各不同階段中出現的昆蟲種類和數目,判定 死亡時間有多長。

以蛆為例,法醫昆蟲學家以蟲體的長短來判定它的生長年齡,再來推斷死亡時間。

綠頭蒼蠅一次可產下300顆 卵,一天之內,就會孵化出來,再過一天,這些蛆蟲就會鑽入屍體,進入幼蟲生活的第二階段,只需7天,它們就會吃掉了60%的屍體。

但也不是 所有出現在屍體上的昆蟲都可以成為調查材料,那些蟲齡15歲或以上的甲殼蟲,就與屍體沒有多大的聯繫。

法醫學鼻祖 在中國

宋慈,宋代人, 著有《洗冤集錄》,是全球最早的法醫手冊,內中對屍檢有詳細且科學化的記錄。
驗屍,可不是西方國家 的權利,早在中國古代,已有驗屍找死因的傳統。最古老的驗屍,可以追溯至西周時代,西元前500年至10世紀之間,先秦時期已有《禮紀.月令》,上面記載 了他殺、殺嬰、外傷性流產等檢驗的案例。戰國末期還有“令史”的職位,從事屍體檢驗工作,這是級別地位很低的官吏。

古代中國的屍檢簡單,多 是肉眼觀察,稱為:瞻(傷)、察(創)、視(折)、審(斷)。

傷到皮,稱為“瞻”;傷到肉,為“察”;骨傷,稱之為“視”;“審”,則是骨肉皆傷。仵作在漢代已出現,最初是負責殯葬業的人,后來演變成檢驗屍體的人。

南 宋人宋慈,則被譽為世界法醫學的鼻祖。他的著作《洗冤集錄》更是全世界最早的法醫學專作,內容圍繞在屍體外表的檢驗,並對各種屍體現象,如窒息、損傷、中 毒等各方面,做出了科學記錄,比歐洲第一部系統法醫學著作更早。




法醫神探破分屍案

沒錯,犯罪現場的指紋、腳印、DNA檢驗、血液、精液、毛髮、指甲等等的檢驗,屬于法醫的責任,涵蓋在法醫物證學裡頭。

法 醫的職責是“雙安”,即通過專業鑑定,協助無名屍、無頭公案厘清真相,讓人“安心”,然后是協助死者找到兇手,讓死者“安息”。

從早期的指 紋、血液、腳印到今天最流行的DNA檢驗,為了查出死因,早期的法醫是不戴口罩的,以從氣味中掌握中毒訊息。

台灣法醫界傳奇人物,楊日松驗 屍時不戴口罩、不穿手套,甚至不惜親嚐屍水,看看死者是不是因中毒而死。

楊日松有台灣法醫神探之稱,為法醫界傳奇人物,其法醫生涯被寫成書,名氣響噹噹。
台灣李昌鈺之稱的楊日松,被視為法醫界的“神”,因為破了太多奇案,他的法醫生涯經被寫成書,名氣很大。

他 在1927年出世,畢生投入法醫工作,一直到1997年才退休。雖已退休,一遇到大案件,警方還是會請他重出江湖。

與一般純粹調查死因的法 醫不同,他常常主動提供警方線索,以助破案,所以也有“法醫神探”的美名。

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他驗屍時幾乎從不戴口罩、不穿手套,甚至有 人目睹他直接用手指沾死者口腔裡的泡沫來嘗,以鑑定死因是否中毒。

即使在刑事現場,他驗屍也不戴口罩。據他的說法,這不是因為勇敢,而是為 了尊重死者,同時也希望能夠嗅到嫌凶留下的氣味,好作為破案線索。他一直想把“氣味”研究,加入法醫專業中。

