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時代已經過去了?(上篇)
09/02/2012
報導:程為圖:互聯網
《十分專題》部落格:http://series888.blogspot.com
在互聯網,網民凡走過(瀏覽)留下的痕跡,這些痕跡就是網絡營運商的寶藏!
網民到過哪一個網站、使用過什麼工具、應用過什麼軟件、最愛看什麼影片和圖片,網民自己都不想去記,但這些個人資訊和隱私,到了網絡商家手上,就等同掘到一桶又一桶的金礦,可以用這些資訊,爭取商家向用戶投放相關廣告。
因此,社群網站面子書(Facebook)有8億用戶,可以上市賺錢,谷歌(Google)將于3月修改隱私條例,以更準確的收集用戶資訊,最終目的是利用用戶隱私生財!
讓我們先從面子書談起……因此,社群網站面子書(Facebook)有8億用戶,可以上市賺錢,谷歌(Google)將于3月修改隱私條例,以更準確的收集用戶資訊,最終目的是利用用戶隱私生財!
2012年2月,號稱擁有8億4500萬的社群網站面子書宣佈上市,集資50億美元(約150億499萬令吉),這比2004年谷歌上市時集資19億美元(約57億令吉)高出兩倍,同時成為至今為止集資額最大的科技網絡公司。
上市后,面子書市場價值估計高達1000億美元(約3010億令吉),為谷歌當年上市時的5倍,一個又一個的天文數字,讓人看得張口結舌。
用戶就是金蛋
面子書為何這么有價值?答案是它擁有超過8億的用戶!換句話說,用戶就是它的金蛋。
使用者加持了面子書的賬面價值,用戶的資料和隱私使面子書能夠爭取更多廣告,提升網絡地位。
面子書創辦人馬克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2010年1月曾說過:隱私的時代已經過去了”(The age of privacy is over)。
如果從生意的角度進一步解讀這句話,即是說用戶還要隱私有何用,既然沒用,就讓網站用它來賺錢!
稍有生意頭腦的網民可能會問:那面子書用我們的隱私賺錢,是不是應該分紅給我們?
原則上應該是這樣,事實卻不是!不管面子書上市后值多少,用戶一分錢也得不到,除非你有本事買它的股票,不然就繼續當用戶,提供你的隱私吧!
最近,朱克伯格配合招股書向公眾寫了一封公開信,年紀27歲的科技新貴重申了面子書的核心價值──“面子書的存在是為了讓世界更加開放,連接更加緊密,而非僅僅是建立一個公司。”
讓世界更開放和連接更緊密,這要如何做到?想當然爾,就是要掌握每個人的資料、動向和喜好,才能讓大家“開誠布公”,把自己赤裸裸的脫給面子書看!
他信中提到印刷媒體和電視發生變革,社會到了新的臨界點,這似乎在暗示讓世界更緊密連繫的方法,就是不要隱私,只是不坦白說明而已。
面子書出現這7年,其不注重隱私手法引起隱私權益保護者不安和不滿,甚至發現面子書在使用者電腦置入一個記錄使用者網上活動的軟件,它會悄悄的回報面子書。
雖然面子書已否認將把用戶資料售給商家,但面子書欲掌握用戶行蹤已是不爭的事實,而這些隱私將是面子書爭取更多廣告來源的關鍵方法。
掌握用戶行蹤
根據面子書公佈的文件顯示,2011年的營業收入達到37億1100萬美元(約111億7000萬令吉),淨利潤達10億美元(約3億900萬令吉)。其中廣告收入佔31億5400萬令吉,為總收入的84.99%。
廣告商不會選擇一個沒有人流量的網站投放廣告,而且現代廣告商還要求根據用戶需要投放資訊,不要漁翁撒網式,抓到許多不想要的“魚”(消費者)。
像面子書這類掌握用戶大量資訊的社群網站,只要動一些手腳,加入一些神不知鬼不覺的軟件,更精確的收集用戶隱私,並沒有太大難度。
用戶必須清楚隱私不一定是個人秘密,你登陸過哪一個網站、在面子書和誰是朋友、說過什么話,只要你不願意隨意公開,那就是你的隱私!
你可以使用社群網站連繫他人,但不應是讓網站未經你的同意使用你的隱私謀利,與人分享很快樂,但不需要用自己的隱私交換。
增功能掌握用戶訊息
知道用戶在什么時做過什么事,就更加容易賺錢!
面子書從變化原本頁面,到增加各種看來協助用戶記錄生活的功能,目的只有一個:掌握用戶的一切動向,才能投放更精準的廣告賺錢!
