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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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不同“命”!
小孩拿著玩具鎗,你射我閃玩兵捉賊,玩個不亦樂乎;青少年或成人拿著仿真的玩具鎗招搖過市,民眾以為你是鎗匪,報警捉人,或因此陷入牢獄之災。
小孩玩仿真玩具鎗無傷大雅,成年人拿著的即使是“假鎗”也不得了,“玩”鎗可會玩出火呢!
鎗械外形的玩具,裝上電池和扣下板機,發出聲光效果,未必能滿足小孩;像真鎗一樣的玩具,配上塑膠子彈(BB鎗),小孩愛不釋手,也讓愛“玩”鎗的成人不能自拔,把它用作射擊玩樂或嗜好收藏。 小孩玩仿真玩具鎗無傷大雅,成年人拿著的即使是“假鎗”也不得了,“玩”鎗可會玩出火呢!
然而,玩具鎗不能亂玩,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和警方對它有一定的規笵,不只是買家不能亂買,賣家更加要謹慎,以免觸法。
關注仿真玩具鎗
最近,大馬食品玩具商公會玩具組主任拿督黃賜興,才從東京的《玩具安全研討會》回來,從參與會議的貿消部官員中得知,當局早已關注市面上仿真玩具鎗的情況,未來或會採取更多應對行動。
他將在公會會員代表大會上,向會員進一步講述這項消息,提醒會員必須依照程序引進和銷售玩具鎗。
在他看來,國內傳統玩具入口商清楚政府設下的銷售玩具鎗條例,不會隨意引進危險與不合法的玩具鎗;但,一些新加入這個行業的業者,是否也依足條例就不得而知了。
眾多玩具鎗中,裝有塑膠子彈俗稱BB鎗(BB Gun)的玩具鎗最受歡迎,能夠吸引許多12歲以下的小孩,不少父母也願意掏腰包買給孩子。
但是,不久前,在檳州一所小學發生某學生“玩鎗”時,其中一人近距離“開鎗”,射中另一名學生的眼鏡,因此傷及眼睛。
此事件或屬意外,有關受傷學生也在康復中,但不禁令人省思:BB鎗是否適合當小孩的玩具?
心態不善招惡果
黃賜興在玩具業這一行浸淫多年,從國外引進許多玩具批發給大賣場,擁有豐富的玩具銷售經驗,而且也瞭解各種玩具的性質,包括BB鎗。
“BB鎗本來殺傷力不強,只要不在一兩尺內射擊,就沒有問題。近射對玩具鎗來說也沒有意義。”他說。
不論成人或小孩,“玩鎗”選擇遠處射擊才有樂趣,近射只會令玩者興緻大減。
換言之,即是玩具本來不傷人,而是使用者如何使用才是關鍵。
設計給兒童玩樂的玩具,出發點都是逗小孩開心,設計者都不希望玩具會致傷小孩,這是根本的人性考量。
對黃賜興來說,玩具鎗亦是如此,因為有人使用“不善意”的玩法,即心態不善,才會招來惡果。
擅自改鎗后果自負
一些成人玩家把BB鎗改裝成以瓦斯(Gas)驅動,增加射擊力度,黃賜興認為此舉相當危險,不應該自作聰明改動原本的設計!
他指出,BB鎗屬于氣鎗(Air Gun),可發射塑膠子彈,並不具殺傷力,但如果自行改造,加入瓦斯增加發射力,就不能一概而論。
因此,警方和貿消部相當關注這類氣鎗,報章三不五時就會報導警方逮捕非法售賣仿真鎗者的新聞。
十月下旬,檳城就出現一宗案例,一名開店銷售軍事用品的男子,因為非法擁有氣鎗而落入警網。
他的店內有十餘支仿真的鎗械,包括長短氣鎗、MP5機關鎗、AK47步鎗、短鎗等,警方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調查,罪成可判罰不超過7年監禁,以及罰款不超過一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這些氣槍由來與中港台的互聯網有關,許多網上買賣的氣鎗,仿真程度令人咋舌,一支氣鎗價錢從數百令吉至數千令吉不等。
隆市警方曾在靈市哥打白沙羅一住屋內,逮捕3男女,以及起獲各種仿真鎗械,包括機關鎗,衝鋒鎗、來福鎗、手鎗等,乍看之下與真鎗無異,實際上是仿真的玩具鎗。
這些仿真鎗械“原產地”是中國、台灣和日本,入口我國時,購買者以其他物品報關,僥幸進入我國后,再通過網上工具,如面子書吸引買家購買。
14歲以上擁玩具氣鎗犯法
玩具鎗讓小孩玩,大人“玩”玩具鎗不是怕擦鎗走火,而是擔心因此觸法,要到牢裡吃“咖哩飯”!