從事法醫這行逾50年,他參加 過三萬多件遺體解剖,破過無數重大懸案,不管是自殺,還是他殺,難逃他的勘探。

分屍案轟動台灣

法醫從屍體氣味,能夠搜集死者生前是否有中毒、喝酒等的訊息。
台 灣的首宗分屍案,就是在他手中破案。

上個世紀70年代中,江子翠分屍案驚動全台灣。

當年板橋江子翠發現分屍案,一具女屍被剁 成八塊不止,且還用熱水燙過,被發現時已爛熟得無法辨認。當年的楊日松束手無策,找不到線索,只有呼吁民眾前來認屍。

為了讓前來認屍的民眾 看清楚屍體的特征,楊博士把它用福馬林葯水(防腐劑)浸泡;若前來認屍的民眾看不清楚,他就把屍體一塊一塊撈起來,但仍沒人認出,死者身分仍是謎。

最 后,還是楊日松想到一個辦法──他把死者的牙齒放大,做成模型,然后一一比對近年的失蹤人口,最終查出死者身分。原來死者叫張明鳳,有看廣告紅紙應征工作 的習慣,在應征會計工作時遇上林姓嫌犯。林嫌犯本來就有強暴前科,他看到張女,色心大起,先姦后殺,把屍體分八塊裝入塑膠袋,棄屍板橋大漢溪邊。惟天網恢 恢,他遇到楊博士,算他倒霉。

雖然楊日松成功破了案,他卻因而中了屍毒,痛苦不已。

由于破案心切,當年的他直接用手碰觸張女 屍體,感染了屍毒,患上嚴重的皮膚病、頭髮掉光,痕癢入骨,更因為抓癢而抓破皮,最終只好住進台大醫院,出院后一度想退休。后來靠著民間提供的偏方,用米 糠水泡澡,最終將皮膚病治好,他才得以繼續與屍體“溝通”。

屍毒 現代醫學難明

江子翠分屍案, 是當年的台灣四大懸案之一,多虧楊日松鍥而不捨的精神,想出牙齒模型的方法,最終才破案。
顧名思 義,中屍毒詮譯為碰觸屍體而染上的毒素,但它其實不存在于當今醫學中,現代醫學無法找到證據,只能籠統的說,受到不知名的細菌或病毒感染。

一 般來說,活人接觸腐爛膨脹的屍體尤其屍水就會染到屍毒。古代的仵作(法醫)和撿骨師都有服吃家傳防屍毒藥的傳統,殭屍系列電影中常用到的糯米,就是其中一 種。

據古代醫書記載,屍毒最有可能是長期受到人體中抗體的影響而產生突變的細菌,這種細菌在屍體腐爛后增生,因為這種變種細菌不怕人的抗 體,所以一旦發作起來,人類無法自癒。

氣味 有助判 斷死因

在殘忍的分屍案 中,法醫的鑑證可說佔了破案比率的80%,屍體上的證據大多已毀,要靠法醫的經驗和技術,才能為死者伸冤。
氣 味,也是法醫判斷死因時的一種依據。解剖時,法醫可從氣味中鑑別中毒征兆,如氰化物中毒會嗅到苦杏仁味;酒精中毒也會出現乙醇獨有的甜味,或是解剖胃部 時,聞到農藥中毒的氣味,一些農藥的味道如大蒜。

酒精,應是最容易判斷的氣味,因為我們人體就像一個轉換器,能夠把酒精轉化為糖,所以一旦 體內的酒精含量高,會散發出酒味。

如果死者體內含有酒精的話,非自然死亡佔40%,如酒后駕駛、不小心從高樓墜下、火災、自殺、溺水、他 殺、家庭暴力、酒吧裡的毆鬥等等。

無論如何,毒物氣味,再佐以唾沬、血液、骨頭的檢驗,才能作出中毒結論。

儘管現代法醫驗屍 時大多會戴上口罩,但戴不戴口罩,其實頗受爭議,因為戴上口罩可能會錯過屍體的氣味;但不戴口罩,卻會吸入有毒的空氣。

實際上,鼻咽癌,正 是法醫的職業病。

指紋 仍有鑒證價值

屍體表面的傷 痕,不論新舊,還是大小,都要記錄下來,外部傷痕,加上解剖,才能找出確鑿的死因。
拜現代科技的進 步,DNA驗證,成為最廣泛、最受歡迎、最準確的驗證方式,但法醫界仍不可忽視指紋學的存在,它仍有鑑證價值。

在還沒有DNA的19世紀, 指紋等如今天的DNA,當年的指紋鑑證,一度震驚全球,被視為讓犯人無所遁形的技術。

法醫檢驗從現場、作案地、工具、遺留物、窗戶、門檻、 手把、現場上任何物件上採集回來的指紋。

我們常常在電視中看到的是螢光試劑法,即是利用螢光氨和磷笨二醛可以馬上和指紋殘留物的蛋白質或氨 基酸起作用,產生了高螢光性指紋,這種方法多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除了採集指紋,還可以留意特殊指紋,如糖尿病人留下的指紋可能會吸引螞蟻 和蜜蜂。