例如,推出已有一段日子的“時間線”(Timeline)功能,即是面子書鼓勵用戶建立在線生活檔案庫,以掌握用戶偏好,適時顯現相關廣告能吸引用戶眼球,以達到點擊查詢或成功交易的目的。
這個做法確實達到效果,面子書目前成為美國在線顯示廣告市場的領導者之一,相較其紅遍全球之初,在線廣告收益不理想的情況,已是天淵之別。
況且,現在說自己沒有面子書的人,就好像在這個潮流掉了隊,有人會投以異樣眼光,因此不得不建立和使用面子書,就難以逃過面子書的廣告轟炸了。
按一按,金礦就會來?
面子書上的讚或者外掛(Add on)插件,也是收集個人資料的工具,關鍵在于面子書要不要把它當成貨品,賣給廣告商,作為投放廣告的考量。
當用戶使用面子書,在面子書內或第三方網站按讚,電腦內就會生成一個印象日誌(即有一個特有的文件夾),綁定用戶的身分,記錄其網上位址(IP)、網址、日期、時間和瀏覽器等信息,以便讓面子書讀取。
面子書方面指這個印象日誌不會與第三方共享,也不會銷售出去。但它卻已實在記載了用戶隱私,而且是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
這些數據信息派上用場,將為面子書帶來極大的經濟效益,即使不與廣告商分享,依然可以通過內部安排,爭取商家廣告后,向用戶投放適合的廣告。
例如,面子書可以向鞋子廣告商拍胸口保證,你的廣告將有最好的效益,因為我們可以知道哪一個用戶需要這樣的信息。
這種變相售賣用戶隱私的方式,即能撇開售賣隱私的嫌疑,又可以協助顧客獲得最佳廣告效果。
此外,不少網站或部落格喜歡在站內加入面子書的讚按鈕,這等于為面子書免費收集用戶隱私,因為這些數據不會落到網主手中,只會流向面子書資料庫,可能成為面子書增加收入的籌碼。
年輕網民忽視隱私
國際研究調查機構顧能(Gartner)一項調查發現,較年長的網絡使用者關心隱私權遠高出青少年。即是說,青少年不注重隱私,寧願讓網絡營運商利用個人隱私賺錢?
這項調查在11個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進行,共有6295位社群網站使用者受訪,年齡介于13歲至74歲。
顧能這份報告顯示年輕一群不重視隱私,但同時也有年長者關注隱私,並且會減少使用社群媒體。
年輕網民是社群網站重要用戶,現在也許未對隱私保護醒覺,但無可否認他們會迅速成長,累積人生經驗,以及從年長者身上學到的知識,或有一天突然醒覺,開始注重隱私,到時可能就是收集用戶隱私的社群媒體的末日。
濫用隱私或自討苦吃
互聯網營運商和用戶互惠互利,如果前者想要吸引更多用戶,卻又從用戶身上搾取更多價值,總有一天會一拍兩散。
不管是社群網站或其他類型網絡營運商,用戶本來就是他們的財神,后者會因喜歡網站提供的服務,而願意付費使用其他功能,或購買一些產品,這就成了網站的另一個經濟來源。
以面子書為例,目前大部分依靠在站內顯示廣告的收入,卻又不斷使用用戶的隱私,爭取廣告客源和收入,像是踩在凌空鋼線上,隨時有翻跌的危險。
現在,還有許多人不知網站可以使用他們的個人隱私,有朝一日,用戶突然發現這個事實,憤而放棄網站服務,網站可就自找苦吃了。
面子書滲透數據
面子書即將上市,在上市文件中提及在某些國家的滲透率,也顯示哪一些國家是面子書“金主國”,現列表如下:
國家 滲透率
智利、土耳其和委內瑞拉 超過80%
英國和美國等國家 60%
德國、巴西和印度等國家 20%至30%
日本、俄羅斯和韓國等國家 低于15%
利益當前欲罷不能…(下篇)
10/02/2012
報導:程為圖:互聯網
《十分專題》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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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es888.blogspot.com
「我收集你的隱私,但不會賣給別人!」這樣的說詞看來沒有一點說服力,但它卻是網站最愛向用戶提出的保證。
從谷歌、面子書,到其他名不經傳的網站,如果你細讀其隱私條款,基本上都會出現類似句子,但有多少人真正細讀這些條文,而且即使網站不守規定,一般用戶也根本不會知道。
網絡營運商以他人隱私生財,看來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和方式,守不守隱私規定,也要看他們的良心,一般網民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只要你使用互聯網,你的隱私就會晒在網絡上;即使你不使用互聯網,你的朋友也會把你的隱私晒出來!網絡營運商以他人隱私生財,看來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和方式,守不守隱私規定,也要看他們的良心,一般網民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美國《約約時報》一篇評論的開頭寫的就是“隱私即將壽終正寢”,作者因為某人在iPhone評論他的一款照片,想知道此人的身分,通過網絡只花了10分鐘就找到這人的身分。
他先從對方留下僅有姓氏的身分和照片,確認此人來自美國舊金山,然后利用谷歌搜索,發現他和一個朋友對話的內容,也因此找到他的全名。
他再用谷歌搜索,對方的住址、電話和公司等資料,全都輕而易舉找到了。甚至因為對方使用和他一模一樣的手機應用程式(Apps),發現他每天晨跑的路線圖!