黃賜興指出,已有法律規定不是人人都可以擁有仿真的玩具槍,而是有一定的年齡限制。
根據1960年軍火法令第36(1a)條文,14歲以上擁有不合法的仿真玩具鎗者可被提控,這項條文闡明擁有、收藏或使用偽制手鎗者,可面對最高1年監禁或罰款5000令吉,或者兩者兼施。
在市場銷售的仿真玩具鎗需要向有關當局申請準證,符合條規的玩具鎗才能推出市場售賣,但是不代表人人都可以拿玩具鎗來玩;小孩沒人會懷疑,大人拿“鎗”問題就大了。
不要以為持仿真鎗到處晃,讓人發現才會有問題,即使只是把“假鎗”收在家裡不露眼,警方找上了,跳入黃河也洗不清,因為“擁偽制鎗械”也是一條罪!
黃賜興說:“有人收藏玩具(氣)鎗,警方發現了,可視為擁有軍火。”
玩具鎗不能亂亂拿
拿著玩具鎗到處亂晃,后果堪虞!
美國人可以申請擁鎗,但不代表可以隨意“露械”,即使只是玩具鎗,都會讓民眾驚慌失措,警方也會毫不留情的開鎗射擊。
今年一月,美國至少發生兩宗持玩具鎗遭警擊斃的案件;其中一宗發生在美國校園內,一名15歲中學生疑因感情問題,持“鎗”到校四處叫囂,甚至意圖攻擊聞風而來的警員,結果遭警員開鎗擊斃。
最后,經調查發現這個少年拿的是玩具鎗!
另一宗玩具鎗案件發生在8月31日,一個男子拿著一把玩具鎗在街上遊盪,民眾不疑有他即刻報警求助。
警員赶到現場時,該名男子竟然不繳械投降,反而與警方發生衝突。
結果,因為對方持“鎗”威脅民眾生命安全,警員唯有開鎗射擊,男子中彈后送院,不治身亡。
所以你不是小孩,請不要拿著玩具鎗四處蹓躂,這不值得炫耀,引來警方關注時,不只是有麻煩,隨時或會因持玩具鎗而喪命。
玩具安全條例和懲罰
玩具安全問題不容小覷,不只是玩具鎗應受關注,其他玩具也需顧及安全問題!
我國政府早已對兒童玩具安全制定嚴格標準,2010年就通過《1999年消費人保護法令》修正案,納入兩項新條例,即《2009年保護消費人條例》的遵照認證及安全標準規格標籤,以及玩具安全標準。
在這個條例下,玩具出口商及制造商代理和生產的14歲以下兒童玩具,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籤(MC),否則將罰款高達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重犯者:罰款最高25萬令吉,或監禁高達6年;
●公司或組織違規,最高罰款25萬令吉,重犯罰款最高50萬令吉。
玩具通用標準
全球各國都有自己的玩具安全標準,其中以《EN71歐洲玩具安全標準》獲得最多認同,我國也採用它作為玩具安全標準之一。
有關鑑定範圍大致如下:
EN71 Part 1 機械及物理性能測試
EN71 Part 2 易燃性測試
EN71 Part 3 8種有毒金屬元素含量測試
EN71 Part 4 化學實驗玩具
EN71 Part 5 非實驗用化學玩具
EN71 Part 6 年齡組警告標籤的圖解符號
EN71 Part 7 指畫顏料
EN71 Part 9 有機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 Part 10 樣品制備和提取
EN71 Part 11 有機物化合物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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