第一次被法庭採用,人類史上第一宗指紋檢驗技術發生在1892年的阿根廷,一名婦女殺死了自己的孩子,她在現場留下的血指印,成為 最有力的證據。

傷口 考驗技能經驗

DNA檢驗,稱 得上是現代最偉大的發明,對刑事案有很大的幫助,但指紋鑑證仍有存在價值,透過指紋庫比照,凶手無所遁形。
通 過檢查外傷來判斷死亡原因,被視為是法醫技能和經驗的最大考驗。

●瘀傷──被硬器和鈍物擊中時出現的傷痕。一般上,在屍身找到瘀傷,不代表 死因就此真相大白,它的作用在于顯示襲擊來自何方,以及受傷時間有多長。

掐殺會在死者頸部留下嚴重的記號,即使沒有任何記號,若有懷疑,解 剖頸部后會發現皮下組織呈現瘀傷。

●刺傷──獲得使用何種武器的線索,以及檢視武器刺入的角度和方向,從中推斷是意外,或故意。也有不少屍 體上的傷口故意被擴大,但不同形態的皮膚損傷,能夠提供不同武器的訊息。

●槍擊──若是以前,法醫只要找出屍體上的彈孔就大功告成,但今天 的法醫得在屍體裡頭找出子彈的彈道,以及子彈;有多少個子彈孔,就要找出多少顆子彈,不然供證取信度大打折扣。

傷口的大小、週遭的灼燒程 度,都是鑑定槍支型號、子彈種類、距離遠近的不可放過證據。

●襲擊──腹部器官出現受損、破裂、內出血和斷骨現象,顯示死者遭襲擊的可能性 極高。缺少骨骼的保護,柔軟的腹腔受到攻擊時,肝臟和胰臟的破裂會引起膀胱和胃部受傷,大量出血是致死原由。比較腿和手臂,鼻子、下巴和肋骨這些部位的骨 頭不但易碎,且易裂,透過檢視屍體左右側骨骼的破裂程度,得以推斷襲擊者使用右手,還是左手襲擊。

●電擊──有時候,一些死因不留痕跡,如 在水中被電流擊斃的話,屍體上不會出現燒傷痕跡,與一般被電流擊中的皮膚灼傷不同。還有大腦受損,也是另一個沒留下傷口或記號的死因;內傷、內出血,還有 搖動嬰兒綜合症,即猛烈搖晃嬰兒的頭部導致腦出血死亡,外在都不會出現記號。

驗屍 使用工具一覽

法醫使用的部分 工具。
法醫驗屍時使用的工具:

●骨鋸──切割骨頭或顱骨

●麵 包刀──切削器官切片,以供檢查

●腸刀──剪開腸道的特殊剪刀

●哈格多恩式扁頭針──一種粗大的縫針,供屍檢后縫合屍體

● 鉤錘──從顱骨上拉下顱蓋

●肋骨刀──切斷肋骨的特殊剪刀

●解剖刀──與手術刀類似,但刀片盡可能大,方便于做較長、較深的 切口或剔除組織

●剪刀──剪開空腔器官和切斷血管

●顱骨鑿—─小心地撬開顱蓋

●Stryker電鋸—─用于切 割顱骨以取腦的電鋸

●有齒鑷—─夾取較重的器官



法醫神探抱探索心找致死真相


泰國有著名女法醫普緹,中國也有首席女法醫王雪梅。兩者都是女性,以心思慎密見稱,同執法醫界牛耳,破案無數。

除了搜 證、驗屍,法醫也要勘探凶案現場的狀況,綜合本身的經驗,加上學識,才能充分掌握現場所有資訊。

一名法醫,最重要的是有一顆探索真相的心; 與死人溝通,那是當仁不讓的職責。




身為法醫,要有一顆探索真相的心,站在正義這一邊,查出死因,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並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多時候,為了掩人耳目, 凶案現場經過有心人的“故佈疑陣”,叫人以為死者是自殺身亡,但法醫卻能夠從屍體的姿勢和現場散發的不尋常訊息,找到他殺的證據。

中國女法 醫王雪梅遇過無數凶殺案,但她卻能從屍體上,找到不為人知的訊息而破案。最經典的一宗個案,是一名高干的太太遭槍殺,從案發現場來看,死者自轟的可能性很 高,但職業病使然,王雪梅只看一眼,就發現箇中不妥,屍體“過于”正確的姿勢,讓她排除了自殺,過后通過解剖找出凶手。