吸引更多廣告商
以上隱私暴露在網絡的例子,如果各家網站將之搜集成為資訊,再把它運用在網上廣告上,那可是是一筆不小的生意。
互聯網巨頭谷歌以搜索聞名,現在想讓用戶得到“完善且簡單”的體驗,將于今年3月1日修改隱私條款,收集用戶使用谷歌各種服務的資料,以向用戶投放更準確的市場廣告。
例如,你在YouTube影音網站觀看過的影片,可能就是你的喜好,谷歌會把它“紀錄在案”,當你使用其他谷歌提供的服務,就會出現相關廣告。
在搜索內容出現簡單的文字廣告,原本就是谷歌的強項,如今根據用戶喜好,發出更精準的市場廣告,將能吸引更多廣告商,谷歌也因此獲利更多。
谷歌提供的服務極多,從手機的Android系統到網上的影音、Google+、電郵、文件處理功能、部落格等,皆受到用戶喜愛,能夠有效整理用戶的使用記錄,成為投放廣告的參考,將能挖到更多金礦。
在新的隱私條款下,用戶沒有選擇的權力,只要你登入谷歌戶口,即是答應把隱私交給谷歌,這令人擔心谷歌會濫用用戶的隱私。
美國國會議員對谷歌隱私條款感到憂慮,要求谷歌作解釋。谷歌在書面回答時指出,該公司仍以“不作惡”為原則,不會出賣用戶隱私。
谷歌反複強調不會把用戶數據賣給其他營銷公司,只供自家使用。換句話說,只有谷歌能獨家應用用戶訊息。
較令人擔心的是,當駭客入侵谷歌用戶戶口,也等同獲得用戶所有隱私,谷歌在這方面並沒有安全的保護措施。
不擔心遭用戶唾棄
谷歌電郵是開啟谷歌所有服務的鑰匙,若遭到駭客攻擊,等同大開城門,任駭客為所欲為。谷歌指出,用戶的電郵經過兩次步驟認證,即電郵認證和手機短訊認證,才有可能在受到駭客攻擊后,取回谷歌戶口。
如果用戶不想谷歌記錄和追蹤自己的一舉一動,在搜索資料或使用YouTube時,不要登入即可,就不會受到谷歌“監視”。這點看來較面子書把追蹤程式置入用戶電腦,以便獲取用戶資料為佳,至少前者讓用戶有選擇要不要被“監視”。
谷歌對于用戶這隻會生金蛋的鵝,已是欲罷不能,因為用戶隱私能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而且使用者越來越多,難怪谷歌在寫給美國國會議員的信中大言不慚地說:“如果用戶不喜歡這些規定,只要刪除谷歌賬號即可。”
已有億萬隻金鵝在谷歌手裡,少一些金鵝也沒有任何損失,這也許正是谷歌致力收集用戶隱私,而不擔心遭用戶唾棄的原因。
多數網站具追蹤軟件…
追蹤網民隱私,以瞭解其喜好,才能賺大錢。因此,當你登陸某些網站,可能就會被置入許多追蹤軟件,而你還茫然不知。
美國《華爾街日報》不久前聘請一間科技顧問公司,分析全美50個最多人瀏覽的網站,竟然發現一個電腦可被置入3000多個追蹤檔案!
這些追蹤檔案以Cookie、Flash cookie或Beacons(皆是能記錄資料的程式)方式存在,若電腦用戶發現可以刪除,但有一些則使用精密的程式,刪除后程式會自行復活。
在這些網站中,Dictionary.com最可怕,一登陸后就有多達234個檔案置入電腦內,至于另一個同樣受歡迎的維基百科,則是50個全美最受歡迎網站中,唯一一個不安裝任何追蹤檔案的網站。
在電腦置入追蹤程式,雖然不像病毒會破壞電腦操作,但也具有和木馬(Trojan)病毒一樣的功能,就是收集資料。
市面上已有追蹤公司和數據交易商,他們和一些網站合作,利用追蹤技術獲取用戶使用紀錄,然后把它轉賣出去。
這種做法美其名為“給互聯網使用者更好的資訊,當廣告正確地向著目標用戶,它不再是廣告,而變成重要資訊”。但是,說得直接些,就是販賣隱私!
追蹤技術無所不在
瑪特林想要買一雙鞋子,于是他瀏覽一個鞋子網站,看上一些可愛的鞋子,最終她並沒有買下,未料,這是她惡夢的開始。
之后,不論她到哪一個網站,該品牌的鞋子廣告就陰魂不散的跟著她,像一個死纏爛打的推銷員,而且她不能向該產品說不。
雖然,瑪特林認為這是相當聰明的市場工具,不過這種追蹤方式還真令她毛骨悚然。
美國田納西州26歲的貝蒂也面對同樣問題,她電腦內被置入一個追蹤文件后,她喜歡看什么電影或喜歡怎樣的娛樂新聞,都掌握在紐約一家網絡公司手中,而這些資料就當成貨物售出,讓商家可以投放相關廣告。
像貝蒂這樣的用戶,可視為一個檔案,每1000個案案可售1美元(約3令吉),而且不是單一用戶售賣,而是分門別類銷售,例如美國南部喜歡某電影的26歲人士可獨立成為一個組別。
以隱私賺錢,谷歌幽自己一默…
谷歌以搜索聞名和賺錢,也以不作惡為原則,但兩者之間能否共存,也許以下這則在紐約時代廣場的廣告,可以從中看出一二。
在540平英尺方大銀幕上,谷歌前總裁埃里克施密特化身沿街售賣冰淇淋的卡車司機,他免費派冰淇淋給孩子時,側臉對鏡頭邪笑低語:“你應該知道,世界上哪有免費冰淇淋這等好事啊?”。
于是,他要求躲在車內的同伴對孩子全身掃瞄,轉頭對孩子說:“你知道你爸爸整天沒工作,泡在體育網站嗎?你知道你媽媽又在網上搜尋她的前男女嗎?”
在孩子聽得目瞪口呆時,施密特說出他的經典名句:“如果不想人知,也許就不要去做那件事。”
然后,他得意洋洋拿起印著谷歌商標的大望遠鏡,說:“我可以看見一切東西!”
此時廣告的旁白出現,說道:“今天就給國會打電話, 要求成立‘不要追蹤我’清單!”
這樣的廣告說明谷歌對自己的搜索和追蹤能力信心滿滿,不怕用戶拒絕被追蹤。同時,也表示谷歌提供免費服務,背后的目的是以廣告賺錢為大前提,因此,必須收集用戶隱私。
保護隱私權招攬客戶
今日,許多人已開始接受隱私權縮小的事實,也使得整個社會越來越透明。同時,人們又意識到不能放棄保護隱私,在保護與不保護隱私的矛盾下,使它成為網站公司吸引客源和打擊對手的工具。
互聯網兩大巨頭微軟和谷歌向來勢不兩立,后者計劃在3月調整隱私保護協議,前者自然不能放棄這個打擊對方的機會。
微軟正在推廣雲端應用的Office 365,藉著嘲諷谷歌的機會,也為自己的產品打廣告,一舉兩得。
該影片以Gmail先生的名字上載至YouTube,影片中的Gmail先生邊走邊看他人信件內容,一名小女孩質問他為何看“我們(寄信人)的信”,Gmail先生打哈哈后說:“不是,我是看所有人的信。”
小女孩以不能置信的神情問:“怎麼可以這樣?”Gmail先生表示,當某些人特別喜愛Gmail,兩者結合在一起,就能產生廣告。
對于這種解釋,小女孩感覺噁心,警告Gmail先生他是郵差,不可以這麼做,Gmail先生不以為然的說,他不是郵差,他是G郵差(I not a Mailman. I a G-Mailman)。
微軟這樣的廣告指出對手對保護用戶隱私有問題,結尾就打出Office 365是做生意更好的選擇,藉此爭取對手的客源。
雖然人們越來越不重視隱私,但又不願讓人輕易獲得隱私,恰好讓互聯網商家有互相攻擊對手和吸引使用者的機會。用戶隱私可以讓網站公司生財,但也可以是攻擊對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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