死者江某,是某區武 裝部部長的太太,傍晚時被發現中槍身亡,在現場,只見死者頭高腳低,躺在雙人水床的左側臥位,屍體跌至外側,右手持槍,左眉心中槍是致命傷。

儘 管死者的丈夫和前來查案的同僚都認為死者自殺的可能性高,但王法醫瞧著死者的姿勢,就是覺得不對勁。

屍溫成為致命疑點

中國首席女法醫王雪梅,被視為法醫界第一人,卸下白袍后,她接受媒體訪問,並把探 案經歷出書。
首先,死者只用一只手自轟,就違反了槍擊時兩手自然配合的動作,同時也不大符合持槍自 擊的常規,通常,求死心切的自殺者,用雙手持槍,多于單手,且死者生前是女醫生,並不是從事刑事調查工作者。

還有,子彈的出口在死者頭部正 中,但略偏左,以死者的體位,子彈從左眉弓射入到頭枕部正中略偏左射出,需要以75度角度的高度持槍射擊,難度嫌高了一點。

再來,由于槍擊 后的衝擊力,一般屍體應該會有鬆軟的現象,所以手和持槍位置應該有所改變,不過他卻發現死者的槍仍穩穩的留在右手掌中,槍口緊貼著創口。很顯然的,無論是 手還是槍的位置,都不符合開槍自殺產生衝擊力之后的位置。

雖然死者的丈夫找到死者的遺書,但小小一張紙條,無法證明是死者臨自殺前寫的。

由 于不少用槍自轟者,精神處于高度刺激狀態,死后會出現“屍體痙攣”現象,但眼前這具屍體根本沒有這種現象,且屍溫更成為致命疑點。

如果單從 屍溫上來判斷死亡時間的話,死者的死亡時間絕不會超過一個鐘頭,因為屍溫與活人沒有大區別,但若果從屍體的僵硬度及屍斑的發展程度、眼角膜混濁的程度來判 斷的話,死者至少死了超過八小時。

熟睡時遭槍斃

披上白袍的王雪梅,認真檢驗屍體,她視法醫為正義使者,幫死人說話。
王 法醫發現,一直操作的水床提供了屍體的溫度,導致屍體保持和活人一樣的體溫。

當他準備檢驗死者的頸部時,又發現了另一處疑點:死者右下巴處 有一滴黃豆大小的擦拭血痕,為他殺提供了有力的證明,后來他解剖屍體,並取出胃內消化物化驗,發現從消化程度來看,死者早在屍體被發現的前一晚就死了,死 亡時間推斷為晚飯后的三小時左右。

最后她大膽地推斷出死者是在熟睡時遭到兇手一槍擊斃。

兇手先是把槍口頂在江某的左眉弓后, 扳動扳機,子彈直直的穿過他的顱腦,毫無聲息的,死者立即斃命。

而有調查案件背景的凶手為了滅證,故擺疑陣,把死者的體位安放在合乎彈道學 規律的位置上,佈置了一個自以為是天衣無縫的自殺現場。但是,兇手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無意中把手上沾到死者的血跡抹到了死者的右下巴處。

到 了這時候,凶手已呼之欲出,他就是死者的丈夫。

微創手術 保 全屍

異于傳統的開胸剖腹驗屍法,微創手術因傷口小,對屍體造成的損害也小,若能普及化 用在屍檢上,有助提高驗屍率。
死因成謎的死者,到底要不要進行解剖?進一步的追查死因,好讓屍體說 話?

在東方社會,不少死者家屬皆有一個想法:人都死了,驗屍有何用?不然就是不想死者再度受苦而對驗屍有抗拒,因為中國人的傳統想法是要為 死者保留全屍,所以不少人會申請豁免驗屍,令死因更加難以確定。

也因為這樣,香港的驗屍率節節下跌,在上個世紀80年代,驗屍率約有 90%,但在2006年,跌至不到40%。

要改變東方人對驗屍的負面看法,使用微創手術來驗屍,或是一個好方法,它不但令傷口大為縮小,且 減少遺體遭破壞的程度,在一定的程度上,安撫了家屬悲慟的心。

比較于傳統的驗屍手法,微創專家在屍體腹部開四至五個直徑零點五至一厘米的傷 口,再用腹胸腔鏡或是內窺鏡檢視胃、肝、腸和胰臟等胸腔器官,無疑傷口比傳統的開胸剖腹小得多。

香港大學外科學系的微創手術專家,以微創手 術進行驗屍,迄今為止已驗了六具屍體,當中一名肝衰竭原因不明的死者,驗屍之后卻被發現原來是胰臟壞死;另一名死者則是黏連導致腸道缺血壞死。

看 來,驗屍仍是確定死因的最佳管道。

虛擬解剖 毋 需開腸破肚

虛擬解剖術,由瑞士伯恩大學法醫學研究出來的高科技斷層掃描,加上電腦分析,成功 找出%08的死因,圖為心臟掃描圖。
另外一種入侵性較低的驗屍手法,是瑞士伯恩大學法醫學發明的虛 擬解剖術(Virtopsy),即是用3D光學掃描、電腦斷層、磁振攝影和血管攝影技術來檢驗屍體,之后再透過電腦分析,取得死因結果。

瑞 士伯恩大學法醫學系教授泰利和他的團隊,早在2006年起,以這個系統為伯恩地區一年約百宗猝死、非自然死亡案例調查,發現當中80%的死因可被檢視出 來。

虛擬解剖術的最大好處是不需要開腸破肚,減低人們對驗屍的抵抗。

據了解,每進行一次虛擬解剖大約需要30分鐘,只需先把 屍體置于檢驗台上,再由一個比鞋盒略大、懸于機械手臂的表層掃描器進行掃描,當中概括了多切面電腦斷層掃描,以拍下骨骼和腦部損傷情況,然后再由磁振攝影 取得軟組織的更精細圖像,血管內部情況就交給血管攝影技術處理。

兩位工作人員將依據電腦分析掃描的結果作出診斷,成功率有60至80%,用 這種方法找出來的死因與傳統驗屍的誤差不大。

只不過,先進的科技仍是無法取代傳統的手術刀驗屍法,不管是微創手術還是電腦分析,都各有不足 之處。

尤其是涉及刑事案和醫療事故,還是要使用傳統的驗屍法,微創驗屍只可用來檢視胸腔和腹部的器官,傳統驗屍法才能看到腹腔后的器官情 況,同樣的,電腦解剖還是不能與手術刀的精確度相比,但這兩種方法的好處是能夠保持遺體的完整,符合了死者家屬的期望。

先進科技 準確證明死因

無論如何,對于刑事、凶殺案,傳統的手術刀解剖法,加上現代醫學技術的輔助,才能 成為最有說服力的呈堂證據。
隨著犯罪手法日新月異,利用高科技來驗屍已是大趨所勢。

常 用的屍體檢驗方法,涵蓋了屍表檢查和屍體解剖,后者是同時剖開顱腔、胸腔、腹腔及皮膚、肌肉,並用顯微鏡觀察重要器官,以確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 間和推斷致傷物的類別。

不過,目前這種傳統的手法,已經難以滿足查案人員的需要,所以電子顯微鏡、熒光顯微鏡、組織化學和免疫組織的化學技 術,日益廣泛的使用,在這些先進科技的輔助下,法醫得以找出更加細微的征象,以更加準確地證明死因,及推斷出最接近的死亡時間,只有這樣,才能更快的緝拿 凶手,或是避免冤枉好人,捉錯人。

以傷及腦幹導致死亡的案例來說,這是一般的檢驗手法難以察覺的,死者通常被當作是猝死,不過若是應用免疫 組織化學方法,對死者的腦部進行神經微絲、髓鞘鹼性蛋白、纖維蛋白原、纖維聯結蛋白染色的話,可觀察到腦幹部位神經軸索、神經髓鞘、神經元細胞膜通透性有 無損傷性改變,這種鑒定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在法庭供證上也更有力。

至于屍體體內的彈頭碎片和殘留物、電流損傷局部的金屬微粒、工業意 外和化學燒傷或爆炸引起的病變,以及其他職業病或醫療措施在體內遺留某些化學物質的沉澱粒等,可用電子顯微鏡掃描分析之后,再加以鑒定。

在 鑒定是否溺死案例中,利用各種離子分析法研究死者左右心腔中血液的差異或摻入血中的微量元素等新技術,也逐漸在法醫學上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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